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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特电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13  

                        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 2021-034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主持人:董事长胡春晖先生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2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2 日上午 9:
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2 日上午 9:
15 至下午 15:00。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宜春市环城南路581号公司办公楼5楼会议室。
    6、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2 人,代表股份 326,394,15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9.12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324,259,29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9.003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6 人,代表股份 2,134,86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25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1 人,代表股份 141,618,62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
8.29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39,483,76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174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6 人,代表股份 2,134,86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25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3)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审议通过了《2020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6,361,8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1%;反对 32,26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1,586,3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2%;反对 32,26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2020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6,361,8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1%;反对 32,26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1,586,3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2%;反对 32,26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2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1 年财务预算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6,361,8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1%;反对 32,26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1,586,3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2%;反对 32,26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6,361,8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1%;反对 32,26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1,586,3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2%;反对 32,26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6,094,5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82%;反对 299,56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1,319,0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85%;反对 299,560 股,



                                                                                3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6,088,0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62%;反对 299,56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18%;弃权 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1,312,5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39%;反对 299,56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15%;弃权 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6%。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代表股份 184,775,533 股,
占总股本的 10.83%,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1,579,8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6%;反对 32,26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8%;弃权 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1,579,8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6%;反对 32,26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8%;弃权 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6%。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6,377,7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0%;反对 16,4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4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1,602,2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4%;反对 16,4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6,203,2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15%;反对 190,86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8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1,427,7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52%;反对 190,86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陈伟华先生、严刚先生、刘萍女士及王芸女士进行了
年度述职。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周群、杨丽薇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
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5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6