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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楚江新材:关于“智能热工装备及特种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投资规模变更的公告2018-08-30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18-105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智能热工装备及特种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实
                      施方式及投资规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
 “楚江新材”)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智能热工装备及特种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
 实施方式及投资规模变更的议案》,同意变更“智能热工装备及特种复合
 材料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投资规模。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变更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63 号)文件核准,安徽
 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 8 名
 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89,889,036 股,发行价格为 15.05 元/股。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1,352,829,991.8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6,499,889.04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336,330,102.76 元。上述资金到
 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的会验
 字[2017]0046 号《验资报告》。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336,330,102.76 元人民币,
 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
          铜合金板带产品升级、产能置换及智能化改
     1                                                    87,260.00             75,310.01
          造项目
     2    智能热工装备及特种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            36,900.00             32,823.00
          年产 1 万吨高性能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线建
     3                                                    30,000.00             25,500.00
          设项目
                          合计                           154,160.00            133,633.01

          2018 年 1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 2018
     年 2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
     需要,将募投项目“铜合金板带产品升级、产能置换及智能化改造项目”
     的实施主体由“楚江新材”变更为“楚江新材”和公司全资子公司“清远
     楚江铜业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华北
     路 8 号”变更为“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华北路 8 号”和“广东
     省清远高新技术开发区百嘉工业园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相关预
     算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投资总     募集资金拟
                   项目名称                                                    备注
号                                             额         投入总额
                                                                        实施主体:楚江新材
                                                                        实施地点:安徽省芜
                                             66,847.50      49,310.01
                                                                        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九华北路 8 号
     铜合金板带产品升级、产能置换及智能
1                                                                       实施主体:清远楚江
     化改造项目
                                                                        铜业有限公司
                                             39,936.00      26,000.00   实施地点:广东省清
                                                                        远高新技术开发区百
                                                                        嘉工业园内
     智能热工装备及特种复合材料产业化项
2                                            36,900.00      32,823.00
     目
     年产 1 万吨高性能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
3                                            30,000.00      25,500.00
     线建设项目
                   合计                     173,683.50     133,633.01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一)募投项目变更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之投
     资计划,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智能热工装
备及特种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实施方式     项目投资总额
                                                                         投入总额
                            湖南省长沙
智能热工装备及   湖南顶立
                            市暮云经济   现有厂区建
特种复合材料产   科技有限                               36,900.00        32,823.00
                            开发区顶立   设募投项目
   业化项目        公司
                              科技园

     截止 2018 年 8 月 27 日,智能热工装备及特种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
合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3,357.88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 31,320.24 万元(包
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金额以及购买保本型银
行理财产品的收益)。
     (二)本次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根据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
知》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绿心保护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件通知(天政发[2018]84 号):“一、天心区生态绿心地区区域内(含
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控制建设区)所有工业企业应当在规定期限内
主动退出生态绿心地区。二、天心区生态绿心地区工业核心区范围内(5.02
平方公里)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应于 2018 年 9 月 30 日前关停退出,10
月 31 日前完成企业退出的验收销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前关停退出,12 月 15 日前完成企业退出的验收销号”。本公司
全资子公司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顶立科技”)现有厂区
位于上述生态绿心地区内,现有厂区已不具备募投项目的实施条件,按照
文件要求需要在限期内进行搬迁。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公司战略规划,
公司拟对“智能热工装备及特种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 实施地点、实施
方式及投资规模作如下变更:
                                                                     单位:万元
          变更内容                        变更前                      变更后
          实施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暮云经济      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
                                开发区顶立科技园          发区星沙产业基地蓝田
                                                          北路与凉塘东路交界处
                                                          东北角
           建设方式             现有厂区建设项目          购置土地建设项目
          建设投资                          33,000.00                48,117.00
          其中:(1)土地购置                      ——               5,117.00
          (2)建筑工程                      7,200.00                12,000.00
          (3)主要设备投资
投资计    (含:设备投资、安
                                            25,800.00                29,800.00
  划      装工程、暖通空调、
          环保投入等)
          (4)搬迁                                ——               1,200.00
          铺底流动资金                       3,900.00                 3,900.00
          小计                              36,900.00                52,017.00

       募投项目“智能热工装备及特种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原规划实施地
点为湖南省长沙市暮云经济开发区顶立科技园,实施方式为在现有厂区建
设募投项目。
       该募投项目拟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投资规模具体内容包括:1、
实施地点变更为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蓝田北路与凉
塘东路交界处东北角;2、将该实施方式由现有厂区建设募投项目变更为
购置土地建设募投项目;3、由于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调整,投资规模由
36,900.00 万元增加至 52,017.00 万元,增加投入的资金来源由募集资金
专户利息及理财收益和公司自有资金构成。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后,预计项目达产后可实现年利润 11,757.14 万元。
       除上述变更外,本次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其他内容不改变。
       三、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投资规模,不属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
保持不变,本次调整不会对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
响。
       2、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投资规模符合公司
今后长远发展规划,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之情
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
    3、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
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相关审议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8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智能热工装备及特种复合材料产
业化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投资规模变更的议案》,此事项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
及投资规模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而做出的适当调整,符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实施方式及投资规模,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该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
不影响该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
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智能热工装备及特种复合材料产业
化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投资规模进行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
投资规模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而做出的适当调整,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及募投项目实际运营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内容及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智
能热工装备及特种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投资规
模进行变更。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公司变更“智能热工装备及特种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的
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投资规模的事项符合相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文
件要求。同时该事项应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十三次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
意意见。由于本次变更为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因此该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公司本次变更“智能热工装备及特种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的
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投资规模不会影响原募投项目和其他募投项目的正
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并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本保荐机构对楚江新材本次变更“智能热工装备及特种复合材
料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投资规模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于相关事项的意见;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