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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楚江新材:监事会决议公告2021-10-26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1-130

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3日以书面、
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曹全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
的监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经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
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在2021年10月26日的《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


                                   -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 票、反对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有利于提升公司股票长期的投资价值,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
心,推进公司长远发展;本次回购延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
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因此,同意公司股
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
    该议案的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股份回
购实施期限延期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
的议案》
    与会监事逐项审议了本议案的内容,具体如下:
    1、关于投资设立“安徽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2、关于投资设立“清远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3、关于投资设立“芜湖楚江合金铜材供销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4、关于投资设立“安徽楚江高新电材供销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5、关于投资设立“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经逐项审核上述议案,监事会认为:上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投资
设立子公司的事项公平、合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相关


                               -2-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未来长期发展战略,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短期、中期和长期的激励约束
体系,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员工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践行“同行
共赢”的价值观,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订《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
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监事曹全中、姜鸿文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
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
事不足监事会人数的 50%,监事会对本议案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
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的内容详见 2021 年 10 月 26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安徽楚江科技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刊登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
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五)审议《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
    为规范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公司制定了《公司第四
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的相关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和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及有效落实本员工
持股计划,能切实保障各持有人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长远发展。
    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监事曹全中、姜鸿文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
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
事不足监事会人数的 50%,监事会对本议案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
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的内容详见 2021 年 10 月 2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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