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江特:大华核字[2021]004482号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报问询回复2021-04-13  

                               关于对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大华核字[2021]004482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对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目    录                    页   次

一、   关于 对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1-48
       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关于对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大华核字[2021]004482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由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特电机公司”或“公

司”)转来的《关于对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报的问询

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 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奉悉。我

们已对年报问询函所提及的江特电机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现汇报如下:

    问题一、【问询函 2】

    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分季度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3.3 亿元、

5.8 亿元、4.93 亿元、4.41 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分

别为-1,985.71 万元、2,262.84 万元、1,861.47 万元、-705.95 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3 亿元、0.61 万元、-1.66 亿

元、2.81 亿元。请公司说明单季营业收入、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

量净额大幅波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变动不一致的原因

及合理性,并说明第四季度收入同比大幅上升,但较二、三季度下滑

且净利润出现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是否存在人为

                             第 1 页
                                                                  大华核字[2021]004482 号
                                                   2020 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调节收入确认进度或收入跨期确认情形。
   一、公司回复
       (一)单季营业收入、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大幅波动分析

       (鉴于2020年度不再合并九龙汽车的经营数据,为增强可比性,2019年度数

据已剔除九龙汽车经营数据进行列报分析)

   1、营业收入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备注
   第一季度                   33,002.18              47,671.41
   第二季度                   57,973.05              62,280.49
   第三季度                   49,330.63              60,920.61
   第四季度                   44,092.62              44,196.20
       合计                  184,398.48             215,068.71

       从上表可以看出, 2020 年度第一季度收入系因新冠疫情的影响开工不足而

下降较为明显,第二季度因国内疫情得到控制,企业开始全面恢复生产,公司业

务迅速恢复正常,第三季度因碳酸锂业务成本倒挂,公司对运行的碳酸锂产线控

制产量,导致营业收入环比下降,第四季度叠加电机业务需求淡季的影响,收入

环比下降。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公司 2020年分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1,985.71 万

元、2,262.84 万元、1,861.47 万元、-705.95 万元。2020年各季度的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变动与当期出现的以下较大的影响因素相关:

       (1)第一季度受疫情影响营业收入下降,对当期归母净利润影响较大;

       (2)第二季度收到财政贴息2,932.00万元,冲减当期财务费用;

       (3)第三季度出售江特锂电和上海江尚股权确认投资收益3,918.84万元,

子公司米格电机收到高效节能电机补贴6,074.00万元;

       (4)第三季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874.96万元和信用减值损失2,117.63 万

元;

                                     第 2 页
                                                                           大华核字[2021]004482 号
                                                            2020 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5)第四季度收到财政贴息2,000.00万元,冲减当期财务费用;

        (6)第四季度政府收储公司老厂区土地厂房,产生资产处置收益3,859.99

 万元;

        (7)第四季度补提宝威(上海)金属有限公司信用减值损失1,180.13万元;

        (8)第四季度补充计提绩效工资及贡献奖1789.15万元,增加了工资费

 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调整集中在第四季度调整,对第四季度利润表项目影响

 较大。

        若剔除上述因素对各期的影响,各季度实际经营利润是正常的。

       3、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公司2020年度分季度主要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第 1 季度         第 2 季度       第 3 季度       第 4 季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9,538.75         30,687.90       43,163.40       58,897.08
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7,555.18         30,806.92       21,672.12       38,128.9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6,557.26         24,557.71       59,765.01       30,748.20
其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2,631.02         19,480.07       28,278.37       32,855.74
经营现金流净额                          12,981.49          6,130.19       -16,601.61      28,148.88

    从上表看,公司分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化与各季度收回销售货
款及支付采购款有较大关系外,与 2020 年度公司流动性紧缺和缓解也密切相关。上
半年因流动性紧缺,公司上下统一步调,开源节流,加大货款催收力度,适当提前贴
现应收票据,增加现金流入,尽最大限度压缩和减少现金流出,分轻重缓急安排现金
支付,确保公司不出现现金支付危机,所以公司 2020 年第一、二季度公司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出现正数。下半年,随着政府帮扶和银团协议签订,公司流动性
得以缓解,上半年压付的各项支出和货款逐步在第三季度、第四季度支付,导致第三
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第四季度因年末公司加大收款力度以及公司
收回九龙汽车欠款 1 亿元和利息 0.12 亿元,导致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为正并出现新高。

        (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变动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近两年来受新能源政策调整和行业处于波谷阶段因素的影响,公司 2018 年、

                                             第 3 页
                                                             大华核字[2021]004482 号
                                              2020 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2019 年经营出现大额亏损,财务指标不断恶化,资产负债率急剧上升,导致公司
对贷款的担保能力严重下降,银行对公司收缩贷款规模,流动性出现紧缺,2020
上半年,公司随时可能出现财务危机,资金无法周转,甚至可能影响公司生产经
营。
   在此背景下,公司上下统一步调,开源节流,加大货款催收力度,增加现金流入,
尽最大限度压缩和减少现金流出,分轻重缓急安排现金支付,确保公司不出现现金支
付危机。通过公司上下努力,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上半年未出现支付危机。下半年,
随着政府帮扶和银团协议签订,公司流动性得以缓解,上半年压付的各项支出和货款
逐步在下半年支付。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才会导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
利润变动不一致,所以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变动不一致是有客观原因
的,有其合理性。

        (三)第四季度收入同比大幅上升,但较第二、三季度下滑且净利润出现亏

 损的原因及合理性

        第四季度公司营业收入44,092.62万元,与2019年度同期44,196.20万元

 基本持平,较第二、三季度有所下滑,主要原因是公司下半年碳酸锂产线限产

 停产,叠加电机业务需求淡季的影响,收入环比下降。

        第四季度出现亏损主要原因是:(1)营业收入下降,特别是第四季度毛

 利较高的电机业务收入下降较大;(2)受大宗商品涨价因素影响,电机业务

 主要原材料涨价,毛利率下降,对净利润影响较大;(3)公司下半年碳酸锂

 产线限产停产,消化当期固定成本和停工损失;(4)公司全年预计实现扭亏

 为盈,第四季度集中计提效益奖增加了工资费用较大。

        综上,公司第四季度收入同比大幅上升,但较第二、三季度下滑且净利

 润出现亏损具有合理性。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过程和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我们履行了以下主要检查程序: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并进行控制测
                                    第 4 页
                                                             大华核字[2021]004482 号
                                              2020 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试;

       (2)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包括分析主要产品年度及月度收入、主要客户

的变化及销售价格、毛利率的变动;

       (3)获取销售合同,检查销售内容、主要合同条款以及结算方式,将合同

数量、金额与账面记载出库数量、收入金额进行比较,并与江特电机公司实际执

行的收入确认政策进行比对;

       (4)检查交易过程中的单据,包括收货单、出库单、验收单、开票通知单、

销售发票、资金收付凭证等,确定交易是否真实;针对出口货物,检查出口报关

单、货运提单与账面记载的产品名称、数量、金额是否一致;

       (5)对主要客户进行交易及往来函证;

       (6)取得资产负债表日后所有的销售退回记录,检查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

情况。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基于已执行相关主要审计程序,我们未发现公司2020

年度存在人为调节收入确认进度或收入跨期确认的情形。


       问题二、【问询函 3】

       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采选化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97 亿

元,占营业收入 10.7%,同比下滑 68.77%,该类业务毛利率为

-68.56%。公司报告期内采选化工销售量为 146.96 万吨,较 2019 年

度增长 92.4%。请结合行业情况、可比公司同类业务状况,以及产品

价格、产量、销量、主要成本等,说明在销量大幅增长的情况下,该

类业务收入大幅下滑、毛利率为负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

师核查,并对该类业务真实性发表明确意见。
       一、公司回复

                                    第 5 页
                                                           大华核字[2021]004482 号
                                            2020 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一)行业及可比公司同类业务状况

    1、行业情况
    欧洲新能源政策加码,新能源车销量延续高增长趋势。欧盟委员会近期公布
的一项战略规划草案,要求汽车行业加快向电动化转型,要求到 2030 年新能源汽
车保有量达到 3000 万辆(当前规模为 140 万辆);乘用车碳排放需较 2021 年下
降约 55%,则对应 2030 年碳排放目标下降至 47.5g/km(此前为 59 g/km)。欧洲
6 国 2020 年 12 月新能源车销量 19.85 万辆,同比增长 392.7%,环比增长 57.0%;
2020 全年新能源车销量累计 101.50 万辆,同比增长 166.8%。各国新能车渗透率
持 续 上 升 , 12 月 瑞 典 / 挪 威 / 英 国 / 法 国 / 意 大 利 / 德 国 达 到
49%/87%/23%/19%/11%/27%,创历史新高。
    下半年国内新能车销量回暖,磷酸铁锂装机不断提升。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
年上半年国内新能车累计销 36.9 万辆,同比下降 41%。三季度以来产销大幅回暖,
2020 年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量和销量分别为 126.8 万辆和 132.4 万辆,同比分别增
长 2.3% 和 9.8%,产销均结束了下降趋势。12 月,新能源车产销分别达到 23.5
万辆和 24.8 万辆,环比增长 18.7%和 24.0%,同比增长 57.7% 和 52.1%,创历史
新高,已连续 6 个月高于去年同期。2020 年 12 月动力电池装机总量 12.2GWh,磷
酸铁锂装机 5.6GWh,装机占比 45.9%,下半年以来磷酸铁锂装机占比不断提升,
从而带动碳酸锂消费需求回升。未来下游新能车销量将继续高增长, 同时两轮车
和储能等锂电需求也开始兴起,预计碳酸锂需求和价格将继续回升。
    碳酸锂供需紧平衡,锂价将继续增长。考虑产能爬坡周期后,全球碳酸锂供
需格局实际偏紧。到 2025 年全球碳酸锂规划 产量达到 82.4 万吨 LCE,显著高于
54.3 万吨的需求量预测值。若剔除仅有规划尚未建设的项目以及 3 年左右的达产
周期,预计 到 2025 年全球碳酸锂有效产能仅为 56.8 万吨,仅略高于需求量预测
值,全球碳酸锂产能过剩并不严重。若需求端出现超预期的增长,则可能会出现
碳酸锂供应短缺,引发价格大幅上涨。
    2、可比公司同类业务状况
    公司锂盐产业涵盖采矿、选矿、碳酸锂加工三大业务, 以锂瓷矿石为主要原
材料,经采选提炼出主产品锂云母,并经深加工生产碳酸锂。目前类似于公司该
类业务的上市公司较少,比较具有参考价值的公司为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第 6 页
                                                                                大华核字[2021]004482 号
                                                                 2020 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公司(简称永兴材料),永兴材料尚未公布 2020 年报,相关全年同期对比资料无
法获取。
      2020 年 1-6 月永兴材料锂矿采选及锂盐产品实现营业收入 8,352.41 万元,
同期增长 744.87%,营业成本 7,702.15 万元,同期增长 926.52%,毛利率 7.79%,
同比下降 16.31%。永兴材料锂矿采选及锂盐产品 2020 年上半年毛利率下降趋势
与行业和本公司是一致的,由于公开资料有限,无法进一步与公司相关产品进行
对比分析。
      (二)年报部分数据需更正情况
      1、关于产销量更正
      公司年报中采选化工业务营业收入 1.97 亿元包括锂矿采选和碳酸锂加工业
务收入,对应的销量包括采选化工-材料(专门列示碳酸锂的产销量)和采选化工
(列示其他化工产品)。更正事项:(1)“采选化工-材料类”抵销银锂新能源
当期与部分供应商易货的碳酸锂数量;(2)“采选化工类”抵销公司内部转间往
来,即采、选数量,实际销量如下:


            行业分类             项目          单位         2020 年更正前              2020 年更正后
采选化工-材料(碳酸锂产品)     销售量          吨                    3,938.88                   3,713.47
采选化工                        销售量          吨                1,469,561.61                 725,334.45



      (三)公司采选化工业务收入下滑、毛利率为负的合理性
      1、公司采选化工收入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产品类别
                               营业收入               结构占比            营业收入             结构占比
采选产品                            5,101.96                25.86%               7,974.75           12.62%
正极材料                            2,189.06                11.09%               6,533.51           10.34%
碳酸锂                             12,439.69                63.05%             48,661.33            77.04%
             合计                  19,730.71               100.00%             63,169.59           100.00%

      2、公司采选化工对应销量分析
                                                                                                 单位:吨
   产品类别                   2020 年                                2019 年                销量同比增减



                                               第 7 页
                                                                                           大华核字[2021]004482 号
                                                                            2020 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销量            结构占比                 销量               结构占比
采选产品                       725,036.45             99.45%           762,497.39                  98.36%                  -4.91%
正极材料                             298.00            0.04%                1,312.28                   0.17%              -77.29%
碳酸锂                           3,713.47              0.51%            11,429.03                      1.47%              -67.51%
          合计                 729,047.92             100.00%          775,238.70                 100.00%                  -5.96%




         3、公司采选化工售价分析
                                                                                                               单位:万元/吨
                   产品类别                      2020 年                         2019 年                       同比增减
 采选产品                                                   0.01                                0.01                 -32.72%
 正极材料                                                   7.35                                4.98                  47.54%
 碳酸锂                                                     3.35                                4.26                 -21.32%
                     合计                                  10.71                                9.25                  15.74%

         4、公司采选化工收入成本毛利分析
 (1)2020 年度

                                                                                                   单位:万元或万元/吨
          产品类别              收入           成本             毛利             毛利率           单位售价         单位成本
 采选产品                        5,101.96       6,549.25        -1,447.29          -28.37%                 0.01             0.01
 正极材料                        2,189.06       1,819.49          369.58               16.88%              7.35             6.11
 碳酸锂                         12,439.69      24,888.95    -12,449.26            -100.08%                 3.35             6.70
            合计                19,730.71      33,257.68    -13,526.97             -68.56%

 (2)2019 年度

                                                                                                   单位:万元或万元/吨
          产品类别              收入           成本             毛利             毛利率           单位售价         单位成本
 采选产品                        7,974.75       4,680.89        3,293.86               41.30%              0.01             0.01
 正极材料                        6,533.51       5,878.98          654.53               10.02%              4.98             4.48
 碳酸锂                         48,661.33      99,528.68    -50,867.35            -104.53%                 4.26             8.71
            合计                63,169.59     110,088.55    -46,918.96             -74.27%

         从以上各表看,2020 年收入下降的主要因素是碳酸锂销售收入大幅下降,其
 次是正极材料营业收入下降。碳酸锂销售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碳酸锂价格
 持续下跌,出现售价与成本倒挂,业务无利可图,公司主动限产,导致销量下降,
 量价齐跌致使营业收入大幅下降。正极材料营业收入下降主要是公司本年度出售
 子公司江特锂电全部股权后,公司本年度仅合并了该业务 1-8 月份收入。


                                                        第 8 页
                                                          大华核字[2021]004482 号
                                           2020 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另外,2020 年导致公司采选化工业务亏损和毛利率为负的主要因素是碳酸锂
业务亏损所致。主要因素是一方面市价 2020 年度碳酸锂下跌大,另一方面由于出
现售价与成本倒挂,业务无利可图,公司主动限产或停产,导致单位固定成本增
加,毛利下降。
    采选产品 2020 年产销数量大,总体上略有减少,但由于售价低,对公司采选
化工业务收入、毛利影响较小。
    综上,公司采选化工业务收入大幅下滑是由于公司碳酸锂业务量价齐跌引起
的;毛利率为负的主要原因是碳酸锂市价下跌,产量下降、单位固定成本上升导
致的,所以,公司采选化工业务业务收入大幅下滑、毛利率为负是合理的。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过程和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我们履行了以下主要检查程序:

    (1)复核采选化工业务收入、成本、产量、销量数据的真实性;

    (2)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包括分析采选化工业务主要产品年度及月度收

入、主要客户的变化及销售价格、毛利率的变动;

    (3)获取销售合同,检查销售内容、主要合同条款以及结算方式,将合同

数量、金额与账面记载出库数量、收入金额进行比较,并与公司实际执行的收入

确认政策进行比对。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采选化工业务的2020年度报告数据更正后,按更

正后的数据列示的采选化工业务是真实的。

    问题三、【问询函 4】

    年审会计师将商誉减值事项作为关键审计事项。报告期末,商誉

账面余额 4.68 亿元,占资产总额 9.71%,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余额 4.18

亿元。公司商誉及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主要是 2015 年非同一控制下

合并杭州米格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格电机”)100%股权形

                                 第 9 页
                                                             大华核字[2021]004482 号
                                              2020 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成商誉 45,786.47 万元,占公司商誉账面余额 97.85%。在对米格电

机进行减值测试过程中,公司选定的预测期增长率为 8%至 21%,

高于上期的 5%至 15%。请结合米格电机经营状况、历史业绩、行

业未来发展趋势等,说明减值测试的详细过程,以及选定的预测期增

长率高于去年同期等相关参数的合理性;若计提减值,请说明对公司

经营业绩的影响,以及是否会影响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请会

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公司回复:
     (一)减值测试总体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第四条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
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
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合并所形成
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
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公司根据上述规定,一般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2020 年末,公司委托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米格电机商誉进行减
值测试,根据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卓信大华评报字(2021)第
8106 号《对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
杭州米格电机有限公司商誉资产组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米格电机商誉资产
组在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可收回价值为 18,970.00 万元,包含商誉的米
格电机资产组的账面价值 13,483.40 万元,公司对米格电机商誉不存在减值。
    (二)评估机构对米格电机商誉减值测试过程
   1、米格电机相关行业情况
    米格电机的主要产品为伺服电机与步进电机,其产品的下游终端客户主要为
横织机、绣花机类纺织机械设备,数控机床及其他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厂商。2019
年工控产品市场规模 1294 亿元,同比下降 0.6%,2020 年第二季度以来国内疫情

                                   第 10 页
                                                                   大华核字[2021]004482 号
                                                    2020 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控制顺利,经济活动持续恢复,在防疫物资需求爆发、新兴行业需求旺盛等背景
下工控需求持续回暧。                                                          单位:万元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净利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相关行业
                                        净利润        净利润      净利润           润
                                                                                 预计亏损:
                         电脑横织
   300307     慈星股份                  23871.55      13783.75    -87430.33      42,500 万元
                           机
                                                                              – 47,500 万元
                                                                               预计亏损:
   300048     合康新能   工控设备        6760.33     -23709.69    2314.17      50,000 万元
                                                                              -60,000 万元
                                                                               预计盈利:
   300161     华中数控   "工控设备          3287       1668.32    1532.93        2,300 万元
                                                                               –3,300 万元
   300484     蓝海华腾   数控机床"      12826.84       2451.95    -15234.35        5,129.54
                                                                                 预计盈利:
   002527      新时达    工控设备       13766.95      -26068.8    5359.05        8,100 万元
                                                                              –10,000 万元
   002903     宇环数控   工控设备        7897.98       3434.63     395.68          4,166.15
      -       米格电机                   8,361.40      3,845.04    1,595.84        7,393.18



   2、米格电机经营状况
     “米格电机”2018 年受中美贸易战的影响导致下游厂商纷纷减少了生产,
产品销量的萎缩传导到电机行业,米格电机收入下滑,2018 年比 2017 年收入下跌
了 10.36%。
    2019 年 5 月中美摩擦加剧,双方的贸易战的烈度与深度都在加大,下游行业
的经营环境和盈利能力持续下滑。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造成伺服行业总需求下
降后,市场格局由原来的增量市场转为存量市场。2019 年度米格电机营业收入和
净利润均持续下降,2019 年比 2018 年收入下跌了 15.91%。
    2020 年第一季度受疫情影响,收入下降,但从 2020 年第二季度开始,随着国
内疫情被控制经济回升,“米格电机”的收入稳步回升,至 2020 年底米格电机的
收入和净利润都超过了 2019 年,2020 年比 2019 年收入增长了 9.04%。

  经营业绩




                                     第 11 页
                                                                                       大华核字[2021]004482 号
                                                                        2020 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2018 年至 2020 年业绩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18 全年          2019 全年             2020 全年
净利润                                                     3,845.04            1,595.84             7,393.18
净利润同比增减                                             -54.01%             -58.50%              363.28%
营业收入                                                  42,844.12          36,027.54             39,284.21
营业收入同比增减                                           -10.36%             -15.91%                 9.04%


     3、估值对象及价值类型
     本次资产组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评估公司按照与委托方签订的估值业
务委托合同,依据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要求为委托方提供了商誉相关
资产组的可收回价值。                                                                              单位:万元

                                                                      不列入资产组范围的
  资产组构成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调整                             商誉相关资产组
                                                                          资产及负债
 固定资产                    6,106.26                         25.61                                 6,131.87
 无形资产                    1,095.14                      1,608.49                 186.54          2,517.09
合       计                  7,201.40                      1,634.10                 186.54          8,648.96


     4、估值方法的选取
     商誉资产减值测试采用未来现金流折现和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净额二种方
法,由于本项目涉及的商誉相关资产组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也未发
现可以参考的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者结果,其公允价值难以确定,
因此本次采用收益法现金流量折现法估算资产组在用状态下未来现金流现值。

     5、测算过程
     本次估值选用现金流量折现法中的资产组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现金流量折
现法的基本计算模型:
     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经营性现金流价值-铺底营运资金
     经营性资产价值的计算模型:
              n
                     Ri                R i 1
     P             (1  r )
                             i
                                 
                                    r (1  r )
                                                n
           i 1


     式中:
     Ri:估值对象未来第 i 年的现金流量;
     r:折现率;


                                                           第 12 页
                                                                            大华核字[2021]004482 号
                                                             2020 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n:估值对象的未来经营期;
    商誉减值可回收金额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率如下:                                     单位:万元
                                                  预测数据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永续
 净现金流量        2,007.00     3,444.00      4,061.00         4,754.00     5,293.00       5,470.00
   折现期              0.50         1.50              2.50          3.50         4.50          5.50
   折现率           15.66%       15.66%        15.66%            15.66%      15.66%         15.66%
  折现系数           0.9298      0.8039         0.6951           0.6010       0.5196        3.3181

   净现值          1,866.00     2,769.00      2,823.00         2,857.00     2,750.00      18,150.00

 资产组价值       31,200.00
铺底营运资金      12,230.00
 可收回价值       18,970.00


    (三)选定的预测期增长率高于去年同期等相关参数的合理性
    1、上期预测与本期预测的差异分析
    上期预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39,514.23      45,441.33           50,894.23         55,983.68        58,782.83
相比上年增长率       10%            15%                 12%                10%              5%
     说明:营业收入的增长主要是预期价格不变的基础上销售数量增长造成的。
     本期预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46,600.12      51,263.88           55,369.19         58,144.69        59,315.15
相比上年增长率        19%           10%                  8%                5%               2%

    2020 年下半年开始,由于大宗商品价格上涨。主要原材料漆包线、端盖、轴
材、硅钢片、编码器等均出现了明显上涨。企业无法承担上涨的成本,所以在 2021
年上调了产品价格,同时产品需求随着经济的复苏和发展又非常强烈,按照工控
行业的发展周期,2021 年至 2022 年是上升周期,本期预测 2021 年相比 2020 年增长
营业收入增长 19% 。上期预测 2021 年销售数量会增长 15%,本期预测价格上涨
8%,会对销售数量有负面影响,所以在预测 2021 年的销售数量增长 10%,本期预
测 2021 年销售收入增长 19%是由于销售数量的 10%与销售价格的 8%综合得来的。




                                           第 13 页
                                                                   大华核字[2021]004482 号
                                                    2020 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上期预测与本期预测相同的年份预测收入差异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合计
上期预测的营
                 45,441.33    50,894.23         55,983.68      58,782.83      211,102.07
   业收入
本期预测的营
                 46,600.12    51,263.88         55,369.19      58,144.69      211,377.88
   业收入
本期比上期预
测营业收入增        2.55%        0.73%            -1.10%          -1.09%           0.13%
   长比率

   综上,公司选定的预测期增长率高于去年同期等相关参数具有合理性。

     (四)对米格电机商誉若计提减值的影响说明,请说明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

响,以及是否会影响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米格电机商誉账面余额45,786.47万元,已计

提商誉减值准备40,952.03万元,商誉账面价值4,834.44万元。根据北京卓信大华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卓信大华评报字(2021)第8106号《对江西特种电机股份

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杭州米格电机有限公司商誉资

产组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米格电机商誉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

日的可收回价值为18,970.00万元,远高于包含商誉的米格电机资产组的账面价值

13,483.40万元,公司对米格电机商誉不存在计提减值的情况。

     若对米格电机商誉计提减值,具体计提金额无法臆测和估计,公司对米格电

机商誉减值测试结果是本年度不需计提减值。但假定米格电机经营困难需计提米

格电机商誉减值,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最大不会超过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

米格电机商誉账面价值4,834.44万元,则可能会导致公司三年连续亏损,按照深

交所发布的《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

(深证上〔2020〕1294号)第四条第2款“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但触及原规

则暂停上市标准的,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并在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按

新规执行,未触及新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之规定,不会

对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产生影响,但会对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时

间有一定影响。


                                     第 14 页
                                                            大华核字[2021]004482 号
                                             2020 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过程和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我们履行了以下主要检查程序:

       (1)对公司与商誉评估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解、评

估及测试;

       (2)复核管理层对米格电机资产组的认定和商誉的分摊方法;

       (3)与公司管理层讨论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所使用的方法、关键评估的假

设、参数的选择、预测未来收入及现金流折现率等的合理性;

       (4)与公司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机构专家等讨论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所

使用的方法、关键评估的假设、参数的选择、预测未来收入及现金流折现率等的

合理性;

       (5)评价由公司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客观性、经验和资

质;

       (6)测试未来现金流量净现值的计算是否准确;

       (7)评估管理层关于因米格电机商誉减值风险对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

示的影响的判断。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关于米格电机商誉减值问题的回复是合理的。

       问题四、【问询函 7】

       年报显示,公司 2020 年度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投资收益

4,117.82 万元,占公司净利润 187%,其中出售上海江尚实业有限公

司 51%股权、出售江西江特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97.45%股权、出售

上海交鸿数控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分别实现投资收益 3,278.61

万元、927.67 万元、-88.46 万元。请说明处置前述股权的主要原因、

交易对手方、款项收取情况、投资收益核算过程等,以及会计处理是

                                  第 15 页
                                                           大华核字[2021]004482 号
                                            2020 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

见。
    一、公司回复:
       (一)转让原因

   近两年来受新能源政策调整和行业处于波谷阶段因素的影响,公司三大主营
业务中除电机业务正常外,汽车与锂盐业务均受到严重影响,公司 2018 年、2019
年经营出现大额亏损,财务指标不断恶化,资产负债率急剧上升,导致公司对贷
款的担保能力严重下降,银行对公司收缩贷款规模,流动性出现紧缺,公司经营
面临较大的困难。为化解经营出现的风险,公司从战略上进行调整,聚焦资源发
展电机和锂盐两大主业,逐步收缩和退出汽车产业和与主业不相关的业务。
   契合公司战略调整,为改善公司流动性,公司 2020 年度处置了三家公司的股
权,出售三家公司股权是基于以下考虑:
   1、上海江尚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江尚实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营物业管理的公司,公司持有其股权 51%,其
主要经营性资产是一栋物业,用于出租。该公司经营业务与公司战略调整后的主
业不相关,由于公司出现流动性紧张,择机出售该公司股权成为公司改善流动性
众多方案中的首选。
   2、上海交鸿数控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交鸿数控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机电设备,数控设备,计算机,电子
设备开发生产、技术咨询、技术服务,Ⅰ类医疗器械生产销售。该公司业务量小,
经营业务与公司战略调整后的主业关联度不大,且其经营场所在公司出售的上海
江尚实业有限公司内,为避免分散公司管理精力,公司决定出售上海交鸿数控科
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3、江西江特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江西江特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9 年,公司持有其股权 97.45%,经营
范围为锂离子电池、电池组、正极材料、负极材料及其前驱体以及其他锂电产品
的开发、制造、销售。该公司属于公司锂产业链的一部分,经营多年一直效益不
理想,主要原因是该行业流动资金需求量大,货款回笼周期长,自身及母公司层


                                 第 16 页
                                                                                      大华核字[2021]004482 号
                                                                       2020 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面无能力支持其扩大发展,在公司面临流动性紧张的情况下,考虑出售持有该公
司的股权。
       (二)交易对手、款项收取等情况
                       交易对手           交易价格         收款金额
  出售标的                                                                           收款日期         股权过户时点
                     (付款单位)         (万元)         (万元)
                                                              3,519.00                 2020/7/29

上海江尚 51%       上海恩垒投资管                             4,692.00                 2020/8/10
                                           11,730.00                                                2020 年 8 月 26 日
股权               理有限公司                                 2,729.44                  2020/9/2
                                                                   789.56               2020/9/3
                  小计                     11,730.00         11,730.00

上海交鸿                                                           15.00              2020/12/23
                         自然人陆健            30.00                                                 2021 年 1 月 6 日
100%股权                                                           15.00               2021/1/25
                  小计                         30.00               30.00
                                                              4,784.40                  2020/8/4

                   上海烯能企业管                             1,435.32                  2020/8/6
江特锂电
                   理合伙企业(有           9,568.79          1,435.32                 2020/8/27    2020 年 8 月 20 日
94.4528%股权
                   限合伙)                                        738.33             2020/12/31
                                                              1,175.42                 2021/3/13
                  小计                      9,568.79          9,568.79
                                                                   151.96               2020/8/6

江特锂电 3%        上海霍思投资管                                  45.59                2020/8/7
                                               303.92                                               2020 年 8 月 20 日
股权               理有限公司                                      45.59               2020/8/28
                                                                   60.78              2020/12/30
                  小计                         303.92              303.92
                  合计                    21,632.71          21,632.71                          -                      -

       (三)投资收益核算过程
                                                                                                        单位:万元
                                                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
        出售标的                交易价格                                                    差额(投资收益)
                                                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上海江尚 51%股权                 11,730.00                             8,451.39                            3,278.61
上海交鸿 100%股权                     30.00                                 118.46                           -88.46
江特锂电 94.4528%股权             9,568.79                             8,669.68                              899.11
江特锂电 3%股权                       303.92                                275.36                             28.56
           合计                  21,632.71                            17,514.89                            4,117.82

       (四)会计处理合理性
       1、会计处理依据
       (1)批准情况:2020 年 7 月 23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第 17 页
                                                            大华核字[2021]004482 号
                                             2020 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江西江特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和《关于出售
子公司上海江尚实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2)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与上海恩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与上海烯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上海霍思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3 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与自然人陆健于 2020 年 11 月
28 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3)收款情况:如上述股权收款情况所述,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
股权转让收款均超过合同约定对价的 50%。
   基于以上情况,公司认为上述股权转让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
合并》及其应用指南中对控制权转移的判断条件,应当终止确认长期股权投资,
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一长期股权投资》规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
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将上述股权转让
取得的对价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4,117.82 万元计入股权处置当期的投资收益。
   综上,公司认为上述股权转让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过程和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我们履行了以下主要检查程序:

     (1)了解、访谈公司出售股权的原因、商业背景及目的;

     (2)获取股权转让相关协议、批准文件、转让价款收取凭证,并与公司管理

层就丧失控制权的时点认定进行讨论,重新计算股权转让形成的投资收益,判断交

易完成确认投资收益时点和准确性;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处置上海江尚实业有限公司、上海交鸿数控科技有

限公司、江西江特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三家子公司股权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相关规定。




                                  第 18 页
                                                                  大华核字[2021]004482 号
                                                   2020 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问题五、【问询函 8】

      年报显示,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6.09 亿元,计提坏账准备余

额 1.03 亿 元 , 其 中 按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中 , 应 收

GTGROUP OIMITED、其他小额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分别

为 80%、96.12%;按组合计提的应收账款中,公司对账龄在 3-5 年

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比例为 50%。年审会计师将应收款项的可收回

性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请公司:

      (1)结合 GT GROUP OIMITED 等欠款方的经营情况、账龄

等因素,说明未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主要原因及依据。

      (2)请结合同行业公司应收账款的计提情况,分析公司针对不

同账龄应收账款确定的坏账计提比例是否合适,以及坏账准备计提是

否充分适当,是否存在为实现盈利而调节应收账款坏账计提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公司回复:
    (一)欠款方未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主要原因及依据说明
    1、公司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计提比例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
宜春市雷恒科技有限公司               2,938.50               2,938.50             100.00
GT GROUP OIMITED                       620.04                 496.03               80.00
GTD OVERSEA.INC                            78.38                62.70              80.00
其他小额汇总                           325.59                 325.59             100.00
                 合计                3,962.51               3,822.82               96.47

     从上表看,公司未按 100%计提坏账的应收款为子公司江西江佳智能科技有限
公司应收 GT GROUP OIMITED 和 GTD OVERSEA.INC 两家客户款项。


                                   第 19 页
                                                                     大华核字[2021]004482 号
                                                      2020 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2、未全额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相关说明
         (1)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若按账龄组合
          项目       GT GROUP OIMITED     GTD OVERSEA.INC     合计
                                                                           计提坏账金额
1-2 年                            93.89                         93.89                      9.39
2-3 年                           526.15                        526.15                  105.23
3-4 年                                                78.38     78.38                     39.19
          合计                   620.04               78.38    698.42                  153.81

         从上表看,若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远低于单项计提金额。
         (2)未全额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相关说明
         GT GROUP LIMITED 主要从事国际体育运动器材贸易,为子公司江佳智能销售
平衡车最大的客户。2017 年-2019 年度共计销售平衡车 570.14 万美元,收回货款
475.11 万美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应收账款余额 95.03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620.04 万元。
         江佳智能销售平衡车的专利持有方杭州骑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单
方面原因违约,没有单独授权给江佳智能,而是重新排他性唯一授权给美国一家
公司,使得江佳智能出口到美国的平衡车产品无法在市场销售,客户 GT GROUP
LIMITED、GTD OVERSEA.INC 以专利授权存在问题、产品质量问题及铭牌标贴、说
明书等影响其销售等各种理由拖欠货款,对江佳智能的催收均不理睬,江佳公司
已于 2020 年 7 月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提起国际贸易纠纷仲
裁,因全球新冠疫情影响,调查取证进度缓慢,致使仲裁流程进展缓慢,尚没有
相关结论。上述货款存在收回风险,江佳智能 2019 年度根据收回风险情况对上述
债权采取单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考虑可能收回部分货款的可能性为 20%,江佳
智能按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80%的比例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020 年,考虑提起仲裁
获胜和收回的可能性,维持对该应收账款按 80%的比例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
         GTD OVERSEA.INC 主要从事国际体育运动器材贸易,为江佳智能销售平衡车
客户,2017 年共计销售平衡车 58.56 万美元,已收回货款 46.55 万美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应收账款余额 12.01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78.38 万元。对方以产品质
量等问题为由一直拖欠货款,对江佳智能的催收均不理睬,江佳公司已于 2020


                                          第 20 页
                                                                         大华核字[2021]004482 号
                                                          2020 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年 7 月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提起国际贸易纠纷仲裁,因全球
新冠疫情影响,调查取证进度缓慢,致使仲裁流程进展缓慢,尚没有相关结论。
上述货款存在收回风险,江佳智能 2019 年度根据收回风险情况对上述债权采取单
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考虑可能收回部分货款的可能性为 20%,江佳智能按应收
账款期末余额 80%的比例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020 年,考虑提起仲裁获胜和收回
的可能性,维持对该应收账款按 80%的比例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
     由于前述两公司为境外单位,无法获取相关经营资料。
     (二)关于公司坏账准备计提充分适当性及是否存在为实现盈利而调节应收
账款坏账计提的情形的说明
     1、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
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
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
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
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
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合并范围内关联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
                 纳入合并范围的关联方应收账款
方组合                                                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账龄组合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的应收账款组合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
低风险组合       应收政府部门的国家能源汽车补助
                                                      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公司各组合预期信用风险损失率如下:
                                                  预期损失准备率(%)
      账龄
                            账龄组合                    低风险组合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1 年以内                           5                         0                       0
1-2 年                           10                         0                       0
2-3 年                           20                         0                       0
3-4 年                           50                         0                       0
4-5 年                           50                         0                       0
5 年以上                          100                        0                       0

     2、同行业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风险损失比较分析

                                           第 21 页
                                                                                 大华核字[2021]004482 号
                                                                  2020 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公司 2020 年度业务主要涉及电机产业、锂盐产业和汽车产业,相关同行业上
市公司预期信用风险损失率比较如下:
     (1)电机产业同行业上市公司预期信用风险损失率比较
                                              账龄组合预期损失准备率(%)
可比公司名称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大洋电机              5             10            30               50                80                  100
方正电机          1、5              10            20               50                50                  100
佳电股份              5             25            50               80                80                  100
汇川技术              5             10            30               80                100                 100
平均数            4、5             13.75          32.5             65                77.5                100
本公司                5             10            20               50                50                  100

     (2)锂盐产业同行业上市公司预期信用风险损失率比较
                                              账龄组合预期损失准备率(%)
可比公司名称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天齐锂业              5             10            30               50                80                  100
雅化集团              5             10            20               50                70                  100
多氟多                5             20            50               100               100                 100
融捷股份          0.5、1            10            30               80                80                  100
平均数           3.875、4          12.5           32.5             70                82.5                100
本公司                5             10            20               50                50                  100

     (3)汽车产业同行业上市公司预期信用风险损失率比较
                                                     预期损失准备率(%)
                                                                                                          低风险组
可比公司名称                                      账龄组合
                                                                                                              合
                                                                                                          新能源补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助
金龙汽车          1           10             30            50                80               100              0

宇通客车          5           10             30            40                80               100              0

江淮汽车          5           10             30            50                80               100              0
ST 安凯           5           10             30            50                80               100              0
平均数            4           10             30           47.5               80               100              0
本公司            5           10             20            50                50               100              0

     从上表看,公司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与电机
产业、锂盐产业和汽车产业相关的同行业上市公司确定的计提比例相比,基本保
持一致,未出现重大偏离。对应收新能源汽车政府补助的低风险组合不计提坏账
准备,与汽车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一致。


                                               第 22 页
                                                           大华核字[2021]004482 号
                                            2020 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综上,公司认为,公司不同账龄段应收账款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合适
的,与同行业基本一致,按照公司现有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计提坏账准备
是充分适当的,公司不存在为实现盈利而调节应收账款坏账计提的情形。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过程和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我们履行了以下主要检查程序:

    (1)了解、测试和评价公司与坏账计提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运行

有效性;

    (2)将公司各组合预期信用风险损失率分行业与相关可比上市公司进行对

比,分析计提比例的合理性;

    (3)复核公司应收账账龄划分的合理性,分析坏账准备计算是否正确。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是合适的,坏账准备计

提充分适当,未发现公司存在为实现盈利而调节应收账款坏账计提的情形。

     问题六、【问询函 9】

    年报显示,公司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 3.99 亿元,其中应收江苏

九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赵卫东款项均因资金拆借形成,账龄均超过

一年。请结合欠款人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说明对该类应收款项坏

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公司回复:
   (一)资金拆借形成说明
   A、江苏九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九龙汽车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19 年 12 月公司将持有九龙汽车 100%股权
出售扬州市江都区仙女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九龙汽车成为地方国资公司,出
售日公司和子公司应收九龙汽车款项如下:
                                                                      单位:万元


                                 第 23 页
                                                                      大华核字[2021]004482 号
                                                       2020 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单位名称                     形成往来原因                       余额
本公司                       采购电机、经营性资金安排                               47,031.28
杭州米格电机有限公司         采购零部件                                               643.80
江西江特电机有限公司         采购电机                                                1,895.49
上海江尚实业有限公司         其他服务费                                                  4.75
上海江智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汽车设计费                                                11.78
江西江特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采购电芯                                                 350.00
             合计                                                                   49,937.10

    九龙汽车由于在股权转让时不具备一次性偿还全部的 4.99 亿元款项的能力,
经双方协商后并在《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了分 4 年偿还的还款安排。2020 年,公
司和各子公司与九龙汽车签订了三方抹账协议,各子公司将应收九龙汽车款项转
至公司名下,并且九龙汽车按协议归还了本公司 1 亿元欠款,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九龙汽车款项余额 3.99 亿元。
    由于九龙汽车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原支持九龙汽车经营的资金转化为向
九龙汽车借出资金,并按协议计付利息。
    B、赵卫东
     1、2011 年 8 月 22 日,公司与宜丰县鑫源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源矿
业”,目前该公司已经注销,相关权益由该公司唯一股东赵卫东承继)签订《探
矿权转让协议》,公司以 3200 万元的价格受让鑫源矿业持有的“江西省宜丰县茜
坑锌多金属矿普查”探矿权 80%的权益,20%仍由鑫源矿业持有,探矿权的所有权
人变更为公司。为保证上述探矿权顺利勘探、开采,合理保证合作双方权益,做
出如下安排:
     (1)采矿实施主体
     2014 年 4 月 16 日,公司与鑫源矿业签订了《关于“江西省宜丰县茜坑锌多
金属矿普查”探矿权登记在本公司名下,双方约定由本公司设立江西特种电机股
份有限公司宜丰分公司(以下简称“宜丰分公司”),负责实施“江西省宜丰县
茜坑锌多金属矿普查”探矿权的采矿业务,相关采矿资产、负债在宜丰分公司进
行核算,宜丰分公司所有资产、负债和产生的收益由公司和鑫源矿业分别按 80%
和 20%享有或承担,宜丰分公司由本公司和鑫源矿业派出人员参与经营管理,实
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单独纳税。
     (2)关于采矿发生的投入或费用安排

                                        第 24 页
                                                                       大华核字[2021]004482 号
                                                        2020 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2011 年 8 月 22 日,鑫源矿业及股东赵卫东出具了《宜丰县鑫源矿业有限公
司及股东赵卫东对“江西省宜丰县茜坑锌多金属矿普查”收益及费用的说明》,
本说明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13 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进行过公告。说明主要内容
如下:
     1)自本说明出具之日起,鑫源矿业同意按时承担“江西省宜丰县茜坑锌多金
属矿普查”探矿权由该探矿权转变为采矿权后相应采矿权 20%的收益对应的所有
勘探、开采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探矿区域内矿产的详勘及评估费用、探
矿权转为采矿权费用及该探矿区域内矿藏开采等费用)。
     2)若鑫源矿业后续未能及时支付上述有关费用,公司可从鑫源矿业探矿权及
采矿权中的收益将上述费用及应计收的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的计算标准为:
应付支付的费用*自该费用应支付且未支付之日时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
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50%*资金占用天数)予以扣除,直至相应费用抵扣完毕。
     3)鑫源矿业股东赵卫东同意上述费用及资金占用费承担连带责任。
     2、截止 2020 年末,鑫源矿业累计应承担的该探矿权勘探、探矿权转采矿权
费用以及为采矿生产的所有的投入为 2,347.30 万元;鑫源矿业由赵卫东个人出
资设立,鑫源矿业已注销,所以由赵卫东承担上述费用。由于之前碳酸锂市场不
景气,该矿还未实现盈利,无法从收益中扣除该费用,故公司在财务处理时列为
其它应收款。基于谨慎原则,对赵卫东占用公司资金尚未确认利息收入。
     3、上述采矿项目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投入资
金较大,赵卫东个人无资金配套投入,事实上造成公司为赵卫东垫资,形成应收
赵卫东债权。
    (二)其他应收款主要债务人欠款及减值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欠款余额      坏账准备                款项性质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计提比例
江苏九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39,812.54    3,981.25      10.00%   资金拆借       按账龄组合计提
赵卫东                        2,347.30    1,201.89      51.20%   资金拆借       按账龄组合计提
          合计               42,159.84    5,183.14




    (三)主要债务人的经营、财务状况,计提坏账准备充分性

                                          第 25 页
                                                                 大华核字[2021]004482 号
                                                  2020 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1、九龙汽车
    九龙汽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2019年
资产总额                                       210,494.16                     256,940.24
负债总额                                       142,127.31                     163,170.61
所有者权益                                     68,366.85                      93,769.63
资产负债率                                        67.52%                         63.51%
营业收入                                       33,328.12                      44,383.37
净利润                                         -25,402.68                     -14,027.93

       从上表看,受汽车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和行业补贴政策逐渐变化,九龙汽车经
营成果、财务状况、偿债能力逐渐产生不利变化,但是,九龙汽车的生产资质、
商标等无形资产未在报表内反映。九龙汽车股权转让后成为地方国资公司,融资
能力进一步增强,持续经营稳定,2020 年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九龙汽车的应收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款余额为 4.38 亿元,
应收新能源汽车补贴款的后续收回有利于增强九龙汽车按约支付上述款项的能
力。
    九龙汽车财务状况未出现重大异常,又是地方国资公司,2020 年九龙汽车按
约定归还本公司欠款 1 亿元和相应的利息,因此,公司认为,无需对该公司单项
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参照公司账龄组合按 10%计提坏账,公司对九龙汽车应收款
坏账计提是充分的。当然,公司将根据九龙汽车的财务状况、信用情况、偿债能
力,适时调整对九龙汽车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政策。
    2、赵卫东
    赵卫东为自然人,没有提供其财务资料。公司对宜丰分公司的资产处于实际
控制状态,且双方拥有的矿权记载在公司名下,公司应收赵卫东款项对公司而言
是有保障的。公司参照公司账龄组合对该应收款 2,347.30 万元已计提坏账
1,201.89 万元,计提比率达 51.20%,公司认为,对赵卫东应收款坏账计提是充分
的。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过程和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第 26 页
                                                                  大华核字[2021]004482 号
                                                   2020 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我们履行了以下主要检查程序:

    (1)了解、测试和评价公司与货币资金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运行有

效性;

    (2)获取与资金往来方相关合同,检查了相关资产往来明细账及原始凭证,

核查相关资金往来审批程序;

    (3)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对应收资金往来方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判断计

提坏账准备充分性;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应收江苏九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赵卫东款项坏账

准备计提是充分的。

     问题七、【问询函 10】

     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转回或者转销存货跌价准备 6,403.9 万

元,转回金额占本期计提金额 98.57%,同比增长 100%,其中发出

商品转回或者转销 2,932.5 万元。请结合存货类别,说明大额转回或

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情况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说明针对存货

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执行的审计程序,以及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或

转销是否合理。
   一、公司回复:
   (一)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转回或转销情况
                                                                                 单位:万元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3,313.08      1,345.03         1,168.23             5.15        3,484.73
周转材料                 5.69             7.17          0.66                            12.20
在途物资                            4,041.21                                          4,041.21
在产品                1,660.07        308.72          500.74                          1,468.05
库存商品              5,073.88        794.76         1,801.77        477.32           3,589.55


                                    第 27 页
                                                                                      大华核字[2021]004482 号
                                                                       2020 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发出商品                           2,932.50                                2,932.50
       合     计               12,985.22                 6,496.89          6,403.90              482.47        12,595.74

   (二)大额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情况及合理性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转销主要是因为相关计提跌价准备的原材料、周转材料、
在产品通过生产领用、加工制造等形成产成品实现对外销售,或者直接对外销售
等;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跌价准备转销主要是因本期实现对外销售而转销已计提
的减值,具体情况如下表:
   项目            直接出售转销      生产领用转销           价值回升转回      再加工转销        报废转销        合计

原材料                    148.37              1,019.86                                                          1,168.23
周转材料                                                                                              0.66          0.66
在产品                                         500.74                                                             500.74

库存商品                1,383.57                                     12.24            405.96                    1,801.77

发出商品                2,932.50                                                                                2,932.50

  合     计             4,464.44              1,520.60               12.24            405.96          0.66      6,403.90

   公司本年度大额跌价准备转销主要是由于碳酸锂市价下跌,2019 年度子公司
银锂新能源碳酸锂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成本倒挂,计提跌价准备较大,本年
度对实现对外销售的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在结转营业成本时,将库存商品跌价
准备转销 1,383.57 万元、发出商品跌价准备转销 2,932.50 万元。另外,公司对
部分售后电机、不合格产品进行再加工或拆解改型转销库存商品跌价准备 405.96
万元。
    综上,公司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
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
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出售或处置的存货跌价准备,在结转成本时予以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和
转销均基于公司业务的实际情况,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过程和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我们履行了以下主要检查程序:

       (1)了解、测试和评价公司与存货跌价准备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

                                                         第 28 页
                                                              大华核字[2021]004482 号
                                               2020 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运行有效性;

       (2)结合公司存货监盘程序,查看存货状况,复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转

销和转回否适当;

       (3)分析计算存货跌价准备,确定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转销和转回计算是

否正确。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转销或转回是合理的。

       问题八、【问询函 12】

       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 1.93 亿元,占

净资产 12.31%,其中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9,196.88 万

元。请补充说明可抵扣亏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应主体的经营情

况,未来期间能否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亏损,相关递延所得

税资产确认是否合理,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

发表明确意见。
       一、公司回复:
    公司对各亏损单位产生的可抵扣亏损,根据各主体未来能否产生合理的盈利
情况,对具有盈利前景、受市场波动周期性影响导致亏损的锂矿产业和公司相对
具有竞争力的电机产业的相关公司可抵扣亏损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公司需
退出的汽车或非主业公司,产生的可抵扣亏损没有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累计可抵扣亏损 57,094.96 万元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
产 9,196.88 万元,对累计可抵扣亏损 306,256.06 万元,没有确认递延所得税资
产。
    公司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应各主体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天津市西青区华兴电机制造有限公司                  1,734.00                      260.09



                                   第 29 页
                                                                大华核字[2021]004482 号
                                                 2020 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单位名称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宜丰县江特锂业有限公司                              5,086.31                   1,271.58
宜春市泰昌矿业有限公司                              1,240.07                      310.02
宜春银锂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49,034.58                   7,355.19
                合计                               57,094.96                   9,196.88

    天津市西青区华兴电机制造有限公司系具有竞争实力的电梯电机制造公司,
公司并购该子公司一直盈利情况较好,但受到销售团队变动影响,2018 年开始亏
损,但随着该公司近两年的努力,公司亏损额出现下降,未来将转为盈利公司,
因此,公司对其产生的可抵扣亏损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
    宜丰县江特锂业有限公司、宜春市泰昌矿业有限公司系公司锂产业选矿相关
公司,宜春银锂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锂产业终端产品公司,近年来,受碳
酸锂市场价格持续下跌影响,相关公司出现阶段性亏损,亏损金额较大,但自 2020
年下半年开始,碳酸锂市场价格出现积极向好,到 2020 年底,市场价格由最低
3.4 万元/吨左右上涨到 5 万元/吨左右,2021 年 3 月市价已到 7 万元/吨左右,2021
年 1-2 月公司子公司宜春银锂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由亏损转为盈利,基于此,公
司对锂矿产业相关公司包括宜春银锂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宜丰县江特锂业有限
公司和宜春市泰昌矿业有限公司产生的可抵扣亏损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
    各主体单位产生的可抵扣亏损,公司根据其未来盈利能力判断是否对可抵扣
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对未来能产生足够的盈利以弥补亏损公司,其可抵扣
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对需退出的汽车或非主业公司产生的可抵扣亏损,鉴
于其未来盈利能力较弱,没有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因此,公司确认的递延所得
税资产是合理的,未出现减值准备迹象,不存在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准备情
况。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过程和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我们履行了以下主要检查程序:

       (1)获取公司各主体单位可抵扣亏损情况、公司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资料,

确认各单位可抵扣亏损金额是否正确;

       (2)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各单位未来盈利情况,获取亏损未来可弥补金额预


                                   第 30 页
                                                           大华核字[2021]004482 号
                                            2020 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测资料并复核其合理性;

    (3)复核公司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是否合理,计算是否正确。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可抵扣亏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是合理的,不存

在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问题九、【问询函 13】

    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分别为 5,994.33

万元、13,842.82 万元,同比下降 68%、36%。销售费用中本期发生

的运输费用为 0,管理费用中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金额分

别减少 68%、70%。请结合经营情况、收入增速变化、固定资产及

无形资产金额变动及折旧摊销计提情况,分析说明销售费用、管理费

用大幅下滑,特别是运输费用为 0 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以及固定

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金额是否与相关资产变动情况一致。请年审

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公司回复:
   (一)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大幅下滑的原因
   公司 2020 年度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大幅下滑主要原因:
   (1)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导致的,上年度公司利润表合并了九龙汽车的利
润表数据,该项影响对公司收入、成本、费用等利润表项目影响较大;
   (2)根据财政部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的要求,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新
收入准则,将原计入销售费用的运输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减少销售费用-运输
费 2,507.42 万元;
   (3)本年度因出售上海江尚和江特锂电两公司股权,导致利润表对上述两公
司合并月份较上年减少,对本年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下降有一定影响。
   剔除九龙汽车 2019 年合并影响,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对比变化如下:
                                 第 31 页
                                                                         大华核字[2021]004482 号
                                                          2020 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1、销售费用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增减比例                  备注
职工薪酬                   1,725.34          1,746.06            -1.19%
办公费                       42.01             53.35            -21.25%
差旅费                      259.12            475.53            -45.51%
                                                                           本年运输费 2,507.42 万元
运输费                            -          4,655.26          -100.00%
                                                                               在营业成本中列报
广告策划费                   94.86            181.00            -47.59%
业务费                     1,703.62          1,349.15           26.27%
售后服务费                  648.87            504.69            28.57%
招待费                      508.41            714.83            -28.88%
包装费                      694.73            764.02             -9.07%
其他                        317.35            327.05             -2.97%
       合 计               5,994.31         10,770.94           -44.35%

       若考虑本期销售费用-运输费 2,507.42 万元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列报影响,公
司销售费用较上年(剔除九龙汽车影响)实际下降 21.17%,下降主要原因是公司
本年度销售费用-运输费下降 2,147.84 万元,主要因素包括:(1)受疫情影响,
本年度高速公司一段时间免过路费,导致运输费用下降;(2)本年度银锂新能源
主营业务收入下降 3.53 亿元(下降比率 73.51%),导致运输费用下降;(3)系
本期出售江特锂电公司股权,对公司利润表各项目也有一定影响。
       2、管理费用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增减比例                  备注
业务招待费                  214.65            342.54               -37.33%
职工薪酬                   7,958.84          8,377.89                 -5.00%
税费                          0.28                 0.47            -41.55%
固定资产折旧               1,313.90          1,631.43              -19.46%
无形资产摊销                964.05           3,091.29              -68.81%
办公费                      326.66            339.53                  -3.79%
差旅费                      205.77            383.82               -46.39%
中介机构费用               1,199.31          1,281.07                 -6.38%
长期待摊费用                 87.68            266.40               -67.09%
汽车费用                    142.08            126.08                12.69%
股权支付费用                      -         -1,152.84             -100.00%


                                         第 32 页
                                                                        大华核字[2021]004482 号
                                                         2020 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增减比例              备注
水电费                     236.43               288.33            -18.00%
其他                      1,193.18          1,999.35              -40.32%
       合 计             13,842.83         16,975.36              -18.45%

       公司管理费用较上年(剔除九龙汽车影响)下降 18.45%,主要原因包括:(1)
公司本年度实施精减人员、降本增效,公司管理人员薪酬、主要费用项目出现下
降;(2)上期由于出售九龙汽车后从战略上退出汽车产业,与汽车相关的无形资
产加速摊销导致上年无形资产摊销较大,本年相对下降明显(详见本回复(三))。
       (二)本年度运输费用为 0 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财政部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
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的要求,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新收入
准则,将原计入销售费用的运输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减少销售费用-运输费
2,507.42 万元,导致本期销售费用-运输费为 0,运输费用为 0 是合理的。
       (三)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金额是否与相关资产变动情况一致
的说明
       剔除上年九龙汽车的影响,公司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变动及折旧摊销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年           2019年               增减比例             2018 年
固定资产原值          257,798.60        268,627.88                 -4.03%          179,174.52
累计折旧余额           73,767.78         61,855.63                19.26%            45,207.08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1,529.50         11,529.50                 0.00%                     -
固定资产净值          172,501.33        195,242.75                -11.65%          133,967.44
当期计提固定资产
                       16,350.22         17,291.73                 -5.44%            9,515.07
折旧金额
                                 -                  -                                        -
无形资产原值           49,157.87         61,847.54                -20.52%           62,133.36
累计摊销余额           10,194.38         10,620.03                 -4.01%            7,570.54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2,945.38          2,917.09                 0.97%                 200.00
无形资产净值           36,018.11         48,310.41                -25.44%           54,362.82
当期无形资产折旧
                        1,279.15          3,620.04                -64.66%            1,638.34
摊销金额

       如上表所示,公司 2020 年度固定资产原值与当期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金额波动
基本接近,2020 年当期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金额下降主要原因包括:(1)2019 年


                                        第 33 页
                                                            大华核字[2021]004482 号
                                             2020 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减少了 2020 年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基数影响;(2)本期对上
年度固定资产暂估数调减 4,067.36 万元,减少了 2020 年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数。
   2020 年无形资产摊销金额较 2019 年减少 2,340.89 万元,主要是因为:(1)
公司出售九龙汽车后从战略上退出汽车产业,公司与汽车相关的无形资产使用价
值归 0,公司对相关无形资产加速摊销,相关资产当期摊销后账面价值归 0,导致
2019 年当期无形资产摊销增加约 1596 万元;(2)2019 年,因江西省江源矿业发
展有限公司的金源钾长石采矿权当期无法办理延续手续,未摊完的采矿权于 2019
年度全部摊完,导致 2019 年当期无形资产摊销增加约 496 万元;(3)2019 年度
对无形资产计提减值也导致 2020 年无形资产摊销额减少。考虑上述因素影响后,
公司无形资产摊销与 2018 年摊销数比较接近。
   综上,剔除九龙汽车合并范围的影响,并考虑 2019 年公司非正常因素对公司
折旧摊销的影响,公司 2020 年度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金额与相关资产变
动情况基本一致。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过程和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我们履行了以下主要检查程序:

    (1)获取管理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明细账;

    (2)结合公司合并范围变化,分析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变动原因是否合理,

并与相关资产科目进行核对,分析资产摊销计入费用是否合理;

    (3)结合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检查公司与合同相关的履约成本包括运输

费用列报是否正确。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列报是合理的,符合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

    问题十、【问询函 14】

    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中来自于政府补助的金额为

8406.08 万元,同比增长 375%。请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各项政府补助

                                 第 34 页
                                                                                大华核字[2021]004482 号
                                                                 2020 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资金的内容、金额、取得依据和到账时间,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的划分依据合理,相应的会计处理,是否对政

府补助是否存在严重依赖,并重点说明大额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

益而未递延的原因。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公司回复:
     (一)政府补助的内容、金额、取得依据和到账时间等情况
                                                                                                  单位:万元
                                                                                                   与资产相关
                                                                 取得依据
           政府补助内容            补助金额    收款时间                              取得主体      /与收益相
                                                               (批文文号)
                                                                                                       关
稳岗补贴                                0.06    2020/5/26   赣人社字[2017]399 号     宜丰分公司    与收益相关

稳岗补贴                                0.06    2020/4/28   赣人社字[2017]399 号     宜丰分公司    与收益相关

以工代训技能提升补贴款                  0.14   2020/11/12   赣人社字[2020]151 号     宜丰分公司    与收益相关

稳岗补贴                                1.69    2020/4/23   赣人社字[2017]399 号     宜丰锂业      与收益相关

稳岗补贴                                1.69    2020/5/26   赣人社字[2017]399 号     宜丰锂业      与收益相关

以工代训技能提升补贴款                  0.72   2020/11/12   赣人社字[2020]151 号     宜丰锂业      与收益相关

专利奖励补贴                            0.25    2020/1/21   宜区管办发[2020]3 号     江特电动车    与收益相关

稳岗补贴                                2.86    2020/3/23   赣人社字[2017]399 号     江特电动车    与收益相关

2019 年外贸出口奖励                     1.46     2020/4/7   宜府发(2005)10 号        江特电动车    与收益相关

市创新驱动“5511”工程款补助            0.10    2020/4/29   宜财教指[2020]12 号      江特电动车    与收益相关

宜春经开区 2019 年外贸发展专项资
                                        2.04     2020/5/6   宜府发(2005)10 号)       江特电动车    与收益相关
金

稳岗补贴                                2.91    2020/5/14   赣人社字[2017]399 号     江特电动车    与收益相关

专利奖励补贴                            0.50    2020/7/29   赣人社字[2017]399 号     江特电动车    与收益相关

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补助资金            1.00    2020/7/15   未取得                   江特电动车    与收益相关

2019 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补助           6.39    2020/8/17   赣商务财函[2019]137 号   江特电动车    与收益相关

收到经开区财政科技资金                 10.00    2020/1/23   宜区党办字[2018]106 号   江特电动车    与收益相关

2019 年外贸出口奖励                     0.21    2020/4/14   宜府发[2005]10 号        江佳智能      与收益相关

市创新驱动“5511”工程款补助            0.10    2020/4/29   宜财教指[2020]12 号      江佳智能      与收益相关

宜春经开区财政局专项补助资金            1.10    2020/7/15   未取得                   江佳智能      与收益相关

专利奖励补贴                            2.10    2020/7/29   宜区管办发[2020]3 号     江佳智能      与收益相关

市创新驱动“5511”工程款补助           50.00    2020/1/31   宜财教指[2019]197 号     江西江特      与收益相关

市创新驱动“5511”工程款补助            0.10    2020/5/31   宜财教指[2020]12 号      江西江特      与收益相关

                                                            袁办字[2020]37 号/袁字
2019 年工业经济高质量奖                 3.00    2020/6/30                            江西江特      与收益相关
                                                            [2020]9 号

技能培训补贴款                          5.15    2020/1/31   袁人社字[2020]79 号      公司本部      与收益相关



                                                第 35 页
                                                                                大华核字[2021]004482 号
                                                                 2020 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与资产相关
                                                                 取得依据
           政府补助内容            补助金额    收款时间                                取得主体     /与收益相
                                                               (批文文号)
                                                                                                        关
                                                            赣人社发[2019]38 号/袁人
稳岗补贴                              114.76    2020/1/31                              公司本部     与收益相关
                                                            社字[2019]63 号

                                                            赣商务财字[2019]155 号、
境内外展会补贴                          4.90    2020/5/26                              公司本部     与收益相关
                                                            赣商务财函[2019]133 号

                                                            赣商务财字[2019]155 号、
境内外展会补贴                          0.20    2020/5/26                              公司本部     与收益相关
                                                            赣商务财函[2019]133 号

2019 年工业经济高质量奖                64.00    2020/6/30   袁字[2020]9 号             公司本部     与收益相关

财政局补贴                              1.00    2020/6/30   未取得                     公司本部     与收益相关

稳岗补贴                               20.44   2020/12/31   赣人社发[2019]38 号        公司本部     与收益相关

稳岗补贴                                0.77    2020/3/31   袁人社字[2020]79 号        机械分公司   与收益相关

稳岗补贴                                0.77    2020/6/18   袁人社字[2020]79 号        机械分公司   与收益相关

稳岗补贴                                0.75    2020/3/31   赣人社字[2017]399 号       江特锂电     与收益相关

专利奖励补贴                            0.15    2020/5/31   宜财教指〔2020〕12 号      江特锂电     与收益相关

2019 年工业经济高质量奖                 6.00    2020/6/10   袁办字[2019]105 号         江特锂电     与收益相关

稳岗补贴                                0.75    2020/6/13   赣人社字[2017]399 号       江特锂电     与收益相关

稳岗补贴                                2.92    2020/3/28   赣人社字[2017]399 号       银锂新能源   与收益相关

市创新驱动“5511”工程款补助            0.20    2020/5/28   宜财教指〔2020〕12 号)    银锂新能源   与收益相关

2019 年工业经济高质量奖                 8.00    2020/3/30   袁字[2020]9 号             银锂新能源   与收益相关

稳岗补贴                                2.92    2020/6/19   赣人社字[2017]399 号       银锂新能源   与收益相关

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奖励                  0.50    2020/6/29   未取得                     银锂新能源   与收益相关

疫情期间稳岗补贴                       64.30    2020/9/11   赣财社〔2019〕1 号         银锂新能源   与收益相关

以工代训技能提升补贴款                 45.24    2020/9/29   赣人社字[2020]151 号       银锂新能源   与收益相关

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补助                  1.40   2020/12/10   赣人社字[2017]399 号       银锂新能源   与收益相关

困难企业稳岗返还补助                  127.76   2020/12/28   赣人社字[2017]399 号       银锂新能源   与收益相关

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奖励                  0.50    2020/1/11   新党发【2020】02 号        银锂新能源   与收益相关

以工代训技能提升补贴款                  3.72   2020/12/10   袁人社字【2020】86 号      泰昌矿业     与收益相关

稳岗补贴                                2.94   2020/12/17   袁人社字【2020】79 号      泰昌矿业     与收益相关

                                                            赣人社发〔2017〕399 号、

稳岗补贴                               64.26   2020/12/25   赣人社发〔2019〕162、赣    泰昌矿业     与收益相关

                                                            人社发〔2020〕173 号

2018 年度锂电新能源产业扶持资金
                                      120.00    2020/1/15   宜财工批(2019)135 号     泰昌矿业     与收益相关
(支持汽车企业进工信部补贴目录)

稳岗补贴                                1.79    2020/3/19   人社部发(2020)11 号      宜春客车厂   与收益相关

稳岗补贴                                1.80    2020/5/15   人社部发(2020)11 号      宜春客车厂   与收益相关

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奖励                  1.50    2020/8/19   宜区安字(2019)6 号       宜春客车厂   与收益相关

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                    9.70    2020/9/28   未取得                     宜春客车厂   与收益相关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奖励            524.60   2020/12/31   宜财工指(2020)69 号      宜春客车厂   与收益相关




                                                第 36 页
                                                                                   大华核字[2021]004482 号
                                                                    2020 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与资产相关
                                                                 取得依据
           政府补助内容            补助金额    收款时间                                   取得主体     /与收益相
                                                               (批文文号)
                                                                                                           关
困难企业稳岗返还补助                   78.62   2020/12/31   宜人社字(2019)64 号         宜春客车厂   与收益相关

技能培训补贴款                          2.56   2020/12/31   津人社办发〔2020〕133 号      天津华兴     与收益相关

稳岗补贴                                4.01    2020/3/20   津人社办发〔2020〕26 号       天津华兴     与收益相关

2019 年杭州市第二批制造业数字化
                                       50.00    2020/3/27   航财企[2020]7 号              杭州米格     与收益相关
改造攻关项目区级配套补贴

疫情期间基本电费补助                    0.38     2020/3/9   余人社发〔2020〕13 号         杭州米格     与收益相关

收到双职工家庭带薪居家看护补助          0.45    2020/3/24   市委发[2020]2 号              杭州米格     与收益相关

引才奖励和交通补贴                      0.10     2020/4/9   市委办发〔2019〕41 号         杭州米格     与收益相关

疫情期间基本电费补助                    0.38    2020/4/30   余人社发〔2020〕13 号         杭州米格     与收益相关

2019 年度省级研发机构奖励资金         100.00    2020/4/30   浙科发高〔2021〕3 号          杭州米格     与收益相关

余杭区工业投资、技术改造、智能制
                                       39.70    2020/7/17    余经信[2019]118 号           杭州米格     与收益相关
造财政资助资金

                                                            余政发〔2019〕17 号余经信

2019-2020 年度省级工业新产品奖励       20.00    2020/7/27   〔2019〕79 号余经信〔2020〕   杭州米格     与收益相关

                                                            29 号

2020 年中央节能减排资金用于高效
                                    6,074.00    2020/7/23    浙财建[2020]63 号            杭州米格     与收益相关
电机推广补贴
                                                            余政发〔2016〕32 号余商务
2019 年余杭区开放型经济发展财政                             〔2016〕165 号余政办
                                       10.88     2020/8/4                                 杭州米格     与收益相关
专项资金项目补贴                                            〔2017〕106 号余商务
                                                            〔2018〕9 号

2019 年杭州市第二批制造业数字化
                                       50.00     2020/9/2   余经信[2020]74 号             杭州米格     与收益相关
改造攻关项目区级配套补贴

境内外展会补贴                          7.43    2020/11/9   余商务[2020]87 号             杭州米格     与收益相关

2019-2020 年余杭区产业数字化扶持
                                        0.95   2020/12/21   余政发〔2019〕17 号           杭州米格     与收益相关
项目财政资金

以工代训技能提升补贴款                  2.60   2020/12/24   浙人社发〔2020〕36 号         杭州米格     与收益相关

钱开区智能化诊断工作补助                1.00   2020/12/25   浙经信投资[2019]29 号         杭州米格     与收益相关

                                                            国发〔2016〕74 号、浙政
2019 年能源双控目标考核奖励             2.11   2020/12/30                                 杭州米格     与收益相关
                                                            发〔2017〕19 号

                                                            人社部发〔2020〕30 号、人
稳岗补贴                                0.15   2020/11/13                                 上海交鸿     与收益相关
                                                            社厅明电〔2020〕29 号

增值税即征即退                          2.94    2020/2/19   财税〔2011〕100 号            上海交鸿     与收益相关

增值税即征即退                          4.14    2020/8/20   财税〔2011〕100 号            上海交鸿     与收益相关

稳岗补贴                                0.56    2020/3/30   赣人社字[2017]399 号          宝江锂业     与收益相关

稳岗补贴                                0.56    2020/5/15   赣人社字[2017]399 号          宝江锂业     与收益相关

机电产业管委会安全生产标准化奖
                                        1.50   2020/12/31   宜发[2017]28 号               宝江锂业     与收益相关
励

财政补助                                1.00   2020/12/31   未取得                        宝江锂业     与收益相关




                                                第 37 页
                                                                  大华核字[2021]004482 号
                                                   2020 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与资产相关
                                                    取得依据
        政府补助内容     补助金额     收款时间                     取得主体    /与收益相
                                                  (批文文号)
                                                                                   关
递延收益摊销                 657.89                                            与资产相关

               合计        8,406.08




     (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的划分依据合理,相
应的会计处理
     1、政府补助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公司对期末有证据表明本公司能够符

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

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公司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确定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进

行会计处理。公司对除财政贴息的政府补助采用净额法外,其他政府补助均采用总额法。

对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

在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对与收益相关

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

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

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三)本期政府补助增加的大额政府补助说明

     公司本期其他收益8,406.08 万元,同比增长 375%,增长的原因主要是米格电机本

期收到高效电机推广补贴资金 6,074.00万元和宜春客车厂本期收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

用省级奖励524.60万元,就该两项大额政府补助说明如下:

     1、米格电机高效电机推广补贴资金 6,074.00万元说明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用于高效电机推广补贴

的通知》(浙财建[2020]63号),米格电机要本期收到高效电机推广补贴资金 6,074.00

万元。根据相关文件,获得财政补贴的高效节能产品必须“能源效率等级为1级或2级”,

补贴标准按高效电机产品不同额定功率,每千瓦补贴一定金额, 并且明确“中央财政对

高效节能产品生产企业给予补助,再由生产企业按补助后的价格进行销售,消费者是最

终受益人”,因此,该类补助资金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另外,由于高效电机推广

补贴需要经过申请、审核、拨付等多层程序,收到补贴往往与销售高效电机不在同一期

                                       第 38 页
                                                             大华核字[2021]004482 号
                                              2020 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间,公司一惯以实际收到时确认当期损益,本次收到的补助6,074.00万元系米格电机2015

年9月至2017年2月销售的高效节能电机推广补助,于2020年收到时计入当期收益。

   2、宜春客车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奖励524.60万元

   根据《宜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奖励资金的通知》(宜

财工指[2020]69号)和《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奖励资金

的通知》(赣财建指[2020]217号),本公司子公司宜春客车厂收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

业发展扶持资金524.60万元,用于宜春客车厂2018年2020年销售奖励和运行监控补助,

其中2018年销售奖励500万元,2020年销售奖励24万元,运行监控补助0.6万元,这些补

贴均与资产不相关,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子公司

宜春客车厂于2020年收到时计入当期损益。

   (四)关于公司对政府补助是否存在严重依赖的说明

   公司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增加较大主要是因为米格电机2016-2018年高效电机推广补

贴,该补贴需要经过申请、审核、拨付等多层程序,补贴的拨付受国家政府部门审核进

度、实际拨付时间影响,公司不能控制或左右。公司近年亏损,主要是受市场周期性波

动影响导致,与是否收到政府补助关系不大,因此,公司对政府补助不存在严重依赖。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过程和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我们履行了以下主要检查程序:

     (1)获取政府补助批文 、申请文件、收款凭证;

     (2)复核政府补助支持性文件,确定收入的性质、入账金额及会计处理是

否正确;

     (3)重新计算递延收益摊销额,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

定,无证据表明公司对政府补助存在严重依赖。


     问题十一、【问询函 15】

     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中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投
                                   第 39 页
                                                                                     大华核字[2021]004482 号
                                                                      2020 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资收益 4,117.82 万元。请说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具体情况,包括

处置标的、交易价格、收款情况、决策程序等,并简要说明相关投资

收益的计算过程及确认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公司回复:
       (一)处置标的、交易价格、收款情况、决策程序等
                      交易对手         交易价格           收款金额
  出售标的                                                                          收款日期          决策程序
                    (付款单位)       (万元)           (万元)
                                                             3,519.00                 2020/7/29    经公司第九届董
上海江尚 51%       上海恩垒投资管                            4,692.00                 2020/8/10    事会第十四次会
                                           11,730.00
股权               理有限公司                                2,729.44                  2020/9/2    议审议并经标的

                                                                  789.56               2020/9/3    公司股东会批准

               小计                        11,730.00        11,730.00

上海交鸿                                                          15.00              2020/12/23    经公司管理层批
                      自然人陆健               30.00                                               准并经标的公司
100%股权                                                          15.00               2021/1/25    股东会批准
               小计                            30.00              30.00
                                                             4,784.40                  2020/8/4
                                                                                                   经公司第九届董
                   上海烯能企业管                            1,435.32                  2020/8/6
江特锂电                                                                                           事会第十四次会
                   理合伙企业(有           9,568.79         1,435.32                 2020/8/27
94.4528%股权                                                                                       议审议并经标的
                   限合伙)                                       738.33             2020/12/31
                                                                                                   公司股东会批准
                                                             1,175.42                 2021/3/13
               小计                         9,568.79         9,568.79
                                                                  151.96               2020/8/6    经公司第九届董
江特锂电 3%        上海霍思投资管                                 45.59                2020/8/7    事会第十四次会
                                              303.92
股权               理有限公司                                     45.59               2020/8/28    议审议并经标的

                                                                  60.78              2020/12/30    公司股东会批准

               小计                           303.92              303.92
               合计                    21,632.71            21,632.71                          -                    -

       (二)投资收益核算过程
                                                                                                       单位:万元
                                               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
        出售标的                交易价格                                                   差额(投资收益)
                                               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上海江尚 51%股权                11,730.00                             8,451.39                           3,278.61
上海交鸿 100%股权                   30.00                                  118.46                          -88.46
江特锂电 94.4528%股权            9,568.79                             8,669.68                             899.11



                                                       第 40 页
                                                                    大华核字[2021]004482 号
                                                     2020 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
      出售标的      交易价格                                        差额(投资收益)
                                  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江特锂电 3%股权          303.92                       275.36                           28.56
        合计          21,632.71                    17,514.89                     4,117.82

    (三)会计处理合理性
    1、会计处理依据
    (1)批准情况:2020 年 7 月 23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江西江特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和《关于出售
子公司上海江尚实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2)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与上海恩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与上海烯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上海霍思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3 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与自然人陆健于 2020 年 11 月
28 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3)收款情况:如上述股权收款情况所述,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
股权转让收款均超过合同约定对价的 50%。
    基于以上情况,公司认为上述股权转让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
合并》及其应用指南中对控制权转移的判断条件,应当终止确认长期股权投资,
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一长期股权投资》规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
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将上述股权转让
取得的对价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4,117.82 万元计入股权处置当期的投资收益。
    综上,公司认为上述股权转让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过程和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我们履行了以下主要检查程序:

      (1)了解、访谈公司出售股权的原因、商业背景及目的;

      (2)获取股权转让相关协议、批准文件、转让价款收取凭证,并与公司管理

层就丧失控制权的时点认定进行讨论,重新计算股权转让形成的投资收益,判断交

易完成确认投资收益时点和准确性;


                                       第 41 页
                                                          大华核字[2021]004482 号
                                           2020 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处置上海江尚实业有限公司、上海交鸿数控科技有

限公司、江西江特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三家子公司股权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相关规定。

    问题十二、【问询函 16】

    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外收入 1,501.82 万元,其

中 HO1 项目收入 1,293.61 万元,占比 86%,主要因实际赔付额低

于上年预计损失金额形成。请补充 HO1 项目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

于项目投资、项目处置、项目赔付等内容,并说明相关会计处理过程,

以及是否存在调节利润情形。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公司回复:
    (一)HO1 项目启动、终止情况

    1、HO1 项目启动

    为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公司依托原全资子公司江苏九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的汽车生产资质,于2017年11月设立江苏九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在

宜春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年产10万辆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以下简称H01项目)。

H01项目于2018年1月5日在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登记备案,并获宜春当

地政府扶持。为节约时间、加快项目进度,项目所涉及的设备、模具工装在九龙

汽车宜春分公司H01项目新能源乘用车资质未立项前以江特电动车、宜春客车厂为

主体与供应商签订了合同,启动项目设备订购工作,待设备、模具工装等H01车型

专用设备交付并在九龙汽车宜春分公司新能源乘用车生产资质获得之后,江特电

动车、宜春客车厂再将订购的设备、模具工装全部转让给九龙汽车宜春分公司。

九龙汽车宜春分公司在H01项目启动前尚未正常经营。

    2、HO1 项目终止

    受国家金融去杠杆、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调整、中美贸易摩擦影响,九龙汽


                                第 42 页
                                                                       大华核字[2021]004482 号
                                                        2020 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车新能源汽车盈利能力下降、资金占用量大,影响公司总体业绩,公司汽车业务
持续亏损且短期内难以好转,严重影响公司可持续发展,因此公司决定逐步退出
汽车产业,将九龙汽车 100%股权进行处置。
     由于出售九龙汽车 100%股权,公司不再具备生产高速新能源乘用车的资质。
2019 年 12 月 18 日,江特电动车召开《H01 新能源乘用车项目组解散和善后工作
安排会议》,正式宣布项目组解散及项目善后事宜,公司 H01 项目不再继续实施。

      3、HO1 项目预计损失情况

     2019 年,由于 H01 项目停止,导致正在开发的模具、工装、设备等 H01 车型
专用设备失去用途。H01 项目订购的模具工装和设备系为 H01 项目车型专门设计
的,不具有通用性,用于其它车型生产的可能性小。在公司决定终止 H01 项目前,
供应商已按设计要求进行了生产,并且大部分供应商已完成生产,只是限于公司
未支付后续货款而未交付设备。公司当时判断,供应商出于商业利益不会同意合
同终止,公司在终止 H01 项目实施后,因设计的专用性使上述合同标的资产变得
没有商业价值,对公司而言继续执行合同经济利益流入表现在标的资产报废处置
价值上,因此,继续执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流入,
上述待执行合同变为亏损合同。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或有事项确认预
计负债。
     基于当时公司所处的境况和履约能力,预计亏损合同损失是以合同标的资产
不含税价扣除预计可回收金额确认,预计可回收金额以标的资产不含税价的 5%预
计,最终确定损失 10,034.47 万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不含税合同金 预计可回收 预计损失金
供应商名称                 合同编号          合同金额
                                                                  额         金额         额
供应商 1     JDSY-001                              2,484.00        2,123.08     106.15    2,016.93

供应商 2     JTDD17042701 及三方协议               1,485.44        1,269.60      63.48    1,206.12

供应商 3     JTDD17042501 及三方协议                540.82           462.24      23.11     439.13

供应商 4     JTDD17042503 及三方协议                547.56           468.00      23.40     444.60

供应商 5     JTDD17042503 及三方协议                301.06           257.32      12.87     244.45

供应商 6     ZN-2017-0720 及三方协议               1,960.84        1,675.93      83.80    1,592.13

供应商 7     无编号                                 932.69           825.39      41.27     784.12

供应商 8     DD2018092002A 及三方协议               351.75           303.23      15.16     288.07



                                        第 43 页
                                                                         大华核字[2021]004482 号
                                                          2020 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不含税合同金 预计可回收 预计损失金
供应商名称                   合同编号            合同金额
                                                                    额         金额         额
供应商 9     DD2018092005A                             186.00          160.34       8.02     152.32

供应商 10    DD20180920004A 及三方协议                 180.00          155.17       7.76     147.41

供应商 11    DD20180920003QA                           202.10          174.22       8.71     165.51

供应商 12    DD2018092101A-1                           164.23          145.33       7.27     138.06

供应商 13    DD2018092802A 及三方协议                  146.52          126.31       6.32     119.99

供应商 14    JTDD180710002 及三方补充协议              259.38          223.60      11.18     212.42

供应商 15    DD20191015010                              35.00           30.17       1.51      28.66

供应商 16    DD2018092102A                              57.00           49.14       2.46      46.68

供应商 17    DD2018092701A                              56.00           48.28       2.41      45.87

供应商 18    JDSY-005                                  491.66          435.09      21.75     413.34

供应商 19    KF180808-06                               466.37          412.72      20.64     392.08

供应商 20    KF180808-07                               386.18          341.75      17.09     324.66

供应商 21    DD2018091406C                              19.50           16.81       0.84      15.97

                                                        10.00             8.62      0.43        8.19
供应商 22    DD2018093003D
                                                         2.00             1.77      0.09        1.68

供应商 23    DD2018091809A-1 及三方协议                353.06          304.36      15.22     289.14

供应商 24    DD2018092803A                              32.00           27.59       1.38      26.21

供应商 25    DD2019012502A-1                            64.95           57.48       2.87      54.61

供应商 26    DD2018091807A                              60.00           51.72       2.59      49.13

供应商 27    DD20180901808A                             30.00           25.86       1.29      24.57

供应商 28    DD2018093001                               14.50           12.50       0.63      11.87

供应商 29    DD2018101101C                              74.00           63.79       3.19      60.60

供应商 30    JDSY-010                                  350.87          302.47      15.12     287.35

供应商 31    DD2019071804D 及三方协议                    3.05             2.70      0.10        2.60

    合计                                           12,248.53         10,562.58    528.11   10,034.47

      4、HO1 项目赔付情况

     2020 年,部分 H01 项目供应商通过法律途径向江特电动车和宜春客车厂索要
合同款,2020 年下半年,随着公司流动性的改善,为妥善解决 H01 项目与供应商
的合同纠纷,公司与 H01 项目各供应商分别进行多轮协商,截止 2020 年底,已与
28 家供应商达成和解协议或抹账协议,涉及合同价款 9,351.95 万元,尚有 3 家供
应商正在协商。公司根据和解协议或抹账协议,按实际损失金额与预计损失金额
的差额部分于当年度计入营业外收入 1,293.61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第 44 页
                                                                                  大华核字[2021]004482 号
                                                                   2020 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单位:万元
                                                                                              预计与实际差额
                                   不含税合同 预计可回收 预计损失金 实际损失金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合同金额                                                                 (计入营业外收
                                     金额       金额         额         额
                                                                                                  入)
1      供应商 1         2,484.00      2,123.08          106.15         2,016.93    1,546.47             470.46

2      供应商 2         1,485.44      1,269.60           63.48         1,206.12    1,035.05             171.07

3      供应商 3           540.82        462.24           23.11          439.13      414.74               24.39

4      供应商 4           547.56        468.00           23.40          444.60      410.23               34.37

5      供应商 5           301.06        257.32           12.87          244.45      200.30               44.15

6      供应商 8           351.75        303.23           15.16          288.07      203.96               84.11

7      供应商 9           186.00        160.34              8.02        152.32      108.97               43.35

8      供应商 10          180.00        155.17              7.76        147.41      121.01               26.40

9      供应商 11          202.10        174.22              8.71        165.51      123.14               42.37

10     供应商 12          164.23        145.33              7.27        138.06       91.84               46.22

11     供应商 13          146.52        126.31              6.32        119.99       90.73               29.26

12     供应商 14          259.38        223.60           11.18          212.42      129.42               83.00

13     供应商 15           35.00         30.17              1.51         28.66       26.64                2.02

14     供应商 16           57.00         49.14              2.46         46.68       53.07               -6.39

15     供应商 17           56.00         48.28              2.41         45.87       25.75               20.12

16     供应商 18          491.66        435.09           21.75          413.34      397.10               16.24

17     供应商 19          466.37        412.72           20.64          392.08      311.95               80.13

18     供应商 20          386.18        341.75           17.09          324.66      277.48               47.18

19     供应商 21           19.50         16.81              0.84         15.97       13.49                2.48

                           10.00          8.62              0.43          8.19        6.54                1.65
20     供应商 22
                            2.00          1.77              0.09          1.68        1.77               -0.09

21     供应商 23          353.06        304.36           15.22          289.14      286.97                2.17

22     供应商 24           32.00         27.59              1.38         26.21       28.79               -2.58

23     供应商 25           64.95         57.48              2.87         54.61       51.40                3.21

24     供应商 26           60.00         51.72              2.59         49.13       33.50               15.63

25     供应商 27           30.00         25.86              1.29         24.57       19.14                5.43

26     供应商 28           14.50         12.50              0.63         11.87        7.40                4.47

27     供应商 29           74.00         63.79              3.19         60.60       42.73               17.87

28     供应商 30          350.87        302.47           15.12          287.35      302.47              -15.12

            合计        9,351.95      8,058.56          402.94         7,655.62    6,362.01           1,293.61

        4、HO1 项目会计处理情况,是否存在调节利润情形的说明


                                                 第 45 页
                                                              大华核字[2021]004482 号
                                               2020 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1)公司在 2019 年度预计合同亏损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或
有事项》,确认合同亏损并确认预计负债,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10,034.47 万元
        贷:预计负债         10,034.47 万元
    (2)2020 年,公司根据和解协议或抹账协议,按实际损失金额与预计损失
金额的差额部分于当年度计入营业外收入 1,293.61 万元,同时转销当时计提的预
计负债,会计分录如下(不考虑进项税):
    借:预计负债       7,655.62 万元
        货:应付账款           6,362.01 万元
            营业外收入         1,293.61 万元
    2019 年末,公司流动性出现紧张,与供应商谈判处于不利一方。2019 年度预
计 HO1 项目合同亏损,是基于当时公司所处的境况和履约能力,充分评估自身与
供应商可能出现的谈判结果,谨慎计提 HO1 项目合同亏损。2020 年下半年,公司
流动性得到缓解,谈判地位得以改善,公司尽最大努力争取将 HO1 项目损失降到
最低,实际谈判结果好于当时预期,大部分合同实际损失小于 2019 年预计损失。
    综上,公司认为,公司没有过度计提 HO1 项目合同亏损的动机,不存在调节
利润的情形。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过程和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我们履行了以下主要检查程序:

    (1)检查H01项目签订的相关合同,了解相关合同标的资产的专用性能,复

核合同损失的依据和金额的合理性;

    (2)检查与各家供应商签订的和解协议或抹账协议及实际执行情况,复核

实际损失金额的合理性。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关于H01项目合同损失的计提和转销的会计处理,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未发现公司通过H01项目调节利润的情形。


                                   第 46 页
                                                                   大华核字[2021]004482 号
                                                    2020 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问题十三、【问询函 17】

         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85 亿

元,占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25.25%,其中“其他(含往来)”项目收

到现金 3.28 亿元,占比 67%。请补充说明“其他(含往来)”项目

的具体内容,分类及确认是否正确。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

见。
     一、公司回复:
         1、公司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其他(含往来)”项目的具体

内容包括如下:
             项目                 余额(万元)                          备注
收回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16,051.63
九龙汽车归还往来款                        10,000.00
暂收保证金                                 3,844.58
备用金                                     2,080.23
其他暂收款                                     834.30
             合计                         32,810.74

         2、关于上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分类与确认的说明

         公司通常会以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与供应商或服务提供商进行货款结

算,在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时,通常会按一定比例缴存银行承兑汇票保

证金,该保证金在使用上受到限制,公司在支付保证金时,在现金流量表中计入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在收回保证金时,计入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

有关的现金,2020年度公司收回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6,051.63万元。

         公司2019年度向原子公司九龙汽车支付4.68亿元往来款时,列入支付的其他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按协议收到九龙汽车归还1亿元往来款时,计入收到

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公司因业务需要,通常会支付和收回如招投标保证金、员工备用金和一些临

时性暂收款,这些业务与公司经营相关,经常会发生,对收到的上述款项,公司


                                    第 47 页
                                                             大华核字[2021]004482 号
                                              2020 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根据业务实质一般计入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综上,公司认为,公司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其他(含往来)”

项目分类和确认是正确的。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过程和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我们履行了以下主要检查程序:

       (1)了解、测试公司与编制现金流量表相关的内控控制的设计及运行有效

性;

       (2)获取公司现金流量明细表,复核“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是否存在重大错报;

       (3)分析公司现金流量分类及确认正确性。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其他(含往

来)”项目分类和确认正确。



       专此说明,请予察核。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周益平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熊绍保


                                                 二〇二一年四月八日




                                  第 4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