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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楚江新材:关于与全资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公司的公告2017-04-25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17-036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全资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业务及战略发展的需要,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全资子公司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顶立科技”)共同投资设立 “湖南楚江新材料有限公司” (暂
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2、本次对外投资的审批程序
     2017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与全
资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顶立科技共同出资人
民币5,000万元设立合资公司,其中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3,0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60%的股权;顶立科技拟使用自有资金出资
人民币 2,0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 40%的股权。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属于公司董事
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 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主体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顶立科技。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戴煜
    4、注册资本:2,661.6万人民币
    5、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暮云工业园顶立科技办公楼全部(栋
袋)。
    6、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冶金专用设备、锻件及粉末
冶金制品、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特种陶瓷制品、石墨及碳素制品、
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有色金属合金、航空、航天相关设备的制造;
机械零部件、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的加工;金属及金属矿、机械设
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的批发;金属制品修理;高低压成套设备生
产;3D打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服务;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
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
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7、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持股 100%的全资子公司。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南楚江新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资金:5,000万元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经营范围:高性能复合材料及制品的研发、加工、销售,3D打
印材料的研发、加工、销售。
    5、出资情况: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3,000万元,占合资
公司注册资本的60%;顶立科技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
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40%。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
    1、合作概况:甲乙双方拟合作进行共同出资人民币 5,000 万元设
立合资公司。
    2、合作方式:甲乙双方共同投资组建合资公司,寻求在高性能复
合材料和 3D 打印材料领域进行合作。合资公司成立后,负责高性能复
合材料及制品的研发、加工、销售,3D 打印材料的研发、加工、销售。
    3、投资金额: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万元,甲方出资人
民币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 60%,乙方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占注
册资本 40%。
     4、支付方式: 股东以自有资金出资。
     5、公司治理:
    (1)董事会:董事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 2 名,乙方
委派 1 名,首任董事长由甲方委派。
    (2)监事: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1 名,任期 3 年,可以连任,
由甲方委派。
    (3)组织架构:合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制推行在董事会领导下的
总经理负责制。由董事长提名合资公司总经理 1 名,并经董事会任命,
任期三年。
    6、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的规定按期如数缴纳认缴出资额的,若逾期
缴交,每逾期缴纳一个月,违约方应按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五向守约
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未缴纳完毕认缴出资
额,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约定履行时,受阻方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
情说明,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效证明文件,
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双方协商解决。
    7、合同生效:
    上述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始终坚持实现基础材料与新材料领域的双轮驱动,将公司打
造成为国际先进、国内一流的资源节约型新兴材料专业制造商的发展
战略。本次合资公司成立后,主营业务为高性能复合材料和3D打印材
料的研发、加工、销售。公司正式切入新材料生产领域,进一步完善
公司产品市场的战略性布局,对公司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2、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在湖南设立合资公司是基于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及全面的投资
分析上做出的决策,该合资公司的实际经营可能会面临经营管理、市
场等因素的变化带来的风险。
    上述设立合资公司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要按规定程
序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
    3、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在湖南设立合资公司所需资金系公司自有资金,公司现金流
存在一定的净流出,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的影
响。本次在湖南设立合资公司立足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拓展公司业
务范围,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
的需要。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规定及时披露相
关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