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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楚江新材: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9-16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17-080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 3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
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
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的通知: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7 年第 3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9 月 15 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17 年 9 月 15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4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9 月 1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北路 8 号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姜纯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11 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 239,972,2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8878%。
    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9,802,4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041%。
    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3 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 239,934,3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8808%。其
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9,764,5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97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股东 8 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 37,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1%。
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7,9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1%。
    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
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239,952,23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17%;反对票 2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83%;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19,782,4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90%;反对票 20,00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0%;弃
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239,952,23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17%;反对票 2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83%;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19,782,4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90%;反对票 20,00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0%;弃
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239,952,23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17%;反对票 2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83%;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19,782,4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90%;反对票 20,00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0%;弃
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喻荣虎、李结华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
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文件,随
公司其他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公告。
   五、备查文件
   1、《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