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江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4-22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编号:2016-036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 9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9 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以书面、电子
邮件、传真等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公司全体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姜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经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 2016 年 4 月 22 日的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 2016 年 4 月 22 日的《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 1
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小
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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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公司第 1 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第十八条等相关规定,经员
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提议,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增加姜鸿文
先生为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 1 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
人。董事会认为,姜鸿文先生作为公司核心骨干人员,符合员工持股
计划的参加对象标准。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相关内容详见 2016
年 4 月 22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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