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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楚江新材: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6-01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19-053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
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
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通知: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5 月 31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31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30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龙腾路 88 号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姜纯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13 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 604,242,6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4687%。
    其 中 , 参 加 表 决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10 人 , 代 表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76,798,7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145%。
    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7 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 559,794,2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7562%。其
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2,350,3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020% 。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股东 6 人,代
表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44,448,412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3.7125%。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4,448,4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125%。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
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份回购授权
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 604,242,63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76,798,71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票 0 股,占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喻荣虎、李梦珵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
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文件,随
公司其他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公告。
   五、备查文件
   1、《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