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 的核查意见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安 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江新材”或“公司”)2018 年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依据《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规定,就楚江新材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 2019 年度拟与关联方江苏鑫海高导新材 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海高导”)、安徽楚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 江再生”)、安徽楚江新材料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江研究院”)发 生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26,050 万元的销售产品、采购原料、租赁业务等日常关 联交易。 2019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董事姜纯、盛代华、王刚回避表决,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预计 2019 年与相关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 关联交易 截至披露日 上年度发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易定价 预计金额 类别 已发生金额 生金额 原则 销售产品 鑫海高 楚江电材向鑫 市场定 10,000.00 3,091.34 2,879.86 导 海高导销售铜 价 杆、铜丝产品 楚江新材向鑫 采购原料 海高导采购废 2,250.00 703.76 770.74 铜原料 楚江合金向鑫 采购原料 海高导采购废 1,500.00 59.91 399.26 铜原料 楚江电材向鑫 采购原料 海高导采购废 1,500.00 0.00 63.97 铜原料 楚江新材向楚 市场定 采购原料 江再生采购废 39,000.00 0 0 价 铜原料 楚江合金向楚 楚江再 江再生采购废 8,000.00 0 0 生 铜原料 市场定 采购原料 楚江电材向楚 价 江再生采购废 63,000.00 0 0 铜原料 楚江新材向楚 楚江研 市场定 房屋租赁 江研究院租赁 800.00 195.57 787.25 究院 价 办公楼 合计 - - 126,050.00 4,050.58 4,901.08 注:以上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 实际发生 生金额 关联交 关联 实际发 额与预计 披露日期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金额 占同类 易类别 人 生金额 金额差异 及索引 业务比 (%) 例(%) 楚江电材向鑫海高 销售产 巨潮资讯 导销售铜杆、铜丝产 2,879.86 9,800.00 0.22% -70.61% 品 网《关于 品 日常关联 采购原 楚江新材向鑫海高 鑫海 770.74 1,250.00 0.06% -38.34% 交易事项 料 导采购废铜原料 高导 的公告》 采购原 楚江合金向鑫海高 399.26 950.00 0.03% -57.97% (公告编 料 导采购废铜原料 号: 采购原 楚江电材向鑫海高 63.97 750.00 0.00% -91.47% 2018-103 料 导采购废铜原料 ) 房屋租 楚江 楚江新材向楚江研 787.25 - 100.00 - 赁 研究 究院租赁办公楼 % 院 合计 4,901.08 12,750.00 公司董事会对日 公司 2018 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控制在预计范围内。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 常关联交易实际 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业 发生情况与预计 务开展进行的初步判断,受市场环境变化影响,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 存在较大差异的 一定的差异。2018 年,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说明 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 日常关联交易实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 际发生情况与预 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 计存在较大差异 事项符合市场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况。 的说明 注:以上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编码:9132118114244298XQ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小芳 注册资本:11,025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7 年 11 月 02 日 营业期限:1987 年 11 月 02 日至长期 住所:丹阳市皇塘镇蒋墅东风北路 经营范围:金属制品的制造、加工,无氧铜杆线、光亮铜杆、铜线材、合金 复合铜线丝、铜束线、铜绞线、超细电子铜丝材、新能源汽车铜线、光伏线、电 线电缆用高性能铜导体的加工(国家禁止投资的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鑫海高导经审计后,总资产为 519,097,381.09 元, 净资产为 172,467,568.39 元,2018 年营业收入 3,996,504,235.96 元,净利润 38,192,272.30 元。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王刚先生在鑫海高导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鑫海高导构成公司的关联方。楚江合金、楚江电 材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楚江新材、楚江合金、楚江电材与鑫海高导的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 (二) 安徽楚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安徽楚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750968440N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北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盛代华 注册资本:5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3 年 6 月 12 日 营业期限:自 2003 年 06 月 12 日至 2037 年 06 月 11 日 经营范围:再生金属提炼、熔铸、加工;废旧五金家电、电子电器产品、报 废机械、设备回收、线缆拆解;再生金属、再生塑料收购、加工、仓储、销售; 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 品和技术除外(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危险报废物经营、报废汽车回收、境外可利用 废物经营的项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楚江再生经审计后,总资产为 120,193,584.74 元, 净资产为 41,682,531.68 元,2018 年营业收入 1,573,836,294.55 元,净利润 7,722,933.83 元。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楚江合金、楚江电材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楚江再生系楚江 集团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规定,楚江再生构成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楚江新材、楚江合金、楚江电 材向楚江再生采购原料构成关联交易。 (三) 安徽楚江新材料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安徽楚江新材料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7394043774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龙腾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姜纯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4-09-05 营业期限:自 2014 年 09 月 05 日至 2034 年 09 月 04 日 经营范围:新材料研发、生产及销售,新能源技术、节能减排技术的研发、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新材料产业循环经济的开发利用和科技成果转化。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楚江研究院总资产为 165,425,169.14 元,净资产 为 37,678,082.34 元,2018 年营业收入 8,580,272.5 元,净利润-8,985,086.63 元。 楚江研究院 2018 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楚江研究院系楚江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楚江研究院构成公司的关联方,因此公司 与楚江研究院租赁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三、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和关联方发生的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均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 进行,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商业往来,交易双方遵循客观公平、 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不会出现损害公 司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 互利” 的原则进行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 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 面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 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 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关联董事审议相关事项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监事会对公司上述关联交 易无异议。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对楚江新材 2019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 如下: 1、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履行了必要的 法律程序。本次交易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 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认可意见。 2、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 定,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其它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楚江新材实施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彭江应 江成祺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