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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楚江新材: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5-24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1-069

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51,655,062 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
权利。因此,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上
已回购股份 51,655,062 股后的股本 1,282,025,360 股为分配基数。


     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公司 2020 年年
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根据“现金分
红比例固定”的原则,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20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1,333,680,422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51,655,062 股后的 1,282,025,3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
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
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1-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5 月 31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8*****550   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
   2         08*****055
                          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5 月 20 日至登记日:
2021 年 5 月 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
                                   -2-
公司自行承担。
    五、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0 年年度权益分
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
例,即 128,202,536.00 元=1,282,025,360 股×0.10 元/股。因公司回
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
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
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
股现金红利应以 0.0961269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即 0.0961269 元/股=128,202,536.00 元÷1,333,680,422 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0 年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
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61269 元/股。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
称:楚江转债;债券代码:128109)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
前“楚江转债”转股价格为 8.73 元/股,调整后“楚江转债”转股价
格为 8.6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5 月 31 日起生效。具
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楚江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70)。
    七、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龙腾路 88 号,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
    2、咨询联系人:姜鸿文
    3、咨询电话:0553-5315978
    4、传真电话:0553-5315978

                                -3-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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