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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楚江新材: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的公告2019-08-26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19-084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63 号)核准,
向 8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89,889,036 股,发行价格为 15.05 元/股;
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 月 3 日出
具的会验字[2017]0046 号《验资报告》,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总额为 1,352,829,991.8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6,499,889.04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336,330,102.76 元。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
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
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额
         铜合金板带产品升级、产能置换及智能
  1                                                 87,260.00       75,310.01
         化改造项目
         智能热工装备及特种复合材料产业化
  2                                                 36,900.00       32,823.00
         项目
         年产 1 万吨高性能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
  3                                                 30,000.00       25,500.00
         线建设项目
                     合计                          154,160.00      133,633.01
                                      1
    注: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不足
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18 年 1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
2018 年 2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
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将募投项目“铜合金板带产品升级、产能置换
及智能化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楚江新材”变更为“楚江新材”
和公司全资子公司“清远楚江铜业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安徽省
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华北路 8 号”变更为“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
术开发区九华北路 8 号”和“广东省清远高新技术开发区百嘉工业园
内”。
    2018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 2018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智能热工装备及特种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
及投资规模变更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年产 1 万吨高性能锂电池负
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智能热工
装备及特种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投资规模
进行变更。同意公司对“年产 1 万吨高性能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线建
设项目”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 26,655.02 万元
(含截止公告日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全部用
于“年产 15 万吨高端铜导体材料项目”。
    2019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 2019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安
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使用“年产 15 万吨高端铜导体材料项目”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10,753.25 万元用于收购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
限公司 57.78%的股权,不足部分通过自有资金补足。

                                  2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相关预算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投资总    募集资金拟
           项目名称                                         备注
号                              额          投入总额
                                                      实施主体:楚江新材
                                                      实施地点:安徽省芜
                              66,847.50     49,310.01
                                                      湖市经济技术开发
     铜合金板带产品升级、                             区九华北路 8 号
1    产能置换及智能化改造                             实施主体:清远楚江
     项目                                             铜业有限公司
                              39,936.00     26,000.00 实施地点:广东省清
                                                      远高新技术开发区
                                                      百嘉工业园内
     智能热工装备及特种复
2                             52,017.00     32,823.00
     合材料产业化项目
     年产 15 万吨高端铜导
3                             67,339.84     15,901.77
     体材料项目
     收购江苏鑫海高导新材
4                              ——         10,753.25
     料有限公司股权
          合计               226,140.34    134,788.03

     二、本次调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使募集资金能够实现最优配置和最大效益,充分发挥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年产 15 万吨高端铜导体材料项目”投资概
算及建设内容作部分调整。
     1、调整前的募投项目计划:
     (1)项目名称:年产 15 万吨高端铜导体材料项目
     (2)实施主体: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楚江
高新电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江电材”),公司位于安徽省芜湖市
无为县泥汊镇工业区。
     (3)建设内容:在楚江电材铜导体产业园内(安徽省芜湖市无
为县泥汊镇工业区),建设一条年产 15 万吨相关铜导体材料生产线项
目,分两期建设,项目建设规模适中,投资经济,项目建成后可实现
产品多元化覆盖,亦可较好的体现规模效益。
     项目投资估算情况如下:
                                      3
    项目总投资=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铺底流动资金
     =51,831.54 万元+848.30 万元+14,660.00 万元
     =67,339.84 万元
    经测算,项目计划总投资为 67,339.84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
15,901.77 万元。
    2、截至目前的实际投资情况
    截至 2019 年 8 月 20 日,该项目一期已投入募集资金 2,221.85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 14,317.16 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
手续费等的净额);二期暂未开工建设。
    三、调整募投资金项目建设内容的原因
    为进一步丰富公司铜导体材料产品种类,承接公司多品种组合式
营销的战略构想,同时扩大铜导体材料产业的规模,形成高端与中高
端产能多层次、多组合的优势,公司原计划建设一条年产 150,000 吨
高端铜导体材料生产线项目。该项目原计划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项
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 11.5 万吨规格丝、小线的生产能力;二期项目
建成后可形成年生产 3.5 万吨高端细线的深加工生产能力。目前一期
项目前期辅助工程已开工建设,截至 2019 年 8 月 20 日已投入募集资
金 2,221.85 万元。
    因公司已于 2019 年 6 月完成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鑫海高导”)的并购重组,公司的规模、资金等优势与鑫海
高导市场、技术、人才优势等有机结合、协同发展,公司铜导体材料
产业具备了横向扩产能及纵向提品质的有利条件。基于此,公司对铜
导体产业做出整体规划,横向扩产能、增规模与纵向深加工、提品质
相结合,并在新的战略规划基础上,对相关铜导体产品分层次布局,
进而分期、分步实施。
    鉴于上述情形,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年产
15 万吨高端铜导体材料项目”投资概算及建设内容进行部分调整,

                                4
其中:原一期年产 11.5 万吨规格丝、小线项目的产能调整为年产 12
万吨,并尽快实施、尽快见效,通过及时的横向规模扩产积极响应日
益扩大的市场需求,提升公司相关产品市场份额,提高公司盈利规模;
考虑到铜导体产业规划的重新调整,原二期 3.5 万吨高端细线深加工
将不在此次募投项目里建设,未来与新的铜导体产业项目规划相结合,
提升公司高端细线深加工能力,通过适时的纵向技术延伸进一步发展
高端产品市场,积极扩展新的业绩增长点,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四、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调整后的项目规划和投资计划如下:
    1、项目名称:年产 12 万吨铜导体材料项目
    2、实施主体: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楚江电材,
公司位于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泥汊镇工业区。
    3、建设内容:在楚江电材铜导体产业园内,新建 12 万吨铜导体
材料项目,可实现年产规格丝、小线产品 12 万吨。
    项目计划于 2021 年底全部建成,项目建成后 1 年内达产。
    项目投资估算情况如下:
    项目总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铺底流动资金。
              =15,707 万元+11,958 万元
              =27,665 万元
    经测算,项目总投资为 27,665 万元(不含该项目前期辅助工程
投资),预计年实现利润总额 4,275 万元,投资回收期 4 年(不含建
设期),固定资产投资全部使用剩余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公司自筹。
    五、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是根据公司铜导体材料产业发展
规划及市场情况而进行的必要调整,能够更好地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
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更好地贯彻公司发展战略,
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提升公司市场核心竞争力,为公司业绩持

                              5
续增长提供强有力保障。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审议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9 年 8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
的议案》,此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
设内容,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调整部分建设
内容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
分建设内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
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内容的调整有利于募集资金的合理、高效利用,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亦符合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及公司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事项符合相
关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同时该事项应履行必要的

                              6
法律程序,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
决通过。
    (2)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事项不会影
响原募投项目和其他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并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对楚江新材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
内容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相关独立意见;
    (四)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 八 月 二 十 六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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