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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楚江新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2017-01-1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贵会证监许可[2016]2963 号文核准,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楚江新材”、“发行人”、“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
发行不超过 9,6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作为楚江新材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楚江新材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楚江新
材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发行定价过程符合非公开发行
的有关规定,发行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楚江新材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并现将本次发行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概况

(一)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底价为 14.12 元/股,本次发行价格为 15.05 元/股,为
发行底价的 106.59%,为发行申购日前一交易日(2016 年 12 月 26 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 91.55%,为发行申购日(2016 年 12 月 27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 87.96%。

(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 89,889,036 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和《关于核准安徽楚江科
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63 号)中本次
发行不超过 9,600 万股新股的要求。

                                      6-1-1
(三)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8 名,符合股东大会决议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四)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1,352,829,991.80 元,发行费用共计
16,499,889.04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336,330,102.76 元,不超过本
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35,283 万元,亦不超过募投项目总投资额。

    经本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数量、对象及募集资金金
额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证券发行涉及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2016 年 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16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

    2016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2016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调整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授权有效期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6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16 年
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本次证券发行涉及的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6-1-2
    2016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16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

    2016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调整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授权有效期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本次非公开发行监管部门的核准情况

    2016 年 8 月 24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
审核通过。

    2016 年 12 月 9 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63 号),核准楚江新材本次非
公开发行。

       经本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本次发行经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并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询价过程

(一)发行人询价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16 年 12 月 22 日向 27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11 家证券公司、5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 59 名投资
者,以及截至 2016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前 20 名股东发出《认购邀请书》。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共计 122 名,均为《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的名单》中列示的公司和个人,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机构名称                     类型        备注
   1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6-1-3
 2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3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5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6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7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8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9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10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11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12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
13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14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15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16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17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18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19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20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21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22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23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
24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25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
26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
27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28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29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31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32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33               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34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35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36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
3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38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39             民生通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保险
40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保险
41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
42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公司                保险
43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保险
44             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前 20 名股东
45     新疆顶立汇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前 20 名股东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 1 期员工持
46                                                          前 20 名股东
                       股计划


                                   6-1-4
47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二组合                          前 20 名股东
48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前 20 名股东
49                         卢旭                                  前 20 名股东
50         长沙汇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前 20 名股东
51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前 20 名股东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52                                                               前 20 名股东
                     -022L- CT001 深
53                       邢西明                                  前 20 名股东
54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前 20 名股东
     华菱津杉(湖南)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
55                                                               前 20 名股东
                         合伙)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国防军工混合
56                                                               前 20 名股东
                     型证券投资基金
57           北京富德新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前 20 名股东
58               湖南冠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前 20 名股东
59                         姜彬                                  前 20 名股东
60                       阮诗宏                                  前 20 名股东
61                       袁浩杰                                  前 20 名股东
62                       孙昌好                                  前 20 名股东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河现代服务主题灵
63                                                               前 20 名股东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4               中新融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一般法人   表达认购意向
65             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一般法人   表达认购意向
66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一般法人   表达认购意向
67             北京畅无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一般法人   表达认购意向
68                 广证领秀投资有限公司               一般法人   表达认购意向
69               杭州城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一般法人   表达认购意向
70               慧远金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一般法人   表达认购意向
71             深圳市江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一般法人   表达认购意向
72         深圳市前海龙光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一般法人   表达认购意向
73               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一般法人   表达认购意向
74         北京冠汇世纪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一般法人   表达认购意向
75         恒丰泰石(北京)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一般法人   表达认购意向
76               北京正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一般法人   表达认购意向
77           浙商控股集团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一般法人   表达认购意向
78                 上海银邦置业有限公司               一般法人   表达认购意向
79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一般法人   表达认购意向
80           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一般法人   表达认购意向
81               上海锦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一般法人   表达认购意向
82             池州市东方辰天贸易有限公司             一般法人   表达认购意向
83               浙江野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一般法人   表达认购意向
84         永和中投(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一般法人   表达认购意向
85               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一般法人   表达认购意向
86             深圳市北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一般法人   表达认购意向
87               上海通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一般法人   表达认购意向
88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一般法人   表达认购意向
89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法人   表达认购意向

                                    6-1-5
   90              浙江兴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一般法人   表达认购意向
   91            陕西金控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一般法人   表达认购意向
   92            雅利(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一般法人   表达认购意向
   93          三和创赢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一般法人   表达认购意向
   94            浙江浙商汇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一般法人   表达认购意向
   95            江苏汇鸿汇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一般法人   表达认购意向
   96              新毅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一般法人   表达认购意向
   97              北京和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一般法人   表达认购意向
   98              上海菁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一般法人   表达认购意向
   99              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一般法人   表达认购意向
  100                  湾流投资有限公司                一般法人   表达认购意向
  101              北京明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一般法人   表达认购意向
  102      东源(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一般法人   表达认购意向
  103          皓熙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一般法人   表达认购意向
  104            富国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一般法人   表达认购意向
  105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一般法人   表达认购意向
  106            广州浙银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一般法人   表达认购意向
  107          浙银渝富(杭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一般法人   表达认购意向
  108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一般法人   表达认购意向
  109                宁夏宁金基金管理公司              一般法人   表达认购意向
  110                       翁仁源                       自然人   表达认购意向
  111                       陈兰珍                       自然人   表达认购意向
  112                         刘晖                       自然人   表达认购意向
  113                       张怀斌                       自然人   表达认购意向
  114                       赖宗阳                       自然人   表达认购意向
  115                       王亮亮                       自然人   表达认购意向
  116                       张慕中                       自然人   表达认购意向
  117                         王敏                       自然人   表达认购意向
  118      上海诚鼎新扬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   表达认购意向
  119        上海诚鼎扬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   表达认购意向
  120      南京瑞达信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   表达认购意向
  121            南京誉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   表达认购意向
  122          上海朗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   表达认购意向

    经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要
求。同时,《认购邀请书》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询价对象关于本次选择
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二)申购报价情况

    2016 年 12 月 27 日,共有 15 家认购对象在 8:30-11:30 反馈了《申购报价单》,


                                       6-1-6
并在 13:00 前提供了附件清单。其余投资者未在规定时限内做出书面答复,视同
放弃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15 家《申购报价单》有
效,包括 8 家基金公司、3 家证券公司、3 家其他机构投资者和 1 位自然人,保荐
人与发行人对所有《申购报价单》进行了统一的簿记建档,本次发行冻结履约保
证金共计 21,760 万元。

       申购报价单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按照报价从高到低排列,同一报价按照认购
数量从大到小排列)

                                                                         单位:元/股、元
                                                                应缴履约 实缴履约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序号           询价机构名称                                    保证金     保证金
                                            (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1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5.78      13,600      2,720      2,720
                                           15.77      15,000
   2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4.22      26,000
                                           15.52      23,100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88      37,600
                                           14.25      45,600
                                           15.51      13,800
   4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01      15,300
                                           14.94      15,900
                                           15.19      13,600
   5          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5.07      30,600     2,720       5,440
   6                 张慕中                15.12      18,500     2,720       2,720
                                           15.06      13,600     2,720       2,720
   7        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5.02      13,600
                                           15.00      13,600
   8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05      24,500
   9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01      13,600
   10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00      13,600     2,720       2,720
                                           14.96      13,600
   11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44      14,100
   12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94      13,600
                                           14.61      13,800
   13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22      15,000
   14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50      13,600     2,720       2,720
   15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32      15,000     2,720       2,720

    注: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除证券投资基金公司免缴履约保证金外,其余参与本次认

购的对象均需缴纳履约保证金,认购对象参加本次申购应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为 2,720 万元。

       经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参与认购的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提交

                                           6-1-7
了《申购报价单》及完整的附件清单,其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和履约保证金缴纳
情况均符合《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其申购报价合法有效。

(三)定价和配售过程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底价(即 14.12 元/股)上向目标投资者进行询价,并对全
部报价进行簿记建档后,将全部认购对象的有效申购价格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排
列,以不超过十名认购对象有效申购股数综合不超过 96,000,000 股,募集资金不
超过 135,283 万元的最高价格为发行价格;若认购对象不足十名,其全部有效申
购金额相加不足 135,283 万元且有效申购股数总和不超过 96,000,000 股,则在将
所有有效申购价格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后,最后一名认购对象的申购价格即
为发行价格。

     配售的认购优先原则,依次按申购价格优先、申购数量优先的原则来确定发
行对象。对于申购价格、认购金额均相同的认购对象,按照其认购金额进行比例
配售。

     根据上述原则和簿记建档的情况,发行人最终确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价格
(15.05 元/股)和各发行对象的配售数量,具体如下:

                                                                   单位:元/股、股、月
序                                                              占发行后
            认购对象名称            认购价格     获配数量                     锁定期
号                                                            总股本比例
1        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5.05       20,332,225       3.80%             12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05       15,348,837       2.87%             12
3              张慕中                15.05       12,292,358       2.30%             12
4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5.05        9,966,777       1.86%             12
5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05        9,169,435       1.72%             12
6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5.05        9,036,544       1.69%             12
7      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5.05        9,036,544       1.69%             12
8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05        4,706,316       0.88%             12
                     合计                        89,889,036     16.81%              12

     参与认购的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提交了《申购报价单》及完整
的附件清单,其申购价格、数量和履约保证金缴纳情况均符合《认购邀请书》的
约定,其申购报价合法有效。

     参与本次认购的对象均在《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的名单》所列示的公司和个人名单内。


                                         6-1-8
    参与本次认购的所有私募投资基金已在 2016 年 12 月 26 日(T+1 日)下午 17
时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规规定完成私募基
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基金的备案。

    经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本次定价及配售过程中,发行价格的确定、发行对
象的选择、股份数量的分配严格贯彻了价格优先原则,并遵循了《认购邀请书》
确定的程序和规则。发行人在定价和配售的过程中坚持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
大化的原则,不存在采用任何不合理的规则人为操纵发行结果,压低发行价格或
调控发行股数的情况。

(四)缴款与验资

    海通证券于 2016 年 12 月 28 日向上述 8 名获得配售股份的投资者发出《安徽
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认购结果及缴款通知》,通知该 8 名投资
者按规定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 10:00 之前将认购资金划至保荐人指定的收款账户。

    2017 年 1 月 3 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会字(2016)
第 6394 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16 年 12 月 30 日,海通证券为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开设的专项账户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获配的投资者缴纳
的申购款人民币 1,352,829,991.80 元。

    2016 年 12 月 30 日,海通证券在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 1,500 万元后的资金
1,337,829,991.80 元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股款。

    2017 年 1 月 3 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会验字
[2017]0046 号验资报告。根据验资报告,上述人民币 1,337,829,991.80 元,扣除公
司自行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499,889.0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36,330,102.76 元 , 其 中 计 入 股 本 人 民 币 89,889,036.00 元 , 余 额 人 民 币
1,246,441,066.76 元计入资本公积。

    经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配售过程、缴款和验资合
规,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6-1-9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召明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法定代表人:刘未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3、张慕中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50103198512011016

    住址:南宁市青秀区蓉茉大道 85 号龙胤花园龙胤 3 栋

    4、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9 层

   法定代表人:王珠林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6-1-10
(凭基金管理资格证书 A012 经营)。

    5、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 A 座 1704-241 号

    法定代表人:井贤栋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6、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天水巷 25 号

    法定代表人:李雪峰

    经营范围: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 2250 号 2 幢三层 370 室

    法定代表人:卓新章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
经批注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53
层 09-11 单元

    法定代表人:邓红国
                                     6-1-11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注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对象的获配产品情况

序号          认购对象                             认购产品
                               鹏华资产融汇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1      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资产皓熙定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多策略福享


                               财通多策略福瑞


                               恒增鑫享 11 号


                               富春定增 1097 号


                               富春定增 1099 号


                               富春定增禧享 3 号


                               定增驱动 8 号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优选财富 VIP 尊享定增 5 号


                               恒增鑫享 12 号


                               富春定增禧享 5 号


                               富春定增 1175 号


                               优选财富 VIP 尊享定增 6 号


                               恒增鑫享 13 号


                               增益 2 号


                               定增宝尊享 1 号




                                      6-1-12
                           财智定增 15 号


                           恒增鑫享 14 号


                           外贸信托 2 号


                           定增宝安全垫 11 号


                           富春定增享利 2 号


                           东方晨星盈创 7 号


                           玉泉 682 号


                           安吉 18 号


                           建发 1 号


                           仁汇 1 号


                           中新融创 7 号


                           天弘厚扬-弘安定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天弘恒天定增组合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天弘中颢-弘安定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天弘金汇-弘安定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3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天弘基金大树定增宝 2 号资产管理计划


                           天弘民德定增组合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天弘金汇定增组合 2 号资产管理计划


                           天弘基金粤嘉定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天弘恒天定增组合 2 号资产管理计划




                                  6-1-13
                               天弘德丰杰-弘安定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天弘九熙-弘安定增 2 号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汇金精选定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汇金灵活定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       浙商金惠聚焦定增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4
    有限公司
                               浙商金惠聚焦定增 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汇金鼎盈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   兴业财富-兴盛 115 号单一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
    公司
                               嘉实惠泽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


                               嘉实睿思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嘉实睿思 5 号资产管理计划

6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睿思 6 号资产管理计划


                               主题精选系列之嘉实睿思七号资产管理计划


                               嘉实睿思 10 号资产管理计划


                               嘉实基金农银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鑫锐定增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
7   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       张慕中                 张慕中



                                        6-1-14
    保荐人(主承销商)核查了上述各认购对象的股权状况、认购产品的资产委
托人及其最终认购方信息,确认本次发行认购对象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人、主承销商及
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
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上述各认购对象及其管理的产
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认定的私募投资基金
的,均在规定时间完成登记和备案程序。

    本次发行最终配售对象中,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参与认购的产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基金
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
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需登记和备案的产品,经核查,上述机构及
其管理的产品均已按照规定完成登记和备案。

    本次发行最终配售对象中,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认购的产品为公
募基金;张慕中为自然人,其认购资金为自有资金。综上所述,前述最终配售对
象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登记备案范围内,
无需履行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

(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未来
交易安排情况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
关联关系。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上述发行对象和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若发行人未
来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进行重大交易,将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予以如实披露。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配售的认购对象符合发

                                   6-1-15
行人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规定;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
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没有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五、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发行
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论意见

    经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

    楚江新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
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数
量和募集资金数量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认购对象的选择
和询价、定价以及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平、公正原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配
售对象均已承诺,在股份锁定期内,其委托人、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
额或退出合伙,或其所管理的产品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定增股份,符合发行人及其
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报告。(以下无正文)




                                    6-1-16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张 恒                  贾智超



                                                            2017年1月19日



保荐机构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周杰

                                                            2017年1月19日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 月 19 日




                                  6-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