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楚江新材:关于全资子公司土地收储的公告2021-01-12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7

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土地收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长沙市天心区绿心地区退出工业用地处理领导小组拟对安徽楚
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顶
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顶立科技”)名下位于长沙市天心区暮
云街道的土地及土地上建构筑物等进行收储,土地收储补偿、奖励款
共计人民币 15,904.9928 万元。
     2、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
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
地产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及其他法律、法
规和《长沙市生态绿心地区退出工业用地处理工作方案》、《长沙市
天心区生态绿心地区退出工业用地土地处理方案》等文件精神,长沙
市天心区绿心地区退出工业用地处理领导小组拟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顶
立科技名下位于长沙市天心区暮云街道的土地及土地上建构筑物等进
行收储。收储宗地面积为 50,161.20 平方米,被收储宗地地上建筑物
共 34,509.60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

                                    1
本次土地收储补偿、奖励款共计为人民币 15,904.9928 万元。
    2021 年 1 月 1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土地收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
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交易对方概况
    本次交易收购方为湖南天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鉴证方为长沙市
天心区绿心地区退出工业用地处理领导小组,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
关联关系,本次土地收储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被收储宗地位于长沙市天心区暮云街道,收储宗地面积为
50,161.20 平方米(国土使用权证书编号:长国用(2016)第 026371
号,不动产权第 0446700、0446703、0446724、0448714、0448544 号),
被收储宗地地上建筑物共 34,509.60 平方米,原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项资产(土地、
地面建筑物及附着物、设备等)的原值为人民币 10,548.49 万元,账
面净值为人民币 7,952.60 万元。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
不存在妨碍其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收购方(以下简称“甲方”):湖南天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被收购方(以下简称“乙方”):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
    鉴证方:长沙市天心区绿心地区退出工业用地处理领导小组
    (一)收购资产基本情况
    1、土地和建构筑物座落:长沙市天心区暮云街道。

                                 2
    2、国土使用权证书编号:长国用(2016)第 026371 号,不动产
权第 0446700、0446703、0446724、0448714、0448544 号。
    土地 类 型 为出 让 用 地, 取 得时 间 2003 年, 土 地使 用 权面 积
50,161.20 平方米。
    3、被收购房屋共计建筑面积 34,509.60 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建
筑面积 2,688.71 平方米,生产用建筑面积 22,052.61 平方米,其他用
房建筑面积 9,768.28 平方米。
    (二)被收购方补偿情况
    1、被收购方土地、房屋及其他附属设施补偿金额为人民币
14,249.7128 万元。
    2、奖励等金额为人民币 1,655.28 万元。
    3、综合 1、2 项应支付乙方收购补偿、奖补款共计人民币
15,904.9928 万元。
    (三)付款方式
    1、第一期付款: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
甲方向乙方支付上述“被收购方补偿情况”第 1 款载明的收购补偿款
20%,若不动产证存在银行抵押、贷款,则该款项优先支付给借贷银行
用于解除质押。
    2、第二期付款:(1)解除土地及建筑物抵押、租赁,确保无任
何权属纠纷;(2)完成腾地交房并甲乙双方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
(3)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完成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同时完成以上三项之
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上述“被收购方补偿情况”第 1
款载明的收购款 30%。
    3、第三期付款:乙方在收到第二期款项,即安排专人配合甲方对
土地、建构筑物权属变更的工作,甲方在取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权证书
后 2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上述“被收购方补偿情况”第 1 款
载明的收购补偿款剩余部分。

                                  3
    4、奖励兑现时间:甲方在取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权证书后 30 个工
作日内拨付奖励资金。奖励资金仅限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事项的,
可享受奖励兑现。
    注:上述协议内容最终以正式签订的协议文本内容为准。
    五 、涉及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的人员安置等情况,也不存在债务重组等情况,
交易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土地收储事项有利于盘活公司现有资产,优化资产结构,
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土地收储将获得补偿价款 15,904.9928 万元,土地收储完
成后,预计实现净收益约人民币 6,759.54 万元。公司将根据本次收储
事项的进度,按照相关会计准则予以确认,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
须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本次交易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收储款的支付为分期支付,且约定了支付需要满足的前提
条件。若双方未能按照约定完成相关各项工作,存在约定时间内不满
足支付的可能,存在公司将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及时或足额收到款项的
风险。
    2、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自然灾害、社会异常(突发)等
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法全部履
行或延缓履行。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土地收储事项的进展情况。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