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楚江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6-02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
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
所有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明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是基于公司 2019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
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券监
管部门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市场状况,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做了进一步明确。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发行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发行方案的相关事项。
    二、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办理本次可


                               -1-
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该事项不存在损害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的相关事项。


   (以下无正文)




                            -2-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龚寿鹏               黄启忠                胡刘芬




                                       二〇二〇年 六 月 一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