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江新材: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2022-10-27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2-122
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曹文玉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2022年4月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其一致行动人、监事减持股份
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公司原董事缪云良先生计划在上
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5,850,617股,公司原董事缪云良先生之
一致行动人曹文玉女士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9,901,510股,公司原监事曹全中先生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
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不超过2,679,083股。公司于2022年6月2日披露了《关于原董事和监事提前
终止股份减持计划暨减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公司原董
事缪云良先生和原监事曹全中先生提前终止了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于
2022年7月29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
2022-086),曹文玉女士减持计划时间过半。
2022年10月26日,公司收到曹文玉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
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曹文玉女士的减持计划期限已
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
定,现将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情况
减持均价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数量(股)
(元/股) 本比例
集中竞价 2022 年 8 月 1 日 11.10 72,570 0.01%
集中竞价 2022 年 8 月 2 日 10.85 4,000,000 0.30%
集中竞价 2022 年 9 月 19 日 10.40 868,500 0.07%
曹文玉 集中竞价 2022 年 9 月 20 日 10.58 2,000,000 0.15%
集中竞价 2022 年 9 月 22 日 10.85 70,000 0.01%
大宗交易 2022 年 10 月 24 日 8.09 2,890,000 0.22%
合计 9,901,070 0.74%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下同),均为四舍五入
原因所致。
2、股东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持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后
有股份 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股数(股) 股数(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3,201,889 0.99% 3,300,819 0.25%
曹文玉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901,510 0.74% 440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3,300,379 0.25% 3,300,379 0.25%
注: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后的持股比例以截止2022年10月25日公司总股本
1,334,533,339股为基础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曹文玉女士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文玉女士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
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时间期限已届满,减持数
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
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曹文玉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