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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楚江新材:监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2016-02-23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


         2015 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的重大经营活动以
   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了有效监督,对公司的规范运作
   和发展起到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的
   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 监事会会议情况:
       2015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10 次监事会议,会议审议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与会
  届次     召开日期    召开方式               会议审议事项                   监事
                                                                             人数
                                  1、《监事会 2014 年度工作报告》;
                                  2、《2014 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3、《2014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
                                  4、关于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5、《2015 年财务预算及经营计划的报告》;
                                  6、《201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7、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014 年度业绩
第三届监                          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2015 年 3 月
事会第 19              现场方式   8、《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
          7日
次会议                            9、《关于 2015 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
                                  值业务的议案》;
                                  10、关于 2015 年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
                                  案》;
                                  11、《2015 年度董事长重大授权的议案》;
                                  12、关于为清远精诚铜业有限公司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3、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14、《2014 年度对以前报告期披露的财务
                                  报表数据由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进行追
                                  溯调整的说明》;
                                  1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
                                  案》。
第三届监
          2015 年 4 月
事会第 20              通讯方式   1、《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3
          23 日
次会议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3、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
                                  定的议案》;
                                  4、《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
                                  规定的议案》;
                                  5、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
                                  条规定的借壳上市的议案》;
                                  6、《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
第三届监
          2015 年 5 月            案》;
事会第 21              现场方式                                            3
          8日                     7、关于<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次会议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与顶立汇智、汇能投资、华
                                  菱津杉、富德投资、冠西投资、贯丰投资、
                                  汇德投资、富德泰懋、科技风投、刘刚、
                                  丁灿、孙辉伟、吴霞、罗静玲、罗新伟签
                                  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之框架协议书>的议案》;
                                  9、关于<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
                                  1 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10、《关于<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 1 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的议案》;
                                  11、关于核实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 1 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持有人名单的议
                                  案》;
                                  12、关于公司与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
                                  司—第 1 期员工持股计划签署附生效条件
                                  <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股份认购
                                  合同>的议案》;
                                  13、关于聘请本次交易相关证券服务机构
                                  的议案》;
                                  14、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
                                  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
                                  性的说明》。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3、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
                                  定的议案》;
                                  4、《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
                                  规定的议案》;
                                  5、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
第三届监                          条规定的借壳上市的议案》;
          2015 年 6 月
事会第 22              现场方式   6、《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    3
          5日
次会议                            案》;
                                  7、《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
                                  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
                                  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8、《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有关审计报告、评
                                  估报告和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的议案》;
                                  9、关于<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10、《关于公司与顶立汇智、汇能投资、华
                                  菱津杉、富德投资、冠西投资、贯丰投资、
                                  汇德投资、富德泰懋、科技风投、刘刚、
                                  丁灿、孙辉伟、吴霞、罗静玲、罗新伟签
                                  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框架
                                  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11、《关于公司与顶立汇智、汇能投资、华
                                  菱津杉、富德投资、冠西投资、贯丰投资、
                                  汇德投资、富德泰懋、刘刚、丁灿、孙辉
                                  伟、吴霞、罗静玲、罗新伟签订<安徽精诚
                                  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的业绩补偿协议书>的议案》;
                                  12、关于公司与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
                                  司—第 1 期员工持股计划签订<非公开发
                                  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股份认购合同>及其
                                  补充合同的议案》;
                                  13、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
                                  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
                                  性的说明》;
                                  14、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15-2017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内容的议案》。
第三届监
          2015 年 6 月            1、《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事会第 23              现场方式                                             3
          23 日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次会议
                                  1、《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第三届监                          2、关于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2015 年 7 月
事会第 24              现场方式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30 日
次会议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4、《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关于推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
                                  案》;
第四届监
         2015 年 8 月             2、《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
事会第 1              现场方式                                              3
         18 日                    总额的议案》;
次会议
                                  3、《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
                                  度〉的议案》。
                                  1、《关于公司与顶立汇智、汇能投资、华
第四届监
         2015 年 9 月             菱津杉、富德投资、冠西投资、贯丰投资、
事会第 2              通讯方式                                              3
         25 日                    汇德投资、富德泰懋、科技风投、刘刚、
次会议
                                  丁灿、孙辉伟、吴霞、罗静玲、罗新伟、
                                    戴煜、羊建高、谭兴龙、胡祥龙、马卫东、
                                    周强、邓军旺、胡高健签订<安徽楚江科技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书(二)>的议案》。
第四届监                            1、《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5 年 10
事会第 3            通讯方式        2、《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办理    3
         月 30 日
次会议                              资产抵押担保的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为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第四届监                            4、《关于为芜湖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司提
           2015 年 12 现 场 结 合
事会第 4                            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3
           月 26 日    通讯方式
次会议                              5、《关于为安徽楚江特钢有限公司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6、《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7、关于制订<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 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并积极参与了
   股东大会,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的
   召开程序和决议事项,监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等情况进行了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规范、合法,股
   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很好地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勤勉尽职,严格遵
   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
   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状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实
施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
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
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监事会依照《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
要求对公司2015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
生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价格制
订没有违反公允、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
行为。
    (四)公司出售和收购资产。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收购的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内幕交易,无损害股东
权益或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
律法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
项目一致,没有发生变更投资项目的情况。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监
管执行情况良好,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
用的情况,而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
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
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
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
情况。公司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了专门意见,认为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符
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三、 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完善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体系,并制定了内幕信
息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并在过程中持续加强内幕信息
管理,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
内,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相关制
度执行良好,未发生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违规行为的现象。公
司能够如实、完整地记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信息,做好内幕信
息保密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内幕信息管理,防范内幕信息人滥用知情
权,泄露内幕信息等违规行为的发生,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
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