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族网络: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2022-07-19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2-061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2022 年 7 月 18 日;
2、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1,679.20 万份;
3、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9.11 元/股。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7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或“激
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本计划规定及公司 2021 年度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以 2022 年7月18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45 名
激励对象授予 1,679.20 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简述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2、2022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1
3、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6月24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6月2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2-052)。
4、2022 年 6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本计划获得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
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2022 年7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
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已
经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A股普通股。
2、标的股票来源:本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
司A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148 人,包括: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
核心骨干。
4、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 占授予股票期权总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姓名 职务
量(万份) 数的比例 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148 人) 1,698.05 80.40% 1.85%
首次授予合计 1,698.05 80.40% 1.85%
预留 413.95 19.60% 0.45%
2
合计 2,112 100.00% 2.3%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
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5、本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可行权日及行权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
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的股票期权授
予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预留部分等待期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一致。
(3)可行权日: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首次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
权自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
期间内行权:
①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②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③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
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4)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应在股票
期权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的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行权。
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首次和预留授予的 自相应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股票期权 交易日起至自相应授予的股票期授予日起 24 个月 30%
第一个行权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和预留授予的 自相应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起至自相应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日起 36 个 30%
股票期权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3
首次和预留授予的 自相应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
股票期权 交易日起至自相应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日起 48 个 40%
第三个行权期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
的该期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6、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 9.11 元。
7、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
年度考核一次。每个会计年度对公司的营业收入(A)或净利润进行考核。
营业收入(A)(亿元)
行权期 对应考核年度 净利润(亿元)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2022 33.64 26.91 3.00
第一个行权期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2023 41.97 33.58 4.00
第二个行权期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2024 50.30 40.24 5.50
第三个行权期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指以经审计的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础,并
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
依据。
以上各年度营业收入达到触发值的前提下,按以下计算法则确定各期权益行权
比例: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比例
(X)
A≥Am X=100%
营业收入
An≤A<Am X=A/Am*100%
(A)
A<An X=0
确定公司层面 当考核指标出现A≥Am时,X=100%;当考核指标出现A<An时,X=0;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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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权比例X的 考核指标出现其他分布时,X=A/Am*100%。
规则
预留部分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
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相关考核标准实施,个人层面可行
权比例(N)将根据前一年度个人考核评级确定:
考核评级 S/A/B+/B C/D
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N) 10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年
计划行权额度×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N)。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二、本次拟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
明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3 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取消
拟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共计 18.85 万份。根据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
事会对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本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48 名变更为 145 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698.05 万份变更为 1,679.20 万份。
除上述调整之外,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内容与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内容一致。
三、本计划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本计划中股票期权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
才能获授股票期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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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发生上述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上述不得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四、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2 年 7 月 18 日。
2、首次授予数量:1,679.20 万份。
3、首次授予人数:145 人。
4、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9.11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6、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 占授予股票期权总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姓名 职务
量(万份) 数的比例 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145 人) 1,679.20 80.22% 1.83%
首次授予合计 1,679.20 80.22% 1.83%
预留 413.95 19.78% 0.45%
合计 2,093.15 100.00% 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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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
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五、激励对象行权资金来源及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由激励对象自筹,公司承
诺不为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提供贷款、贷款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
资助。公司将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
其它税费。
六、本次筹集的资金的用途
公司此次因授予股票期权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
明
本激励计划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
八、本次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
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
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
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1、期权价值的计算方法
财政部于 2006 年2 月1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
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并于 2007 年 1 月 1 日起在上市公司
范围内施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
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
公司选择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于 2022 年7月18日用该模型
对授予的 1,679.2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测算。
(1)标的股价:9.02 元/股(授予日公司收盘价为 9.02 元/股)
(2)有效期分别为:1 年、2 年、3 年(授予日至每期首个行权日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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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波动率分别为:22.2366%、22.1399%、22.9348%(采用深证成指最近一
年、两年、三年的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2.1%、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
构 1 年期、2 年期、3 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5)股息率:0%
2、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方法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
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摊销。由本激
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公司于2022年 7月 1 8 日授予股票期权,
则 2022年-2025年股票期权成本摊销情况测算见下表: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1,679.20 2191.36 462.83 938.67 566.52 223.33
说明: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
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
薄影响。
2、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为准。
九、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1、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有关授予日的规定。公司和本次拟授予
权益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
获授权益的条件已成就。
2、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
授期权的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7 月 18 日,向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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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激励对象授予 1,679.20 万份股票期权。
十、独立董事意见
1、根据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
为 2022 年 7 月 18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
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本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条件的相
关规定。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本次
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本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形,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范围的确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业务
发展的实际需要。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 2022 年 7 月 18 日为授予日,向 145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79.20 万份股票期权。
十一、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
予数量的调整以及首次授予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股票期权的首次授权日、首次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均符
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
件已经满足。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
披露,并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票期权授权登记等事宜。
十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结论性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游族网
络本次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授予数量、
行权价格等的确定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
办法》以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
十三、备查文件
1、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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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
4、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5、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游族网络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及调整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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