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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楚江新材:独立董事关于修订《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的独立意见2018-06-07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修订《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为建立长效的员工、企业、股东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
力和公司竞争力,实现公司长远、健康的发展,公司计划实施新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拟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的议案》中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作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作员工
持股计划。
    经认真审阅,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依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事宜的
议案》之安排,董事会对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的议案》中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了修订,其他内容不变,符合相关
规定。
    2、本次修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
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3、本次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
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的结
合,有利于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的凝聚力, 更
好地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升公司价值。本次修订决策和审议
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修订<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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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修订<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

页)




独立董事签署: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龚寿鹏                 柳瑞清                许立新




                                          2018年 6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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