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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楚江新材: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核查意见2020-09-08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本保荐机构”)
作为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江新材”或“公司”)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楚江新材注销部分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事项
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楚江新材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 353 号《关于核准安徽
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向社会公开发
行面值总额 183,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扣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合 计 人 民 币 1,437.60 万 元 后 , 实 际 募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81,562.4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到位,业经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41Z0002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
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楚江新材对募集资金采取
了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在《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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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于 2020 年 7 月 21 日在《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8)、于 2020 年 7 月 21 日在《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9)。

    楚江新材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设立子公司和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
案》,为进一步强化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促进募投
项目早日投产见效,公司拟使用“年产 30 万吨绿色智能制造高精高导铜基材料
项目(一期)”募集资金新设子公司,负责专门承建、营运“年产 30 万吨绿色
智能制造高精高导铜基材料项目(一期)”,即:将“年产 30 万吨绿色智能制
造高精高导铜基材料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安徽楚江高新电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江电材”)变更为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安徽鑫海高导新
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鑫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设立子
公司和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0-091)。

    2020 年 8 月,楚江电材将存放于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桥北
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0000240503466600000108)的募集资金划入安徽鑫
海在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桥北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20010135870766600000015);楚江电材将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
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307018819200153975)的募集资
金划入安徽鑫海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立的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307018819200157060),并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在《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09)。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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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 2020 年 9 月 4 日,楚江电材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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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资金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07018819200157060           0.00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楚江电材
           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20010135870766600000015         0.00
               有限公司桥北支行

    为方便账户管理,楚江电材于 2020 年 9 月 4 日办理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的注销手续,销户利息为 868,396.51 元,楚江电材已根据有关规定将上述账

户销户利息转入对应的安徽鑫海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楚江新材在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后注销原实施主体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
行为,未违反《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楚江新材本次注销部分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行为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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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唐逸凡                 吴   韡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9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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