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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楚江新材: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5-10-31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15-107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姜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秋桂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黎明亮声明: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258,887,203.10                2,109,274,300.10                         7.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119,040,861.61                1,096,604,165.78                         2.05%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062,431,182.37                       -6.14%        6,069,860,821.17               0.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450,892.42                     -62.73%           42,346,864.52              16.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3,983,570.89                     -53.45%           31,090,518.30             125.95%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124,182,117.31              -42.8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4                   -62.16%                  0.106               12.7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4                   -62.16%                  0.106               12.7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49%                     -0.87%                  3.82%                0.1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50,687.4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3,662,884.11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1,039,992.67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06,715.59

减:所得税影响额                                                                2,132,525.3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270,033.33

合计                                                                           11,256,346.2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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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2,337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安徽楚江投资集团
                    境内非国有法人        55.29%     220,169,780        59,163,374 质押              117,464,000
有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
                    其他                   2.52%      10,015,186
二组合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易方达
                    其他                   1.64%       6,513,653
国防军工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万 其他                      1.32%       5,273,834
能-个险万能

卢旭                境内自然人             1.31%       5,230,000         5,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华
夏红利混合型开放 其他                      1.20%       4,763,039
式证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
                    其他                   1.04%       4,157,544
四组合

中国银行-工银瑞
信核心价值股票型 其他                      0.79%       3,143,528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银华优
质增长股票型证券 其他                      0.76%       3,008,700
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
                    其他                   0.70%       2,801,379
一组合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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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61,006,406 人民币普通股          161,006,406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二组合                                                10,015,186 人民币普通股           10,015,18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
                                                                       6,513,653 人民币普通股            6,513,653
达国防军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5,273,834 人民币普通股            5,273,834
万能-个险万能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
                                                                       4,763,039 人民币普通股            4,763,039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4,157,544 人民币普通股            4,157,544

中国银行-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
                                                                       3,143,528 人民币普通股            3,143,528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
                                                                       3,008,700 人民币普通股            3,008,700
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一组合                                                 2,801,379 人民币普通股            2,801,37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
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2,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800,000
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不适用
明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
                                   不适用
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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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项
                       期末数             期初数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说明
目

货币资金            188,148,439.90     299,166,094.50     -37.11%   主要是报告期经营性现金流量减少所致。

以公允价值计
                                                                    主要是报告期末持有的不满足运用套期会
量且其变动计
                      8,470,270.50       4,767,520.00      77.67%   计方法条件的指定为套期工具的期货(铜)
入当期损益的
                                                                    合约增加所致。
金融资产
                                                                    主要是公司正常信用期内产品赊销资金所
应收账款            573,039,991.47     296,568,348.20      93.22%
                                                                    占用的金额增加所致。

预付款项            86,638,826.65      30,997,404.98      179.50%   主要是公司预付原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主要是期末持有的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
其他流动资产        22,310,712.91      10,915,147.57      104.40%   条件,指定为套期工具的期货(铜)合约
                                                                    与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增加所致。
                                                                    主要是本年公司技术改造项目固定资产投
在建工程            19,079,443.54        9,727,733.25      96.13%
                                                                    入同比增加所致。
                                                                    主要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发行的中小企业集
短期借款            801,500,000.00     583,000,000.00      37.48%   合票据 1.5 亿元到期归还后增加短期借款
                                                                    所致。
                                                                    主要是报告期内以票据方式支付原料采购
应付票据            18,603,490.00      13,780,100.00       35.00%
                                                                    款增加所致。
                                                                    主要是客户以预付款结算方式支付货款增
预收款项            37,570,857.63      21,017,343.47       78.76%
                                                                    加所致。
                                                                    主要是报告期末应缴未交增值税增加所
应交税费            15,602,172.21      10,352,065.81       50.72%
                                                                    致。
                                                                    主要是计提公司发行的中小企业集合票据
应付利息               796,428.28        4,315,875.13     -81.55%
                                                                    应付利息在本报告期到期支付所致。
                                                                    主要是公司本报告期支付应付未付股利所
应付股利                        0.00     1,792,000.00   -100.00%
                                                                    致。
                                                                    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清远楚江
其他应付款          43,436,388.46      14,264,725.23      204.50%
                                                                    向楚江集团拆借流动资金 3000 万元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                                                        主要是公司发行的 1.5 亿元中小企业集合
                                0.00   148,557,893.75   -100.00%
非流动负债                                                          票据在本报告期到期还本付息所致。

递延所得税负           286,725.00            2,375.00   11972.63%   主要是报告期末持有的不满足运用套期会


                                                                                                            6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债                                                                    计方法条件的指定为套期工具的期货(铜)
                                                                      合约浮动盈利增加所致。
                                                                                                       单位:元

利润表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说明
营业税金及附                                                          本报告期实现的增值税等流转税增加导致
                      9,452,949.10       7,180,024.76       31.66%
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
                                                                      主要是国家下调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公司
财务费用             23,716,802.60      40,386,355.71      -41.28%
                                                                      利息支出下降。
                                                                      主要是本报告期内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较
资产减值损失          5,872,735.53       4,362,223.12       34.63%
                                                                      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主要是报告期末持有的不满足运用套期会
公允价值变动
                      3,814,460.00       7,853,943.33      -51.43%    计方法条件的指定为套期工具的期货(铜)
收益
                                                                      合约持仓盈利减少所致。
                                                                      主要是公司报告期不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
投资收益               -648,807.33    -14,173,713.94        95.42%    法条件的指定为套期工具的期货(铜)合
                                                                      约平仓损失减少所致。
                                                                      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政府补贴款同
营业外收支           17,099,552.48      13,665,966.83       25.13%
                                                                      比增加所致。
                                                                      主要因为上年同期公司及子公司楚江特
                                                                      钢、楚江合金在第三季度被认定为高新技
所得税费用           11,532,538.10      23,747,712.36      -51.44%
                                                                      术企业,递延所得税税率由 25%变更为 15%,
                                                                      导致上年同期所得税费用增加。
                                                                                                       单位:元

现金流量表项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说明
目
经营活动产生                                                          主要因为:1、本报告期内支付给职工以及
的现金流量净        -124,182,117.31   -86,948,227.30       -42.82%    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2、本报告期内支
额                                                                    付的各项税费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
                                                                      主要原因为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
的现金流量净        -36,555,598.57    -121,085,402.24       69.81%
                                                                      的现金同比减少所致。
额
筹资活动产生
                                                                      主要是上年同期非公开发行股份吸收投资
的现金流量净         47,270,829.68      75,949,034.29      -37.76%
                                                                      1.15 亿元所致。
额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4 年 11 月 24 日开市起停牌,并于 2014 年 11 月 25 日披露
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经公司确认本次停牌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后,于 2014年 12 月 1 日披露
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
       2、2015年5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关于<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7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15年5月11日通过指定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材料,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11日开市起复牌。
     3、2015年6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召开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6日通过指定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材料。
     4、2015年6月23日,公司2015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5、2015 年 6 月 25 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申请文件,中国证监会出具
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152144 号)。2015 年 7月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152144 号)。
     6、2015 年 8月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2144 号)。
     7、2015 年 9月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2144 号)。
公司于2015年9月28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8、2015年10月1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将于近日召开工作会议,审核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股票自2015年10月15日开市起停牌。
     9、2015年10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通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于2015年10月22日召开的2015
年第88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无条件通过,公司
股票自2015年10月23日开市起复牌。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待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核准文件后将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           2014 年 11 月 25 日
                                                                                (http://www.cninfo.com.cn)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 》 2014 年 12 月 01 日
                                                                                (http://www.cninfo.com.cn)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
告》、《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2015 年 05 月 11 日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一般性风                                              (http://www.cninfo.com.cn)
险提示暨复牌公告》等披露材料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2015 年 06 月 06 日
告》等披露材料                                                                  (http://www.cninfo.com.cn)

《2015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2015 年 06 月 24 日
告 》                                                                           (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2015 年 07 月 03 日
料补正通知书>的公告》                                                           (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2015 年 08 月 07 日
理通知书>的公告》                                                               (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2015 年 09 月 02 日
一次反馈 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http://www.cninfo.com.cn)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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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 2015 年 09 月 28 日
                                                                              (http://www.cninfo.com.cn)
告》等披露材料

《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
核委员会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2015 年 10 月 15 日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                                            (http://www.cninfo.com.cn)
告》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2015 年 10 月 23 日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                                            (http://www.cninfo.com.cn)
会审核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关于关联交易产生的利润从当期实现的
                                    净利润中予以扣除的承诺:为避免通过关
                                    联交易输送利润来保证标的资产完成业                   自 2014 年 1
                     安徽楚江投资   绩承诺,楚江集团承诺,在利润补偿期间 2014 年 02 月 月 1 日起至
                                                                                                          正常履行中
                     集团有限公司   内,若标的资产与楚江集团及其他关联方 18 日           2016 年 12 月
                                    发生关联交易,在测算业绩承诺完成程度                 31 日止
                                    时,将关联交易产生的利润从当期实现的
                                    净利润中予以扣除。

                                    关于盈利补偿的承诺:安徽楚江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同意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
                                    后的当年起的三个会计年度,如果标的公
                                                                                         自 2014 年 1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司在利润补偿期间累积实际实现的扣除
                     安徽楚江投资                                           2013 年 12 月 月 1 日起至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                                    正常履行中
                     集团有限公司                                           02 日        2016 年 12 月
                                    润合计数未达到评估报告所预测的标的
                                                                                         31 日止
                                    公司对应同期的累积预测净利润合计数
                                    的,则楚江集团须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
                                    议》约定向精诚铜业进行补偿。

                                    关于所持股份锁定的承诺:本公司本次所
                                    认购的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                 自 2014 年 7
                     安徽楚江投资   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若上述承 2013 年 09 月 月 10 日起至
                                                                                                          正常履行中
                     集团有限公司   诺的期限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      04 日        2017 年 7 月 9
                                    见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                 日止
                                    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结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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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束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
               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约
               定。

               关于所持股份锁定的承诺:本人本次所认
               购的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
               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若上述承诺
                                                                      自 2014 年 7
卢旭;阮诗宏;孙 的期限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
                                                      2013 年 09 月 月 10 日起至
昌好;袁浩杰;姜 不相符,本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                                    正常履行中
                                                      04 日           2017 年 7 月 9
彬             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结束
                                                                      日止
               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
               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约
               定。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尽量避
               免或减少本公司及其所控制的其他子公
               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与精诚铜业
               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 2、不利
               用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精诚铜业及其子
               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
               三方的权利;3、不利用股东地位及影响
               谋求与精诚铜业及其子公司达成交易的
               优先权利;4、将以市场公允价格与精诚
               铜业及其子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
安徽楚江投资   易从事任何损害精诚铜业及其子公司利     2013 年 08 月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中
集团有限公司   益的行为; 5、就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16 日
               与精诚铜业及其子公司之间将来可能发
               生的关联交易,将督促上市公司履行合法
               决策程序,按照《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
               章程的相关要求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
               对于正常商业项目合作均严格按照市场
               经济原则,采用公开招标或者市场定价等
               方式。本公司若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
               述承诺,给精诚铜业及其相关股东造成损
               失的,本公司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该等损
               失。

               关于避免与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同业竞争的承诺: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
               制的其它企业不会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
               方式从事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下属控
安徽楚江投资                                          2013 年 08 月
               股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亦不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中
集团有限公司                                          16 日
               会在中国境内通过投资、收购、联营、兼
               并、受托经营等方式从事与上市公司及上
               市公司下属控股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
               似的业务。2、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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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企业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
               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下属控
               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存在竞
               争,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它企业将
               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下属控股
               子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渡于上市
               公司及上市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3、本
               公司若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
               给精诚铜业及其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公
               司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该等损失。4、上
               述承诺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之日起对本
               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公司不再拥有上
               市公司控股权后,上述承诺失效。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一、
               保证精诚铜业的人员独立:1、保证精诚
               铜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营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专职在精诚铜业工作、并在精诚铜业领取
               薪酬,不在承诺人及承诺人除精诚铜业外
               的全资附属企业或控股子公司担任除董
               事、监事以外的职务。2、保证精诚铜业
               的人事关系、劳动关系独立于承诺人。3、
               保证承诺人推荐出任精诚铜业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都通过合法的程
               序进行,承诺人不干预精诚铜业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已经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二、
               保证精诚铜业的财务独立:1、保证精诚
安徽楚江投资   铜业及控制的子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会     2013 年 08 月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中
集团有限公司   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 16 日
               管理制度。2、保证精诚铜业及其控制的
               子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干预精
               诚铜业的资金使用。3、保证精诚铜业及
               其控制的子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承
               诺人及其关联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4、
               保证精诚铜业及控制的子公司依法独立
               纳税。三、保证精诚铜业的机构独立:1、
               保证精诚铜业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包括但
               不限于)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与承诺人
               的机构完全分开;精诚铜业及其控制的子
               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与承诺人及其关联
               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
               方面完全分开。2、保证精诚铜业及其控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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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自主地
                                    运作,承诺人不会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
                                    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四、保证精诚
                                    铜业的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精诚铜
                                    业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具有完整的经营性
                                    资产。2、保证不违规占用精诚铜业的资
                                    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五、保证精诚铜业
                                    的业务独立:1、保证精诚铜业在本次交
                                    易完成后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
                                    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
                                    营的能力,在产、供、销等环节不依赖承
                                    诺人。2、保证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关
                                    联人避免与精诚铜业及控制的子公司发
                                    生同业竞争。3、保证严格控制关联交易
                                    事项, 尽量减少精诚铜业及控制的子公司
                                    (包括但不限于)与承诺人及关联公司之
                                    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杜绝非法占用公司
                                    资金、资产的行为。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
                                    交易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
                                    价。同时,对重大关联交易按照精诚铜业
                                    的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等
                                    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
                                    报批程序,及时进行有关信息披露。4、
                                    保证不通过单独或一致行动的途径,以依
                                    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外的任何方式,干预精
                                    诚铜业的重大决策事项,影响公司资产、
                                    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的独立性。

                                    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自
                                                                                          自 2007 年 09
                                    愿接受锁定,不进行转让。另外,在其任
                                                                             2007 年 09 月 月 11 日起至
                     何凡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                                    正常履行中
                                                                             11 日        2016 年 2 月
                                    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19 日止
                                    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楚江集团现在与将来均不与股份公司在
                     安徽楚江投资   产品销售方面发生关联交易,如果存在因 2007 年 04 月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中
                     集团有限公司   任何原因引起上述关联交易的情形,所得 30 日
资时所作承诺
                                    收益归股份公司所有。

                                    公司控股股东楚江集团于 2007 年 2 月 28
                                    日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与安徽精诚
                     安徽楚江投资   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2007 年 02 月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中
                     集团有限公司   作出如下承诺:1、楚江集团目前未以任 28 日
                                    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股份公司相同
                                    或相似的业务,未拥有与股份公司业务相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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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或相似的控股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公
               司,将来也不会从事与股份公司相同或相
               似的业务。2、楚江集团不会直接投资、
               收购与股份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企业
               和项目,不会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
               帮助。3、如果将来因任何原因引起楚江
               集团与股份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楚江集团
               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放弃此类同业竞
               争。4、集团公司保证不利用股东地位损
               害股份公司及其它股东的正当权益,并将
               促使其全资拥有或其拥有 50%股权以上
               或相对控股的下属公司遵守上述承诺。5、
               楚江集团签署本承诺书的行为,已经取得
               其权力机关的同意,代表了楚江集团的真
               实意思。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纯于 2007 年 2 月 28 日
               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与安徽精诚铜
               业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作
               出如下承诺:1、本人目前未以任何形式
               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股份公司相同或相似
               的业务,未拥有与股份公司业务相同或相
               似的控股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将
                                                         2007 年 02 月
姜纯           来也不会从事与股份公司相同或相似的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中
                                                         28 日
               业务。2、本人不会直接投资、收购与股
               份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企业和项目,不
               会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帮助。3、
               如果将来因任何原因引起本人与股份公
               司发生同业竞争,本人将积极采取有效措
               施,放弃此类同业竞争。4、本人签署本
               承诺书的行为,代表了本人的真实意思。

               1、依法行使股东权,不以股东以外的任
               何身份参与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的决策与管理。2、谨慎行使股东权,不
               为自己单方面的利益而行使股权。3、尊
               重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决策与
               经营权。保证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楚江投资   的重大决策只由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        2007 年 02 月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中
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作出,不直接或 28 日
               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及依法开展的生产
               经营活动。本公司及本公司各职能部门不
               对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部门
               下达任何指令、指标或其他工作命令。4、
               尊重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人事
               独立。对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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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将严格遵循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保证
                                    本公司提名的董事、监事候选人具备相关
                                    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能力。不对股东大
                                    会人事选举决议和董事会人事聘任决议
                                    履行任何批准手续;不越过股东大会、董
                                    事会任免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
                                    高级管理人员。5、尊重安徽精诚铜业股
                                    份有限公司的财产权。本公司不以任何形
                                    式侵占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财
                                    产,不要求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为
                                    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或参股企业提供
                                    任何形式的违规担保。6、对安徽精诚铜
                                    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各股东负担诚信
                                    义务。本公司对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
                                    司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不利用自
                                    己主发起人的地位谋取额外的利益。7、
                                    本公司签署本承诺书的行为业已得到本
                                    公司权力机关的同意,因而本公司签署本
                                    承诺书的行为代表本公司的真实意思。8、
                                    本公司将严守本承诺书。如因本公司不遵
                                    守本承诺书,而造成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
                                    限公司损失的,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
                                    司可根据本承诺书向本公司要求损害赔
                                    偿。

                                    2012 年 8 月 18 日,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于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
                                    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的议案》,
                                    对公司 2012 年-2014 年利润分配承诺如
                                    下: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
                                    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
                                    利。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
                                    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
                                                                                            自 2012 年 1
                     安徽楚江科技   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2、公司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2012 年 08 月 月 1 日起至
                     新材料股份有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已履行完毕
所作承诺                                                                       18 日        2014 年 12 月
                     限公司         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
                                                                                            31 日止
                                    且报告期净利润为正,且无重大投资计划
                                    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的情况下,结
                                    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未来三年每
                                    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
                                    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
                                    润的 10%,且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
                                    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
                                    配利润的 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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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
               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3、在保证足额
               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
               公司可以另行增加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
               行利润分配。4、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
               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
               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分配预
               案的建议和监督。

               何凡先生于 2008 年 5 月 28 日追加承诺称:
                                                                       自 2008 年 05
               自申报离任后六个月至十二个月内通过
                                                          2008 年 05 月 月 28 日起至
何凡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                                      正常履行中
                                                          28 日        2016 年 8 月
               量占其所持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
                                                                       19 日止
               过 50%。

               2015 年 6 月 23 日,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于审议通过了《安徽精诚铜业
               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度)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公司 2015 年-2017
               年利润分配承诺如下:1、公司可以采取
               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
               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
               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
               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
               分红。2、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
               未分配利润为正且报告期净利润为正,且
               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                      自 2015 年 1
安徽楚江科技
               发生的情况下,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 2015 年 06 月 月 1 日起至
新材料股份有                                                                           正常履行中
               发展,未来三年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 24 日              2017 年 12 月
限公司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                      31 日止
               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连续三年
               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具体每
               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
               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
               案。3、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
               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发
               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4、在每
               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利
               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
               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
               会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建议和监督。

安徽楚江投资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2015 年 07 月 2015 年 9 月 正常履行中,



                                                                                                    15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9 日,接到公司 10 日        25 日 楚 江 集 未 发 生 违 反
                                    控股股东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                  团 已 完 成 增 承诺事项
                                    下简称“楚江集团”)通知,鉴于近日公司                持计划,并承
                                    股票价值大幅非理性下跌,基于对公司未                  诺: 在增持计
                                    来持续稳定发展及转型升级战略良好前                    划完成后的
                                    景的信心,并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                  法定期限内
                                    的价值,以实际行动参与维护资本市场稳                  不减持所持
                                    定,计划自 2015 年 7 月 10 日起三个月内,             有的公司股
                                    若公司股票价格低于 2015 年 7 月 6 日收                份。
                                    盘价格,即低于人民币 15.03 元/股,楚江
                                    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
                                    本公司股份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额度暂
                                    定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以内,后续楚江集
                                    团将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再行决定是否追
                                    加资金额度。同时楚江集团承诺,在增持
                                    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的法定
                                    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
因及下一步计划(如 不适用
有)


四、对 2015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10.00%        至                        40.00%
度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5,763.81       至                       7,335.76
间(万元)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5,239.83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公司各产品产销规模稳步增长。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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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纯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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