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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楚江新材: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的公告2017-05-26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17-047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5月25日,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或“楚江新材”)接到控股股东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楚江集团”)关于其股权结构发生变更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情况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姜纯先生将其持有的楚江集团9.5%的股权转让给盛
代华先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
理完毕。本次楚江集团股权结构变更情况如下:
                                         本次变更前                       本次变更后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                      出资金额(万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元人民币)                        元人民币)
       1             姜纯     10375.8828         90.73%             9289.4628      81.23%
       2            王言宏     1060.1172         9.27%              1060.1172       9.27%
       3            盛代华          —                —             1086.42        9.50%
           合计                  11436            100%                11436         100%
       二、相关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变化情况
       1、本次变更前,楚江集团的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的控制关系示意图如
下:
                               姜   纯                     王言宏

                                90.73%                      9.27%


                                            楚江集团

                                             41.18%

                                            楚江新材
       2、本次变更后,楚江集团的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的控制关系示意图如
下:
                     姜   纯       盛代华          王言宏

                      81.23%         9.50%          9.27%


                                   楚江集团


                                    41.18%

                                  楚江新材



       三、控股股东股权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楚江集团股权结构变更完成后公司董事、副总裁盛代华先生成为楚
江集团股东,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不涉及其它事项。
       本次楚江集团股权结构变更完成后,楚江集团持有本公司的股权没有发
生变化,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仍为姜纯
先生。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任何影响。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