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江新材:公司章程修正案2017-01-24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2017 年 1 月修订)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事项发生变更,公司依据《公司
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章
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一) 原条款内容:
第三条 公司于 2007 年 8 月 3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
准(证监发行字[2007]257 号),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500 万股,于 2007 年 9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经公司 2013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
监许可〔2014〕477 号文核准, 公司向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54,122,531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8,040,843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398,203,374 股。
经公司 2015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
监许可[2015] 2537 号文核准,公司向湖南顶立汇智投资有限公司、长
沙汇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沙汇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华菱津杉(湖南)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富德新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湖南冠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
疆贯丰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深圳富德泰懋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长沙市科技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刘刚、丁灿、孙辉伟、吴霞、
罗静玲、罗新伟发行 34,883,712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公司非公开
发行不超过 11,627,906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
金。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444,714,992 股。
现修改为:
第三条 公司于 2007 年 8 月 3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
-1-
准(证监发行字[2007]257 号),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500 万股,于 2007 年 9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477 号文核准, 公司向安徽楚江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54,122,531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公司非公开
发行不超过 18,040,843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
金。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398,203,374 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 2537 号文核准,公司向湖南顶立
汇智投资有限公司、长沙汇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沙汇
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菱津杉(湖南)信息产业创业投
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富德新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湖南
冠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疆贯丰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深圳富德
泰懋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长沙市科技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刘刚、丁灿、孙辉伟、吴霞、罗静玲、罗新伟发行 34,883,712 股股
份购买相关资产;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1,627,906 股新股募集本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444,714,992 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6]2963 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89,889,036 股新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534,604,028 股。
(二)原条款内容: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44,714,992 元。
现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34,604,028 元。
(三)原条款内容: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有色金属(不含贵金
属)材料研发、加工、销售(矿产资源勘查开采除外),高科技产品开
发、销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
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现修改为: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有色金属(不含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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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材料研发、加工、销售(矿产资源勘查开采除外),碳复合材料及
制品、碳化硅纤维复合材料及制品、粉末冶金设备、真空热处理设备
制造及新材料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研发与技术服务,锂电池负极
材料研发、加工、销售,3D 打印材料的研发、加工、销售。经营各类
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
术除外)。
(四)原条款内容: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44,714,992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
股。
现修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34,604,028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
股。
(五)原条款内容: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本章程由 2016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生效实施。
现修改为: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本章程由 2017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生效实施。
(六)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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