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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楚江新材: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5-28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
审慎的原则,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的所有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经会前认真审查姜纯先生、盛代华先生、王刚先生、黎明亮
先生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并了解其相关情况,未发现上述人员存
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情形,亦未发现上述人员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确认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
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我们认为上述人员具备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履职
能力。
    2、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姜纯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盛代华先生、王
刚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黎明亮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王刚先
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黄启忠                 柳瑞清                    胡刘芬




                                   二〇二二年 五 月 二 十 七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