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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楚江新材: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19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1-067

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
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的通知: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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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龙腾路 88 号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姜纯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19 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 651,387,8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7023%。
    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 1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7,162,2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494%。
    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12 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 568,743,5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695%。
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1,219,4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084%。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股东 7 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 82,644,2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328%。
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5,942,8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09%。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已累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48,949,662 股,在计算股东大会有表决权总股份时需扣减已回购股
份,为此公司本次发行在外有表决权的总股份为 1,284,730,76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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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 651,272,57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823%;反对票 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票 11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57,046,93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83%;反对票 1,30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弃
权票 11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94%。
    (二)、审议通过了《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 651,272,57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823%;反对票 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票 11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57,046,93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83%;反对票 1,30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弃
权票 11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3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94%。
    (三)、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 651,272,57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823%;反对票 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票 11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57,046,93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83%;反对票 1,30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弃
权票 11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94%。
    (四)、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 651,272,57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823%;反对票 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票 11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57,046,93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83%;反对票 1,30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弃
权票 11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94%。
    (五)、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预算及经营计划的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 651,386,57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反对票 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

                              4
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57,160,93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7%;反对票 1,30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弃
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 651,272,57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823%;反对票 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票 11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57,046,93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83%;反对票 1,30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弃
权票 11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94%。
    (七)、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 651,386,57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反对票 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57,160,93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7%;反对票 1,300 股,

                                5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弃
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了《2021 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 651,132,57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08%;反对票 14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7%;弃权票 11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56,906,93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34%;反对票 14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72%;
弃权票 11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94%。
    (九)、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董事长重大授权的议案》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 219,507,01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357%;反对票 14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3%;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57,020,93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28%;反对票 14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72%;
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十)、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 219,647,01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994%;反对票 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57,160,93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7%;反对票 1,30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弃
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度)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 651,246,57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783%;反对票 14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217%;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57,020,93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28%;反对票 14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72%;
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作了2020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
2020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详见 2021 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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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喻荣虎、李梦珵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
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文件,随
公司其他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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