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1-163 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 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的通知: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在《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 16: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1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龙腾路 88 号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姜纯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16 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 542,197,3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5199%。 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 1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6,125,9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383%。 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3 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 448,330,4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1587%。其 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258,98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72%。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股东 13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3,866,9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612%。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 1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3,866,9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612%。(其中:新疆 顶立汇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应当回避表决的股东, 持有应当回避表决股份 6,961,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59%)。 2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334,530,042 股,其中公司 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59,367,797 股,公司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 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本数为 1,275,162,245 股。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431,739,560 股)、汤优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4,331,870 股)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股东新疆顶立汇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6,961,100 股)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 本议案投票,公司在计算本议案表决结果时已剔除股东新疆顶立汇智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相关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 89,115,41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446%;反对票 49,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554%;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89,115,41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46%;反对票 49,40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4%;弃 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详见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 议案》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431,739,560 股)、汤优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4,331,870 股)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股东新疆顶立汇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6,961,100 股)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 本议案投票,公司在计算本议案表决结果时已剔除股东新疆顶立汇智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相关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 89,115,41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446%;反对票 49,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554%;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89,115,41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46%;反对票 49,40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4%;弃 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 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431,739,560 股)、汤优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4,331,870 股)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股东新疆顶立汇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6,961,100 股)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 本议案投票,公司在计算本议案表决结果时已剔除股东新疆顶立汇智 4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相关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 89,115,41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446%;反对票 49,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554%;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89,115,41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46%;反对票 49,40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4%;弃 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喻荣虎、李梦珵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 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文件,随 公司其他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公告。 五、备查文件 1、《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5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