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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楚江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7-31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编号:2015-072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 26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2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

于2015年7月30日上午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

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

由董事长姜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

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

真审议,经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15年7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5年7月31日的《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1-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独立董事对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

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5年7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15年7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
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结合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一)原条款内容:
    第一百三十五条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
设董事长 1 人。
    现修改为:
    第一百三十五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
设董事长 1 人。
    (二)原条款内容:
    第二百五十条     本章程由 2015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生效实施。
    现修改为:


                               -2-
    第二百五十条   本章程由 2015 年第 3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生效实施。
    (三)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正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15 年

7月 3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任期将于2015年8月17日届满,董事会推荐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的董事候选人。

    推荐姜纯、盛代华、王刚和吕莹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推荐龚寿鹏、柳瑞清和许立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因工作需要,王刚先生在辞去公司副总裁职位后被提名为公司董

事候选人。王刚先生在离任后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

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龚寿鹏、柳瑞清和许立新关于董事会候选人情况发表独

立意见:同意提名姜纯、盛代华、王刚和吕莹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龚寿鹏、柳瑞清和许立新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任职资格

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

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3-
事、独立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

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意见详见

2015 年 7月 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要提交2015年度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的选

举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将分别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

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3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董事会决定于2015年8月18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2015年第3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5年7月

31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4-
                          简         历


姜纯先生:196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工商管
理硕士,高级工程师,1983 年参加工作。2000 年 11 月起享受安徽省
政府特殊津贴。芜湖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安徽省工商业联合会总
商会副主席,安徽省首届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中华慈善奖之全
国最具爱心慈善行为楷模,安徽省十一、十二届人大代表。近五年曾
任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
长、总裁, 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姜纯先生与本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
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为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
际控制人),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盛代华先生: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在
职研究生学历。1987 年参加工作。曾任芜湖海森合金棒线有限公司项
目副指挥长、公司监事会主席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兼铜
板带事业部总经理等职务。盛代华先生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为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
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王刚先生:197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在职研
究生学历。1995 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徽精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
理,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等职。现任本公司钢带事业部
总经理等职务。王刚先生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5-
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


吕莹女士: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1994 年参加工作。历任芜湖益新面粉股份公司主办
会计、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精密铜带分公司财务主管、上海
楚江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审计科长、公司财务总监等职务。现任本公司
董事、董事会秘书。吕莹女士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
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龚寿鹏先生:194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教授级高级工程
师。曾先后在洛阳铜加工厂、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东北哈尔滨轻
合金加工厂、上海第一铜带厂、上海有色金属总公司金泰铜业公司和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员、总工程师和技术顾问等职
务。先后在铜加工杂志、上海有色金属、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
等国内权威杂志发表论文数十篇。并获得国家级技术特等奖、变压器
用纯铜带二等奖和芜湖市科学技术奖。现兼任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
协会第六届专家顾问委员会专家。龚寿鹏先生与本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
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柳瑞清先生:195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教授。曾任江西
                              -6-
理工大学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院长,江西省有色金属加工工程技术研
究中心副主任。现任江西理工大学教授。先后在稀有金属、铸造技术
等国内权威杂志发表论文数十篇;并获一项国家发明专利。曾获中国
有色金属协会科技成果一、二等奖,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科技进步三、
四等奖,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现兼任中国
材料研究学会理事会,中国有色金属合金与加工学术委员会委员,江
西省锻压学会副理事长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柳瑞清先生与本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
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
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
情形。


许立新先生:196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中国
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会计基
本理论、会计准则、财务管理、国际会计比较。在《财务与会计》、《集
团经济研究》、《财贸研究》、《华东经济管理》等刊物发表论文十多篇,
出版书著二本,主要代表作有:《我国现金流量表的编制特点及相关信
息质量问题》,《中美非货币性交易准则的差异探讨》,《企业集团分部
信息揭示的相关问题研究》、《资产评估与资产价值重估的差异探讨》
等。许立新先生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
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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