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江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12-05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对公司拟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
审核,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沟通,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子公司顶立科技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
全资子公司顶立科技通过引入管理层团队和外部投资者壮大资
本实力,并同步建立员工持股、员工激励机制,以快速实现发展目标。
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公开、诚信的原则,不影响公司对其控制权,不
会对公司现有资产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
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与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子公司顶立科技增资扩股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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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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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寿鹏 黄启忠 胡刘芬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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