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楚江新材:公司章程修正案2016-04-09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2016 年 4 月修订)


    因公司治理需要,计划将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由 3 人增加至 4 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订,具体
如下:
    (一)原条款内容:
   第一百九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
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
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设职工代表监事 1 人,占监事总数的 1/3。监事会中的职工
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
产生。
    现修改为:
   第一百九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4 名监事组成,监事
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
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设职工代表监事 2 人,不低于监事总数的 1/3。监事会中的
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
选举产生。
    (二)原条款内容: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本章程由 2016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后生效实施。
   现修改为: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本章程由 2016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生效实施。
    (三)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八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