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江新材: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的公告2017-01-26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编号:2017-013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63号)核准,公司向8名特定对象
发行股份 89,889,036股,发行价格为 15.05 元/股;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月3日出具的会验字[2017]0046号《验资
报告》,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1,352,829,991.80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6,499,889.0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336,330,102.76
元。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已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芜湖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桥北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
方(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于2017年1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关于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03)和《关于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
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大额存单方式存放的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分步投入募集资金,为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结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决定以大额存单
的方式存放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序 存单金额
开户银行 存单号 期限 利率 起息日 到期日
号 ( 万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 2017 年 4
1 498010100200552275 1000 90 天 1.55%
芜湖分行 月 24 日 月 24 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 2017 年 2
2 498010100200552421 2500 30 天 1.55%
芜湖分行 月 24 日 月 24 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340501678808000001 1个 2017 年 1 2017 年 2
3 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 7000 1.54%
65 月 月 25 日 月 25 日
区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个 2017 年 1 2017 年 2
4 55190201468200029 7500 1.55%
芜湖开发区支行 月 月 24 日 月 24 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个 2017 年 1 2017 年 4
5 55190201468200032 2700 1.55%
芜湖分行开发区支行 月 月 24 日 月 24 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个 2017 年 1 2017 年 7
6 55190201468200046 1000 1.82%
芜湖分行开发区支行 月 月 24 日 月 24 日
上述以大额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的管理:
1、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以大额存单方式存放时,已通知保荐机构。上述
存单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将资金转入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
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保荐机构。
2、公司不得对上述存单设定质押。
3、公司不得从上述大额存单账户直接支取资金,也不得向本存单对应
的募集资金专户之外的其他账户划转资金。公司如需支取资金,必须将上述
大额存单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4、本大额存单不可转让。
三、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基本情况
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
司决定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采用智能定期存款方式存放,
具体情况如下:
序 金额( 万
开户行名称 存单号 期限 利率 开户时间
号 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2017 年 1 月
1 498010100200552546 1500 1年 1.12%-2.1%
司芜湖分行 24 日
公司对上述以智能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的管理:
1、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以智能定期存款方式存放时, 已通知保荐机构。
上述存单到期后,公司及时将资金转入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
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保荐机构。
2、公司不得对上述存单设定质押。
3、公司不得从上述智能定期存款账户直接支取资金,也不得向本存单
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之外的其他账户划转资金。公司如需支取资金,必须将
上述智能定期存款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转为大额存单、定期存款进行存放,
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
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
划没有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