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江新材:《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2015-08-19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
原《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后《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条 条
内容 内容
文 文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 为适应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 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 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第 第
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
一 一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条 条
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并制定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并制定
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
第 战略及投资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 第 战略及投资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2 名
二 括 1 名独立董事。 二 独立董事。
条 条
新增加一条 委员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也未能以书面形
第
式向委员会提交对会议议题的意见报告,视为不能
七
履行职责,委员会应当建议董事会对该委员予以撤
条
换。
新增加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任委员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召
第 开临时委员会会议:
十 (一) 主任委员提议;
二 (二) 两名以上委员提议。
条
战略及投资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原则上
第 第
并于会议召开前七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 应于会议召开前七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
十 十
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 员负责召集和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一 三
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选一名委员召
条 条
集主持。
战略及投资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及以上 战略及投资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委员
第 第
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出席方可举行;
十 十
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 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
二 四
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条 条
三分之一以上委员认为资料不充分,可以提出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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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会议,或缓议部分事项,委员会应予以采纳。
新增加一条 第 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委员
十 会提交对本次会议所议议题的意见报告,明确表示
五 对所议事项的表决意见并签名确认,该意见报告由
条 主任委员在委员会会议上代为陈述。
第 战略及投资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 第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在
十 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 十 保障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经召集人同意,
三 方式召开。 六 也可以采用通讯表决等方式召开。会议表决以举手
条 条 或投票方式进行。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 第 出席会议的委员及其他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
第
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二 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十
十
九
二
条
条
新增加一条 第 董事会办公室作为委员会的秘书机构,负责战略与
二 投资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和联络工作。
十
三
条
本实施细则自 200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之 第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
日起执行。 二
二
十
十
四
条
条
新增加一条 第 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二
十
六
条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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