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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楚江新材: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19-10-26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19-113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于 2019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
见 公 司 2019 年 9 月 10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
2019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10 月 10
日 以 及 2019 年 10 月 26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或法律法规许可
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6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 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注
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当回购总额达到 20,000 万元(含)时,则该部
分股份优先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继续实施回购
股份并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如公司
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公司回购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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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
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
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
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
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9 年 10 月 26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0 日,每日 8:30—11:30、
13:3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龙腾路
88 号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刚
    邮政编码:241000
    联系电话:0553-5315978
    传真号码:0553-5315978
    电子邮箱:truchum@sina.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
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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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
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 字样。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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