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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楚江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1-20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0-008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13日以书面、传真或
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姜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
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经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 2.5 亿元
(含本数)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 2016 年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 1.5 亿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2018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0 亿元
(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


                                    -1-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
了专项核查意见,相关内容详见 2020 年 1 月 20 日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详见 2020年1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 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3 亿元
(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的银行保
本型理财产品,其中:使用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
1.5 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 2018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2.8 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
了专项核查意见,相关内容详见 2020 年 1 月 20 日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详见 2020年1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 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担保相关内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王刚先生、汤优钢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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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控
股子公司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海高导”)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 21,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 1
年。
    上述申请的授信额度主要用于短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
具体条款以鑫海高导与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或《保证合同》
为准。
    鉴于鑫海高导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上述担保进行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单位          银行名称         原担保额度   调整担保额度

                    江苏银行丹阳支行     11,000         9,000
                    招商银行镇江分行        -           2,000
       鑫海高导     中信银行镇江分行      5,000         5,000
                    兴业银行镇江分行      5,000         5,000
                         合计            21,000        21,000

    担保期限为 1 年,上述申请的授信额度主要用于短期借款、银行承
兑汇票等业务。具体条款以鑫海高导与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或《保证合同》为准。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详见 2020年1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 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调整担保相关内容
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