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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诚铜业:关于向公司出售资产之权属说明2015-06-06  

						  关于向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之权属说明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诚铜业”)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湖南顶立汇智投资有限公司、长沙汇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长沙汇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菱津杉(湖南)信息
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富德新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湖南
冠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疆贯丰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深圳富德泰懋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长沙市科技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刘刚、丁灿、孙辉伟、
吴霞、罗静玲及罗新伟合计持有的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并向安
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 1 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的部分现金对价。在本次交易中,本公司
拟将所持有的顶立科技 44.45%的股权出售给精诚铜业。现对本公司拟出售的顶
立科技股权权属情况说明如下:
    本公司所持有的顶立科技股权真实、有效,不存在股权质押等限制股权转让
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
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顶立
科技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需要
终止的情形。
    特此说明。



                                               湖南顶立汇智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戴煜


                                                         2015 年 6 月 5 日
  关于向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之权属说明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诚铜业”)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湖南顶立汇智投资有限公司、长沙汇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长沙汇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菱津杉(湖南)信息
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富德新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湖南
冠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疆贯丰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深圳富德泰懋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长沙市科技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刘刚、丁灿、孙辉伟、
吴霞、罗静玲及罗新伟合计持有的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并向安
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 1 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的部分现金对价。在本次交易中,本企业
拟将所持有的顶立科技 3.23 %的股权出售给精诚铜业。现对本企业拟出售的顶
立科技股权权属情况说明如下:
    本企业所持有的顶立科技股权真实、有效,不存在股权质押等限制股权转让
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
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顶立
科技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需要
终止的情形。
    特此说明。




                                  长沙汇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谭兴龙


                                                        2015 年 6 月 5 日
  关于向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之权属说明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诚铜业”)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湖南顶立汇智投资有限公司、长沙汇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长沙汇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菱津杉(湖南)信息
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富德新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湖南
冠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疆贯丰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深圳富德泰懋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长沙市科技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刘刚、丁灿、孙辉伟、
吴霞、罗静玲及罗新伟合计持有的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并向安
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 1 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的部分现金对价。在本次交易中,本企业
拟将所持有的顶立科技 9.93%的股权出售给精诚铜业。现对人拟出售的顶立科技
股权权属情况说明如下:
    本企业所持有的顶立科技股权真实、有效,不存在股权质押等限制股权转让
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
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顶立
科技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需要
终止的情形。
    特此说明。




                                  长沙汇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周赛


                                                        2015 年 6 月 5 日
  关于向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之权属说明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诚铜业”)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湖南顶立汇智投资有限公司、长沙汇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长沙汇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菱津杉(湖南)信息
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富德新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湖南
冠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疆贯丰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深圳富德泰懋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长沙市科技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刘刚、丁灿、孙辉伟、
吴霞、罗静玲及罗新伟合计持有的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并向安
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 1 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的部分现金对价。在本次交易中,本企业
拟将所持有的顶立科技 8.75%的股权出售给精诚铜业。现对人拟出售的顶立科技
股权权属情况说明如下:
    本企业所持有的顶立科技股权真实、有效,不存在股权质押等限制股权转让
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
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顶立
科技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需要
终止的情形。
    特此说明。




                    华菱津杉(湖南)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南华菱津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6 月 5 日
  关于向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之权属说明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诚铜业”)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湖南顶立汇智投资有限公司、长沙汇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长沙汇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菱津杉(湖南)信息
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富德新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湖南
冠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疆贯丰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深圳富德泰懋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长沙市科技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刘刚、丁灿、孙辉伟、
吴霞、罗静玲及罗新伟合计持有的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并向安
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 1 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的部分现金对价。在本次交易中,本企业
拟将所持有的顶立科技 7.51%的股权出售给精诚铜业。现对人拟出售的顶立科技
股权权属情况说明如下:
    本企业所持有的顶立科技股权真实、有效,不存在股权质押等限制股权转让
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
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顶立
科技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需要
终止的情形。
    特此说明。




                                      北京富德新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富德欣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 年 6 月 5 日
  关于向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之权属说明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诚铜业”)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湖南顶立汇智投资有限公司、长沙汇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长沙汇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菱津杉(湖南)信息
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富德新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湖南
冠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疆贯丰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深圳富德泰懋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长沙市科技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刘刚、丁灿、孙辉伟、
吴霞、罗静玲及罗新伟合计持有的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并向安
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 1 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的部分现金对价。在本次交易中,本企业
拟将所持有的顶立科技 7.45%的股权出售给精诚铜业。现对人拟出售的顶立科技
股权权属情况说明如下:
    本企业所持有的顶立科技股权真实、有效,不存在股权质押等限制股权转让
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
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顶立
科技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需要
终止的情形。
    特此说明。




                                               湖南冠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伍跃时


                                                           2015 年 6 月 5 日
  关于向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之权属说明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诚铜业”)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湖南顶立汇智投资有限公司、长沙汇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长沙汇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菱津杉(湖南)信息
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富德新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湖南
冠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疆贯丰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深圳富德泰懋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长沙市科技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刘刚、丁灿、孙辉伟、
吴霞、罗静玲及罗新伟合计持有的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并向安
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 1 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的部分现金对价。在本次交易中,本企业
拟将所持有的顶立科技 3.73%的股权出售给精诚铜业。现对人拟出售的顶立科技
股权权属情况说明如下:
    本企业所持有的顶立科技股权真实、有效,不存在股权质押等限制股权转让
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
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顶立
科技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需要
终止的情形。
    特此说明。




                                          新疆贯丰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贯喜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015 年 6 月 5 日
  关于向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之权属说明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诚铜业”)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湖南顶立汇智投资有限公司、长沙汇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长沙汇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菱津杉(湖南)信息
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富德新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湖南
冠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疆贯丰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深圳富德泰懋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长沙市科技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刘刚、丁灿、孙辉伟、
吴霞、罗静玲及罗新伟合计持有的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并向安
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 1 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的部分现金对价。在本次交易中,本企业
拟将所持有的顶立科技 1.94%的股权出售给精诚铜业。现对人拟出售的顶立科技
股权权属情况说明如下:
    本企业所持有的顶立科技股权真实、有效,不存在股权质押等限制股权转让
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
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顶立
科技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需要
终止的情形。
    特此说明。




                                    深圳富德泰懋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富德欣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 年 6 月 5 日
  关于向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之权属说明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诚铜业”)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湖南顶立汇智投资有限公司、长沙汇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长沙汇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菱津杉(湖南)信息
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富德新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湖南
冠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疆贯丰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深圳富德泰懋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长沙市科技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刘刚、丁灿、孙辉伟、
吴霞、罗静玲及罗新伟合计持有的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并向安
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 1 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的部分现金对价。在本次交易中,本公司
拟将所持有的顶立科技 1.13%的股权出售给精诚铜业。现对人拟出售的顶立科技
股权权属情况说明如下:
    本公司所持有的顶立科技股权真实、有效,不存在股权质押等限制股权转让
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
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顶立
科技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需要
终止的情形。
    特此说明。




                                        长沙市科技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周岳云


                                                        2015 年 6 月 5 日
  关于向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之权属说明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诚铜业”)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湖南顶立汇智投资有限公司、长沙汇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长沙汇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菱津杉(湖南)信息
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富德新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湖南
冠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疆贯丰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深圳富德泰懋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长沙市科技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刘刚、丁灿、孙辉伟、
吴霞、罗静玲及罗新伟合计持有的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并向安
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 1 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的部分现金对价。在本次交易中,本人拟
将所持有的顶立科技 4.23%的股权出售给精诚铜业。现对人拟出售的顶立科技股
权权属情况说明如下:
    本人所持有的顶立科技股权真实、有效,不存在股权质押等限制股权转让的
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
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顶立
科技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需要
终止的情形。
    特此说明。




                                                 签字:
                                                               刘   刚


                                                          2015 年 6 月 5 日
  关于向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之权属说明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诚铜业”)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湖南顶立汇智投资有限公司、长沙汇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长沙汇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菱津杉(湖南)信息
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富德新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湖南
冠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疆贯丰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深圳富德泰懋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长沙市科技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刘刚、丁灿、孙辉伟、
吴霞、罗静玲及罗新伟合计持有的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并向安
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 1 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的部分现金对价。在本次交易中,本人拟
将所持有的顶立科技 2.33%的股权出售给精诚铜业。现对人拟出售的顶立科技股
权权属情况说明如下:
    本人所持有的顶立科技股权真实、有效,不存在股权质押等限制股权转让的
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
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顶立
科技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需要
终止的情形。
    特此说明。




                                                签字:
                                                              丁   灿


                                                         2015 年 6 月 5 日
  关于向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之权属说明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诚铜业”)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湖南顶立汇智投资有限公司、长沙汇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长沙汇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菱津杉(湖南)信息
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富德新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湖南
冠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疆贯丰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深圳富德泰懋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长沙市科技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刘刚、丁灿、孙辉伟、
吴霞、罗静玲及罗新伟合计持有的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并向安
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 1 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的部分现金对价。在本次交易中,本人拟
将所持有的顶立科技 2.21%的股权出售给精诚铜业。现对人拟出售的顶立科技股
权权属情况说明如下:
    本人所持有的顶立科技股权真实、有效,不存在股权质押等限制股权转让的
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
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顶立
科技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需要
终止的情形。
    特此说明。




                                                签字:
                                                              孙辉伟


                                                         2015 年 6 月 5 日
  关于向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之权属说明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诚铜业”)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湖南顶立汇智投资有限公司、长沙汇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长沙汇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菱津杉(湖南)信息
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富德新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湖南
冠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疆贯丰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深圳富德泰懋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长沙市科技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刘刚、丁灿、孙辉伟、
吴霞、罗静玲及罗新伟合计持有的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并向安
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 1 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的部分现金对价。在本次交易中,本人拟
将所持有的顶立科技 1.40%的股权出售给精诚铜业。现对人拟出售的顶立科技股
权权属情况说明如下:
    本人所持有的顶立科技股权真实、有效,不存在股权质押等限制股权转让的
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
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顶立
科技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需要
终止的情形。
    特此说明。




                                                 签字:
                                                               吴   霞


                                                          2015 年 6 月 5 日
  关于向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之权属说明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诚铜业”)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湖南顶立汇智投资有限公司、长沙汇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长沙汇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菱津杉(湖南)信息
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富德新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湖南
冠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疆贯丰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深圳富德泰懋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长沙市科技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刘刚、丁灿、孙辉伟、
吴霞、罗静玲及罗新伟合计持有的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并向安
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 1 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的部分现金对价。在本次交易中,本人拟
将所持有的顶立科技 1.16%的股权出售给精诚铜业。现对人拟出售的顶立科技股
权权属情况说明如下:
    本人所持有的顶立科技股权真实、有效,不存在股权质押等限制股权转让的
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
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顶立
科技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需要
终止的情形。
    特此说明。




                                                 签字:
                                                               罗静玲


                                                          2015 年 6 月 5 日
  关于向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之权属说明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诚铜业”)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湖南顶立汇智投资有限公司、长沙汇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长沙汇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菱津杉(湖南)信息
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富德新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湖南
冠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疆贯丰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深圳富德泰懋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长沙市科技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刘刚、丁灿、孙辉伟、
吴霞、罗静玲及罗新伟合计持有的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并向安
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 1 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的部分现金对价。在本次交易中,本人拟
将所持有的顶立科技 0.56%的股权出售给精诚铜业。现对人拟出售的顶立科技股
权权属情况说明如下:
    本人所持有的顶立科技股权真实、有效,不存在股权质押等限制股权转让的
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
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顶立
科技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需要
终止的情形。
    特此说明。




                                                 签字:
                                                               罗新伟


                                                          2015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