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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楚江新材: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2019-10-10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 2019-102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
于 2019 年 10 月 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
由原计划:“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或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0 万元
(含),且不超过 6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 元/
股(含)。本次回购股份主要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转换
公司债券,其中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当回购总额达到 20,000 万元(含)时,该部分
股份优先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后续回购股份继续实施,
超过 20,000 万元以上的部分全部用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变更为:“公
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或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6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 元/股(含)。本次回购
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当回购
总额达到 20,000 万元(含)时,则该部分股份优先全部用于股权激
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继续实施回购股份并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
持股计划、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除该项内容修改外,回购方案
中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期回购方案简介
    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份回购授权方案的议案》相关授权,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或法律法规许可的
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0 万
元(含),且不超过 6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 元/
股(含)。本次回购股份主要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转换
公司债券,其中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当回购总额达到 20,000 万元(含)时,该部分
股份优先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后续回购股份继续实施,
超过 20,000 万元以上的部分全部用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按本次回购
资金总额上限、回购价格上限进行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6,66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
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9 月 10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前期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未实施。
    三、本次变更内容
    2019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回购股份的用途
进行调整,由原计划:“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或法律法规
许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6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
民币 9 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主要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可转换公司债券,其中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不超
过 20,000 万元(含),当回购总额达到 20,000 万元(含)时,该部
分股份优先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后续回购股份继续实
施,超过 20,000 万元以上的部分全部用于可转换公司债券。” 变更
为:“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或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且
不超过 6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 元/股(含)。本
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当回购总额达到 20,000 万元(含)时,则该部分股份优先全部用于
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继续实施回购股份并用于股权激励
或员工持股计划、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
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内容修改外,回购方案
中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的用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
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回购的社会公众股份
用途,是结合公司发展战略, 基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考虑,
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
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并
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上市公司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的社会公众股份用途,是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基于
公司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考虑,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每股收益水平,
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