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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江特: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1-24  

                           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ST 江特      公告编号:临 2020-063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

知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2020 年 11 月 22 日下午 3:

00 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朱军先生主持召

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6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6 名,公司 3

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
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 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
时,由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 时,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
事主持。                              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
                                      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零六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      第一百零六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
东大会负责。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 东大会负责。公司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成,其中独立董事四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会不设职工代表董事。       1 人,副董事长 1 名,董事会不设职工代
                                     表董事。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长由董事会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长、副董事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1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
共同推举 1 名董事履行董事长的职务。  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1 名董
                                     事履行董事长的职务。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11 月 24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人数由 7 人调整为 11 人,现对《董事会

议事规则》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董事会成员                        第三条 董事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由 7 人组成,设董事长一人, 公司董事会由 11 人组成,设董事长一人,

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长 副董事长 1 人,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举产生,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

                                         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十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
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 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主持。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半数以上董事共同
                                     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三十二条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附 则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和修改,并经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和修改,并经股
2013 年 4 月 3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 37 次会 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解释权属于董事
议审议通过,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 会。
效,解释权属于董事会。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11 月 24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并选举新的董事的议案》。


                                     2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人数由 7 人调整为 11 人,经相关股

东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司董事会审查后,拟增加徐征先生、徐彦如先生、

胡春晖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增加王芸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由于曹少鹏先生已经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相关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及司董事会审查后,拟提名李文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本次

董事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股东大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

事候选人进行分别表决,并实行累积投票制。以上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职工代表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

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

议。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刊登在2020年11月24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1月24日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二 0 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本次提名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征先生:1979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任宜春市

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14.03 至 2017.10 任江西省宜春市城市建设

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资金运营科科长、城投公司融资科科长;2017.10 至今任宜春市城市建

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3
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徐彦如先生:1963 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任江西省宜

春市国投集团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2017.12 至 2019.08 任江西省宜春市国投集团董

事、副总经理;2019.08 至今任江西省宜春市国投集团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2018.08

至今兼任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08 至今兼任宜春市三

鑫车辆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08 至今兼任宜春国投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总

经理。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

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

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李文君先生:1985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任宜春市袁

州区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4.03 至 2016.05 任宜春市袁州区国有资产运营

有限公司融资部副部长(主持融资部工作);2016.05 至 2018.12 任宜春市袁州区国有资产运

营有限公司融资部部长 ;2018.12 至今任宜春市袁州区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020.03 至今任宜春市袁州区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支部书记。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

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的情形。

    胡春晖先生:1977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任宜春市

工信局锂电新能源与新兴产业推进科科长。2012.12 至 2014.6 任宜春市锂电局产业服务中心

副主任(负责人);2014.6 至 2018.4 任宜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锂电产业服务中心主任;

2018.4 至 2020.5 任宜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锂矿资源管理科科长;2020.5 至今任宜春市

                                        4
工信局锂电新能源与新兴产业推进科科长。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

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王芸女士:1966 年出生,经济学博士,注册会计师(非执业)。现为华东交通大学会计

学教授、硕士生导师,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江西 3L

医用制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 年至 2016 年曾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其与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

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

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

结论意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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