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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楚江新材: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2-05-11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5

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等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换届
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姜纯先生、
盛代华先生、王刚先生、汤优钢先生四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同意提名黄启忠先生、柳瑞清先生、胡刘芬女士三人为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三年。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经对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
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以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
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
相关法规的要求,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
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
异议后,将与其它四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起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新一届董事会成员正式就任前,第五届
董事会董事将根据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姜纯先生:196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工
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1983 年参加工作。2000 年 11 月起享受安
徽省政府特殊津贴,安徽省首届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安徽省十
大杰出贡献企业家,中华慈善奖之全国最具爱心慈善行为楷模,安徽
省十一、十二届人大代表,第十二届安徽省政协委员,2018 年被中国
有色金属铜加工工业协会授予“中国铜板带行业突出贡献人物”称号。
近五年曾任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等职务。现任本
公司董事长、总裁,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姜纯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为控股股
东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
本公司股份。姜纯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到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其他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
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
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盛代华先生: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
在职研究生学历。1987 年参加工作。曾任芜湖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司
总经理、安徽森海高新电材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监事会主席等职务。
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兼铜板带事业部总经理等职务。
    盛代华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
关系(为控股股东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芜湖森海企业管理
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的股东),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盛代华先生不存在不
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到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其他惩戒,也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
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
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王刚先生:197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上
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 EMBA,律师。1995 年参加工作。历任
安徽精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精诚铜业董秘,芜湖双源管业
有限公司总经理,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等职务。
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职务。
    王刚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
系(为控股股东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芜湖森海企业管理咨
询中心(有限合伙)的股东),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王刚先生不存在不得提
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到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其他惩戒,也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
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
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汤优钢先生: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1997 年参加工作,镇江市人大代表,丹阳市政协委员。2007 年 8 月至
2015 年 4 月担任江苏鑫海铜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 年 5 月至今担任
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职务。
    汤优钢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
他董事、 监事 、高级 管理人 员不 存在关 联关系 ;持 有本公 司股份
14,331,870 股;汤优钢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到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其他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
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
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黄启忠先生:196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
博士学位。中南大学二级教授、博导,国务院政府津贴获得者,湖南
省芙蓉学者特聘教授。黄启忠教授是国家航天技术专家组成员,国家
重大科技专项发动机材料专家组成员,教育部新型飞行器联合研究中
心副主任兼轻质耐高温材料分中心主任;中国复合材料学会常务理事、
中国金属学会炭素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炭-石墨材料
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19 年 5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黄启忠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黄
启忠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到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其他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柳瑞清先生:195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教授。曾任
江西理工大学工程研究院副院长、江西省有色金属加工工程技术研究
中心副主任(2008-2014),2020 年 12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柳瑞清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柳
瑞清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到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其他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胡刘芬女士:198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位。
现任安徽大学商学院副教授,会计学系主任,硕士生导师,安徽大学
中青年骨干教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兼任《中国经济
问题》、《外国经济与管理》等多家核心期刊匿名审稿人,2019 年 5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胡刘芬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胡
刘芬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到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其他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