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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楚江新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09-17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楚江新材

股票代码:002171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路 135 号 D 座 2 层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路 135 号 D 座 2 层



股份变动性质:权益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1 年 9 月 16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楚

江新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楚江新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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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目    录............................................................ 3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4




                                   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楚江新材、上市公司    指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002171.SZ)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
可转债、楚江转债      指
                            司债券
                            因公司可转债转股事项导致的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
本次权益变动          指
                            金有限责任公司在楚江新材的权益变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路 135 号 D 座 2 层(东升地区)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路 135 号 D 座 2 层(东升地区)
法定代表人            龙红山
注册资本              5,6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01GC0U3L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项目投资;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经营范围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8-12-24 至 2028-12-23
                                           股东                   持股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4.29%
                      北京忠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8.93%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8.93%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8.93%
                      北京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7.14%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7.14%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7.14%
                      北京翠微集团                                       5.36%
                      中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36%
股权结构
                      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57%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1.79%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79%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1.79%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79%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79%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79%
                      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3%
                      交银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34%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0.89%


                                       5
                         吉林省股权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0.89%
                         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0.89%
                         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0.89%
                         洛阳国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0.89%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0.89%
                         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0.89%
                         湖北省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0.89%
                         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0.89%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0.89%
                         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0.54%
                         广东福德电子有限公司                             0.18%
                         惠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0.0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是否取得其他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常住地   国家或者地区
                                                                   的居留权
 龙红山   董事长、经理        男          中国          北京         否
 黄凤祥      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否

 陈书堂      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否

 任宏军      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否

 梁敏杰      董事             女          中国          北京         否

 刘 悦       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否

 辛 涛       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否

 阴贺芬      董事             女          中国          北京         否

 录大恩      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受处罚、涉及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的最近五年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受到过与证券市

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形,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

诉讼与仲裁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杰赛科技(002544)股份比例 8.9644%。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由于“楚江转债”自 2020 年 12 月 10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部分可转债转

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致使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减少或增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

   从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因“楚江转债”持有人可继续自主进行转股,楚

江新材存在在此期间因转股而导致股本总额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

动下降的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在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符合遵守现行

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由于“楚江转债”自 2020 年 12 月 10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部分可转债

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致使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楚江新材无限售条件股份 66,701,475

股,占楚江新材股份总数的 5.001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楚江新材无限售条件股份 66,701,475

股,占楚江新材股份总数的 4.9992%。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不

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形。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被动稀释信息外,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
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楚江新材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前述披露事项外,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为避

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2、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依

法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并及时履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不再为公

司持股 5%以上股东。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龙红山

                                                      2021 年 9 月 16 日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查阅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备查阅地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供投资者

查询。




                                 12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龙红山

                                                      2021 年 9 月 16 日




                                  13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安徽省芜湖市
                       公司                            在地

股票简称               楚江新材                        股票代码     002171

                                                       信息披露义
                       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路 135 号 D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务人通讯地
                       限责任公司                                   座2层
                                                       址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
                                                                    有□     无
化                     (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    动人
                       减少)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务人是否为
                       是□       否                                是□     否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楚江转债”转股导致权益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   持股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66,701,475 股         持股比例:5.0013%股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上述持股比例以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的总股本 1,333,677,773 股为基础计
比例                   算)
                       持股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变动数量:0 股                      变动比例:减少 0.0021%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
                       变动后持股数量:66,701,475 股     持股比例:4.9992%
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上述持股比例以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的总股本 1,334,235,198 股为基础计
                       算)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时间:2021 年 9 月 15 日
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   方式:由于“楚江转债”自 2020 年 12 月 10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部分可转
式                     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致使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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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
                         是 □   否 □ (不适用)
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   是 □   否 □ (不适用)
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是□     否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
                         是□    否 □ (不适用)
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
                         是□    否 □ (不适用)
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
                         是 □   否 □ (不适用)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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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龙红山

                                                      2021 年 9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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