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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楚江新材: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19-10-31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19-115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
见 公 司 2019 年 9 月 10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
2019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10 月 10 日
以 及 2019 年 10 月 26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或法律法规许
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6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
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注销以
减少注册资本。当回购总额达到 20,000 万元(含)时,则该部分股
份优先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继续实施回购股份
并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如公司未能
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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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予以注销。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
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
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19 年 10 月 30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1,062,000 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 0.08%,最高成交价为 6.2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1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6,575,77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
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
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 年 10 月 30 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27,374,403 股。公司每 5 个交易日
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6,843,600 股)。
       3、 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2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
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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