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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楚江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1-19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
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现就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和公司股
东创造更大的效益。
    2、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3、经审查,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投资者利
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 亿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独立董事就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8 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保本理财产品,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将
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获取良好的投资回
报。上述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


   (以下无正文)




                             -2-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黄启忠                 柳瑞清                 胡刘芬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