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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楚江新材: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2019-08-26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专字[2019] 6913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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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专字[2019]6913 号


             关于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江新材)
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楚江新材为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楚
江新材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必备的文件,随
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
规定编制《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是楚江新材
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楚江新材管理层编制的上述专项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
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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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楚江新材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楚江新材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良文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莲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崔芳林




                                          二○一九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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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规
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
缪云良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55 号)
的核准,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1 日通过向 4 家特定
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6,405,109.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4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47,499,997.32 元,扣除各项
发 行 费 用 合 计 人 民 币 19,814,459.74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727,685,537.58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验字[2019]6175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18年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方案>的议案》中披露
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     计划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备案审批情况
                        江苏天鸟高新
       飞机碳刹车预制体                                               宜兴经信备
  1                     技术股份有限    19,216.60        19,200.00
           扩建项目                                                   [2018]181号
                            公司
                        江苏天鸟高新
       碳纤维热场预制体                                               宜兴经信备
  2                     技术股份有限    22,636.10        22,600.00
         产业化项目                                                   [2018]175号
                            公司
                        江苏天鸟高新
       碳纤维织物工程技                                               宜兴经信备
  3                     技术股份有限     2,965.50         2,900.00
         术中心项目                                                   [2018]174号
                            公司
               合   计                  44,818.20        44,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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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为 44,700.0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
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 2019 年 7 月 10 日止,本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2,852,230.48 元,具体
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      飞机碳刹车预制体扩建项目           192,000,000.00            1,433,505.28
  2     碳纤维热场预制体产业化项目          226,000,000.00           10,535,465.62
  3     碳纤维织物工程技术中心项目           29,000,000.00             883,259.58
              合     计                     447,000,000.00           12,852,230.48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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