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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楚江新材: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2016-02-23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编号:2016-010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 5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3 月 28 日(星期一)上午 10
点。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28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27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3 月 28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
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16 年 3 月 23 日(星期三)。
    (2)截至 2016 年 3 月 23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
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二)。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北路 8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5 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 5 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的提案如下:
    (1)《董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
    (2)《监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
    (3)《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15 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5)《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7)《2016 年财务预算及经营计划的报告》;
    (8)《关于 2016 年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9)《2016 年度董事长重大授权的议案》;
    (10)《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11)《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2)《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1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研究报告的议案》;
    (14)《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
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提案内容详见刊登在 2016 年 2 月 23 日的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 5 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5 次会议决议公
告》等披露材料。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
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
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6 年 3 月 25 日(星期五)上午 9:00-11:30、
下午 14:30-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北路 8 号办公大楼四楼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北路 8 号
    邮   编:241008
    传真号码:0553-5315978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及代理人有
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
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
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
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
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公司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北路 8 号办公大楼四楼
    邮政编码:241008
    联系电话:0553-5315978
    传   真:0553-5315978
    联 系 人:吕莹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的各项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系 统
(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
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71。
       2、投票简称:楚江投票。
       3、投票时间:2016 年 3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
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
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
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
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
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楚江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
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
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
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100                           总议案                            100.00

   1       《董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                            1.00

   2       《监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                            2.00

   3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00

   4       《2015 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4.00

   5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00

   6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00

   7       《2016 年财务预算及经营计划的报告》                     7.00

   8       《关于 2016 年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00

   9       《2016 年度董事长重大授权的议案》                       9.00

  10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10.00

  11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1.00

 11.01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11.01

 11.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11.02

 11.03     发行对象                                               11.03

 11.04     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11.04

 11.05     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11.05

 11.06     限售期                                                 11.06

 11.07     上市地点                                               11.07

 11.08     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11.08

 11.0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11.09
 11.1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11.10

  12       《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12.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13                                                                   13.00
           分析研究报告的议案》

  14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4.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15                                                                   15.00
           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
  16                                                                   16.00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
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1 股代表同
意, 2 股代表反对, 3 股代表弃权。
       表 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 股

                  反对                                        2 股

                  弃权                                        3 股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
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27 日下午 15:
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28 日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 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
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
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6年3月28日召开的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
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表决意见
序号                                 表决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董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

  2       《监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

  3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       《2015 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5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7       《2016 年财务预算及经营计划的报告》

  8       《关于 2016 年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9       《2016 年度董事长重大授权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1-1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11-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11-3      发行对象
11-4      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11-5      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11-6      限售期
11-7      上市地点
11-8      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11-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11-1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12       《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研究
 13
         报告的议案》
 14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
 15
         承诺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
 16
         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
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
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