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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楚江新材:关于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2016-07-16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编号:2016-077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楚江
新材”)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向湖南顶立汇智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537 号)文件核准,公司向安徽楚
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 1 期员工持股计划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11,627,906 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1.18 元/股,应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9,999,989.08 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
2,000,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27,999,989.08 元。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5 年 12 月 8 日
对公司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会验字
[2015]400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集中管理。
     2015 年 12 月 23 日,楚江新材、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东海证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兴
业银行芜湖分行”)三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就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498010100100287922)资金的使用做出了明
确约定。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24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5-116)。
    截 止 2016 年 7 月 14 日 , 公 司 已 累 计 使 用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128,044,422.48 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 127,999,989.08 元,募集资
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44,433.40 元)。截止公告日,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资金已按计划支取完毕,并办理了注销手续,销户利息为 792.66 元,
公司已根据有关规定将上述利息款转入公司基本账户。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4 日办理了上述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
    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楚江新材、东海证券及兴业银行
芜湖分行就上述账户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