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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楚江新材: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2020-05-27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0-066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楚江
新材”)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63 号《关于核
准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由公
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海通证券”)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通过向 8 家特定对象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89,889,036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5.0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52,829,991.8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合计人民币 16,499,889.0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36,330,102.76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到位,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已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会验字[2017]0046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
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
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已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7 年 1 月,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
简称“招商银行芜湖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
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芜湖开发区支行”)、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芜湖分行”)、芜湖
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桥北支行(以下简称“芜湖扬子银行
桥北支行”)及海通证券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在招商银行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551902014610901),专户金额为 25,150.00 万元;在建设银行芜湖开
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050167880800000165),
专户金额为 25,310.00 万元;在兴业银行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账号:498010100100380987),专户金额为 25,000.00 万元;
在芜湖扬子银行桥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20000037292710300000075),专户金额为 25,500.00 万元。同时,公
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长沙分
行”)、海通证券及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账号:368090100100132713),专户金额为 32,823.00 万元。三
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 月 26 日、2018 年 2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8 年第一届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
经营需要,将募投项目“铜合金板带产品升级、产能置换及智能化改
造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楚江新材”变更为“楚江新材”和全资子公
司“清远楚江铜业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
开发区九华北路 8 号”变更为“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华北
路 8 号”和“广东省清远高新技术开发区百嘉工业园内”。2018 年 3
月,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清远楚江铜业有限公司、海通证券分别与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清远分
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清远
分行”)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农业
银行清远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4683001040019152),
专户金额为 8,000.00 万元,在广发银行清远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账号:9550880003559400227),专户金额为 18,000.00 万元。
    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2018 年 9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年产 1 万吨高性能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年产 1 万吨高性能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募
投项目进行变更,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 26,655.02 万元(含截止公
告日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全部用于“年产 15
万吨高端铜导体材料项目”。2018 年 11 月,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江电材”)、芜湖扬子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桥北支行(以下简称“芜湖扬子银行桥北支
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四
方监管协议》,在芜湖扬子银行桥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
号:20000240503410300000155)。
    2018 年 11 月,经海通证券、芜湖扬子银行桥北支行同意,终止
了 2017 年 1 月签订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
存放与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桥北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账号:20000037292710300000075)的募集资金余额陆续划入楚江电
材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0000240503410300000155),并将原
募集资金账户作销户处理(账号:20000037292710300000075)。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楚江新材实施的“铜合金板带产品升级、产能置换及智能化改造
项目”已完工并投产,截止 2020 年 5 月 22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资金余额

 楚江新材      招商银行芜湖分行        551902014610901             761.39

 楚江新材   建设银行芜湖开发区支行   34050167880800000165            0.00

 楚江新材      兴业银行芜湖分行       498010100100380987           372.99

    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5 日办理了上述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销户利息为 0.61 元,公司已根据有关规定将上
述账户结余款及销户利息转入公司基本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