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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特电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2019-04-26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定期报告披
露相关事项》要求,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特电机”或“公司”)2016年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江特电机填写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
实自查表》(以下简称“自查表”)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核查的有关情况
    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财务部、内部审计部等部门的沟通交流,取
得了相关的信息资料;查阅了公司三会决议及会议记录、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各项
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审计委员会的会议记录和报告、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计划
和报告;查阅了互动易网站上的回复记录、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上市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表、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自查情况表、募集资金对账单、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资料、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以及董
监高的声明和承诺书等资料,对公司填写的《自查表》进行了逐项核查。
    (一)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江特电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依据公司实际情
况,认真核查了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落实情况,并重点
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
担保的内部控制、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等事项进行了核查。
根据核查结果,公司填写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二)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通过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内部控制规则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兴业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江特电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
审计部等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交流,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
事会会议文件、内部审计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公司出具的《内
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逐项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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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兴业证券认为:
    1、江特电机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
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生产经营及业务管理相关的有效
内部控制。
    2、江特电机填写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严格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填写,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江特电机对深圳证券交易
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的落实情况。
    兴业证券对江特电机填写的该自查表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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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内
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亚利                     黄实彪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