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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楚江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04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客
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的所有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第六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进行展期符合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审议及
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将第三期员工
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 6 个月,至 2023 年 9 月 5 日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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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黄启忠                 柳瑞清                胡刘芬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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