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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楚江新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5

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
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对公司营业收入、
净利润、净资产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
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文”),
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
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发行
方(指企业,下同)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
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 益结
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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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解释 16 号
文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
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
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
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
(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
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
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
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
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
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
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
响的会计处理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
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
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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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
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
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
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
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
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
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
支付的会计处理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
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
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
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
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
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
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
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
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
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
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 16 号》
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
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规定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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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当期
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
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
合理变更,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
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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