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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楚江新材: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08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
审慎的原则,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现就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顶立科技引入外部投资者的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顶立科技”)
本次引入长沙经开东方鑫业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长沙东方鑫业”)、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
南高创”)、湖南五矿高创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湖南五
矿高创”)、北京高新创投中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高
创”)、陈才作为增资主体的事项符合公司的战略布局和发展规划,有
利于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遵循自愿、公开、
诚信的原则,不影响公司对其控制权,不会影响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不会对公司现有资产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
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
会审议过程中,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同意控股子公司顶立科技引入长沙东方鑫业、湖南高
创、湖南五矿高创、北京高创、陈才作为增资主体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黄启忠                 柳瑞清                胡刘芬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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