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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楚江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4-15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认真审
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议案》事项,基于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
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
政策的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
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龚寿鹏               黄启忠                   胡刘芬




                                   二〇二〇年 四 月 十 四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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