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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楚江新材:独立董事关于增补公司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2016-04-09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增补公司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
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楚江科
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
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 8 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补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同意提名戴煜先生增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
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增补公司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龚寿鹏                 柳瑞清                   许立新




                                           2016年 4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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