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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楚江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4-24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拟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
沟通,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 2020 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就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0
年提供审计服务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经了解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
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
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
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
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2020 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
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将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就该关


                               -1-
联交易事项通知我们并进行充分沟通。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
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所提供的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详细审阅了公司计划于 2020
年间预计与关联方开展的关联交易内容及相关资料,并对相关情况进
行了了解,就相关事宜和我们所关注的问题与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了
解和探讨,我们认为: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市场原则定价,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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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龚寿鹏                 黄启忠                胡刘芬




                                          2020年 4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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